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第一排的馬小跳

    我認為是打著實為“滅他人之慾,存自恃之理”,而美其名曰“滅人慾,存天理”旗號的大聖人朱熹。

    單從治學的角度來看,我們得承認朱熹的偉大與傑出,確實有值得我們敬佩之處。然而說到倫理道德,對朱熹還真是不敢恭維!雖然他打著“滅人慾,存天理”的響亮旗號,但卻是人前一套背後一套,不免令人嘆息。

    屈打妓女,陷害政敵。朱熹在任提舉浙東刑獄的時候曾與知州唐仲友起了糾紛,一時間雙方竟鬧到了朝堂之上,由於雙方僵持不下,為了能“擊敗”唐仲友,朱熹便開始從唐仲友的私事入手,他打聽到唐仲友非常傾慕當時的江南名妓嚴蕊,於是他偷偷派人把嚴蕊抓來,對其用刑,希望嚴蕊能幫他做些偽證,沒想到這個嚴蕊還真是個烈女子,儘管慘遭朱熹嚴刑,但寧死不從。朱熹的這件事,乃真小人之所為。後來朱熹和唐仲友也都因此事被孝宗皇帝而免職。

    倡行纏足,輕視女性。現代有些人為朱熹變白,說纏足這一陋習不能讓朱熹背鍋,原因是女子裹腳的現象在宋代之前便曾出現,這一點固然不錯,但真正使得這一陋習廣泛發展的罪魁禍首非朱熹莫屬。朱熹主張纏足在《中華全國風俗志》中記載得很清楚:“朱文公守漳時,立法命之纏足極小,使不良於行,藉革其澆俗,故成今日之現象也。”,而且朱熹很多主張都有明顯歧視女性之意,像“有所謂叛逃者,不待媒聘而潛相奔誘。”,這話什麼意思呢?通俗一點說就是女人沒有戀愛的權利,不透過媒聘而私自嫁人的都是叛逃者,女人在朱子眼中顯然成了財物罷了,雖說中國古代是“男尊女卑”不錯,但作為一個傳道治學之人,盡公然歧視女性,也實屬不該。

    納妾尼姑。這事記載於《四朝聞見錄》,該書雜敘了宋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軼事,頗有史料價值,作者是朱熹的同鄉葉紹翁。此書中對於朱熹納尼姑為妾的事有明確記載,在宋慶元二年,監察御史沈繼祖列舉了大量事實,揭露朱熹言行不一,其中就有指出朱熹曾帶著兩個漂亮尼姑外出旅遊,並用甜言蜜語引誘她們,最後二人還俗做了朱熹的小妾。 迷信風水,毀人墳墓。朱熹對風水的“山環水抱,藏氣聚風”之說深信不疑,他堅信祖宗墳墓的風水好了,後人才能福澤綿延,為此曾三次其父之墳,其母,其妻之墳也是他親自選定,在這個過程中,甚至不惜挖了他人的祖墳來安葬自己的親人,全然不顧別人的祖宗曝屍荒野。和他所提倡的重義輕利的理學是自相違背的。 貪財好色。前面說到監察御史沈繼祖指出了朱熹言行不一的大量事實,除了納尼姑為妾外,還有說道朱熹的大兒媳在丈夫死後卻懷了孕,至於為什麼,大家自行腦補,再有便是以兒女婚嫁喜慶的機會,大肆收受紅包禮金;以知名學者的招牌,開門辦學並擅自提價,收取高額學費等等。

  • 2 # 賀蘭雨肖

    一 周作人

    周作人(1885---1967),是魯迅的弟弟,周建人的哥哥,魯迅長兄如父,供弟弟留學日本,而且娶了日本媳婦羽太信子。魯迅用多年積攢的工資買了北京西城八道灣十一號的房子,魯迅還把最好的房間給周作人夫婦住,全家的錢也歸周作人妻子羽太信子管。羽太信子太能花錢,魯迅說了幾句,她就告周作人說魯迅非禮她。周作人直接寫信給魯迅,要求絕交。魯迅只好離開了,不久後把母親也接了出來。

    如果周作人對哥哥魯迅做的事,只是家庭小節,拿他在民族大節上面,更是無恥。1937年日軍侵佔北京,周作人沒有選擇和多數文化界人士南遷西南聯大或者西遷西北聯大,半推半就的接受了漢奸政府的職位,成了人人唾罵的漢奸。周作人的漢奸行為,間接害死了他的侄兒周豐三自殺。周豐三是周建人的兒子,但周建人早在十年前就已經和羽太芳子和三個孩子脫離關係。周豐三實際上算是周作人的孩子,周豐三勸伯父兼養父周作人不要做漢奸,沒有用,最終在周作人辦公室飲彈自盡。

    二 徐志摩

    徐志摩(1897---1931),是金庸的表哥,金庸塑造的多個人物形象中都有徐志摩的影子,比如窮兇極惡雲中鶴、慕容復等等等等,也許君子劍嶽不群也有。徐志摩寫《再別康橋》那時候,正是劍橋大學留學期間。當時徐志摩妻子張幼儀隨他在劍橋讀書,然後懷孕。徐志摩卻在此時迷上了福建林家的林徽因,林徽因當時雖然只有15歲,卻十分清醒的拒絕了這段不倫之戀。

    徐志摩逼懷孕3個月的張幼儀和他離婚,還逼她墮胎,張幼儀說流產很危險會出人命的。徐志摩說,坐火車也危險,難道不坐火車嗎?幸好張幼儀哥哥張君勵幫助,這個孩子才生下來。

    徐家對張幼儀的好感,大部分都變成了對福建林家的怨恨,在金庸筆下,姓林的幾乎沒好人,福建林家福威鏢局被滅門,僅存的林平之還自宮了。這都是徐志摩害的。徐志摩留學回國後,又勾搭上了朋友王賡的妻子陸小曼。別人是朋友妻不可欺,他是朋友妻不客氣。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後,背上了很重的經濟負擔,因為陸小曼太能花錢了。正是為了不停賺錢,徐志摩來回奔波,最終在一次墜機中身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怎樣曬乾荔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