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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家的事情:孩子兩歲的時候,夫妻離婚了,孩子隨母親生活,當時協議書上寫了男方每月300塊撫養費,也可以孩子16歲之前一次性付清,自離婚後,男方二十年對孩子不聞不問,也從來沒有支付過撫養費。孩子母親後來重新組建了家庭,繼父對孩子視若己出,在孩子的記憶中,完全沒有生父的影子,今年疫情結束後,孩子生父找到了孩子,聲稱自己年齡大了,要認回孩子,要求孩子對其承擔贍養義務,孩子和母親自然都不願意,但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針對這件事,大家給出出主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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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64860841252

    世上很多這樣的父母。無責任擔當。因賭博的,嫖娼的。出軌的。

    法律要建立一條,不負責任。生了小孩不養。沒有資格老了,向兒女要錢養老。

    不要道德綁架。

    這種人死有餘辜。

  • 2 # 小康路上的辛酸

    從法律上講子女不管父親死活是犯法的,從人情方面來講,既然離婚20年了父親從來不理不聞,動不了哪強行要子女管生活。可以不理你,因為是你子女不錯,主要是你在他小的時候付出過什麼?就像做事一樣,你曾經沒負出,就算人家結果有千百萬都與你無關是一樣道理!

  • 3 # xbs520

    法律是怎樣規定的?法律,首先是父母對子女盡到撫養教育的義務在先,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在後,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撫養教育的義務,那麼憑什麼讓子女盡贍養義務?現在想讓像這樣案例的子女盡贍養義務的最好辦法就是利用“道德綁架”!

  • 4 # 1豐臣秀吉

    不是因為不可抗拒因素,放棄撫養孩子的權利。也是放棄了孩子善養自己的權利,但是法院常判孩子要撫養老人。實際是想減少矛盾,把責任轉嫁給孩子。

  • 5 # 員外員外員外

    沒辦法,法律有規定父母即便沒有盡到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孩子對父母仍然有贍養義務。

    雖然這個贍養義務躲不過,但是遇上這種不要臉的也不能那麼容易讓他得償所願。不給,讓他去告,出庭時向法官如實告知他20年對孩子不管不顧這個事實,然後判決結果一般是孩子支付贍養費。。。判決下來這錢也不給,讓他去申請強制執行後再給。強制執行解除後還是不給,想要錢繼續去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一次給一次,折騰他。最看不上這種生而不養老了舔著臉要求贍養的,哪來的這麼理直氣壯!

  • 6 # 享受童真

    從法律上你跟孩了已經沒有贍養(他她)的義務,只是和孩子有血緣關係,你和孩子不要去理(他她),政府會根據(他她)的情況去處理,如果你們生活好的話,可以每月適當的給一兩百元也無訪。

  • 7 # 使用者71595899341

    道德與責任是建立在法律之上的,公民的道德素質直接表明了法律的合理性。中國的"血緣"強制性的贍養法是有悖社會公德的。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新的中國"民法典"應該是以道德責任為基礎的,公平公正公開的新法則,開啟中國的,道德文明的新篇章。

  • 8 # 使用者4221713749516

    贍養和撫養是相輔相成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沒有付出撫養義務也就失去了要求贍養權利。孩子有義務贍養繼父,沒有義務贍養親父(如果說的是真的從沒有支付撫養費,如果支付了撫養費,是有贍養義務的)。

  • 9 # 康殿俊

    因母親改嫁,養父視其已育盡了撫養義務,而繼子也盡贍養養父義務。生父沒盡撫養義務,等於放棄了父子撫養與贍養法律義務。

  • 10 # 清清江水7367

    題主“法律就是這麼規定”是指什麼規定?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是相輔相承的關係,法律並沒有規定也不會支援不盡責任只盡義務吧。如題主所述情形(兩歲後未管過),子女對生父要認(因血緣關係),是否要贍養以至盡孝心可酌情處理,即使選擇“不管”,也不會承擔法律責任和道德輿論譴責,該擔責和受譴責是他這個極不稱職的“父親”。

  • 11 # 普樂善

    明知故犯,當初為了什麼而拋棄他,不養育他,不關懷備至,不體貼入微,不關愛好。現在老了要求贍養義務,這是什麼意思啊!

  • 12 # 郭昱旵

    不論法律如何規定,人與人之間是有情感對應的,人是有情感反應的,人做事時是要遵循內心的感受而對外反應的。昨日種種,皆成今我,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 13 # 嵐草3

    既然二十年對子女不聞不問、互不來往,那就把這種狀態繼續下去……

    雖然這是:上樑不正下樑歪,但傳出去還是有點都沒有面子

    讓他去養老院吧大家互不相見省得橫眉冷對都難受!這樣做大家心裡都好受一點

  • 14 # 安東尼160

    讓孩子給你打欠條啊,你在孩子身上花費了多少錢,先把你的錢先還給你,如果你孩子條件好,給不給他,那是他自己的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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