1966年底以前原學歷中專、高中畢業,受聘擔任政工師職務滿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學專科畢業,受聘擔任政工師職務累計滿5年,工作成績突出,可按正常程式申報高階政工師。
正常申報高階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相應的能力、業績、資歷評價,應在及格成績以上。
(二)對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實行見習期滿考核定職。凡被選配到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畢業生,見習期滿,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確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由企業按本《意見》的規定對其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經主管部門稽核同意,按評審任職資格的審批許可權,確認相應的專業職務任職資格。
(三)凡申報政工師以上專業職務的人員,原則上要求掌握一門外語。鑑於歷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隊伍的現狀,對我省政工專業職務人員的外語要求,既要嚴格掌握條件,又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一九七八年以後參加工作的,按申報檔次參加省裡統一組織的外語考試;對一九七八年以前參加工作的和在鄉鎮企業工作的政工專業人員外語暫不作要求;對從事地質勘探野外作業、礦山、井下等艱苦崗位工作人員,外語要求可給予適當放寬。
(四)專業工齡計算方法,仍按首次評定中有關規定執行。凡參加過首次政工專業職務評定的人員,晉升專業職務,原則上應具備擔任低一級職務的任職年限條件。申報高一級職務,其現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計算到申報之月止。對已獲得其它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調入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崗位後,需轉換職務系列的,原則上按擬新聘職務的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試用考察一年,經考核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可按擬新聘職務申報(推薦)參加政工系列相應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原政工專業年限可連續計算。
1966年底以前原學歷中專、高中畢業,受聘擔任政工師職務滿5年;1970年底以前大學專科畢業,受聘擔任政工師職務累計滿5年,工作成績突出,可按正常程式申報高階政工師。
正常申報高階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相應的能力、業績、資歷評價,應在及格成績以上。
(二)對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實行見習期滿考核定職。凡被選配到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崗位上工作的上述院校畢業生,見習期滿,由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確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由企業按本《意見》的規定對其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經主管部門稽核同意,按評審任職資格的審批許可權,確認相應的專業職務任職資格。
(三)凡申報政工師以上專業職務的人員,原則上要求掌握一門外語。鑑於歷史的原因和我省政工隊伍的現狀,對我省政工專業職務人員的外語要求,既要嚴格掌握條件,又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一九七八年以後參加工作的,按申報檔次參加省裡統一組織的外語考試;對一九七八年以前參加工作的和在鄉鎮企業工作的政工專業人員外語暫不作要求;對從事地質勘探野外作業、礦山、井下等艱苦崗位工作人員,外語要求可給予適當放寬。
(四)專業工齡計算方法,仍按首次評定中有關規定執行。凡參加過首次政工專業職務評定的人員,晉升專業職務,原則上應具備擔任低一級職務的任職年限條件。申報高一級職務,其現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計算到申報之月止。對已獲得其它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調入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崗位後,需轉換職務系列的,原則上按擬新聘職務的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試用考察一年,經考核能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可按擬新聘職務申報(推薦)參加政工系列相應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原政工專業年限可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