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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你丈夫是典型的高考後離婚群。丈夫收入高,所以子隨了丈夫。現我一人獨居。三月前經朋友介紹結識一男友。大我五歲,現還未退休。他是喪偶的,有一女兒已經出嫁。他人很不錯,也很懂得照顧人。我對他也很認可。但在談到未來時,他卻提出。一定要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並且履行結婚手續。但我的想法卻是,兩人湊合著在一起過到老就行了。大家覺得是像我說的那種同居到老,還是想他說那一種婚前財產公證,並正式結婚,那一種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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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棒棒糖的緣份

    50出頭已經離異,孩子也已成家。新結識的男友,要求一定要婚前財產公證,還要正式辦理結婚手續。

    這樣對他來說沒有後顧之憂,財產上不會有任何損失,家庭的責任和義務一樣都不少。

    就算你倆以後真的走到離婚那一步,他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畢竟你們現在的年齡已經在這了,財富不會有翻倍增長的可能,當然你們的婚後財產也不會有太多了。

    他還有一個好處是,給了你一個名份。畢竟這是真正的明媒正娶,和同居不一樣。也說明這個男人,是一個正規中矩的男人。

    沒在一起過日子,彼此看對方都是最美好的。一旦真正的走到一起,柴米油鹽的小摩擦,小磨合就會出現。

    畢竟你們是後組的家庭,還會包括孩子和老人贍養,都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是不是能真正的,走到美滿婚姻的那種境界,你自己心裡沒數也沒底。

    所以你覺得同居比較合適,最起碼如果兩人過得好的話,就不影響你什麼,頂多就是缺個名分。

    反正你也不貪圖他的錢財,就算貪圖,你也得不到。因為他要做婚前財產公證以後,才會和你辦理合法的結婚手續。

    但是兩個人如果過不好的話,你可以隨時抽身走人。對你沒有什麼大的損傷,也不用再次辦理離婚。

    畢竟你前面那一段婚姻,你是選擇孩子高考以後離婚。說明你是一個很有責任心的女人,為了孩子你可以隱忍到孩子高考,也是很辛苦的。

    這種罪你不想再遭,你只想痛痛快快,開開心心的過完後半生。

    所以你的想法也沒有什麼不好,這樣對大家來說負擔都輕。

    那麼你們就可以再去登記結婚,按照你男朋友的要求做婚前財產公證。

    如果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麼幸福。那麼你們倆也可以隨時拆夥,這樣比較方便。

    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很多事情都心知肚明。不要像那些小孩子一樣,還要扭扭捏捏的去遮遮掩掩。

    如果你們做不到充分的瞭解,就走到一起。那麼真正出現不滿意的情況,就會對簿公堂傷害彼此。

    畢竟都是50多歲的人了,也不想再這麼折騰。現在沒有誰,自己都能生存下去。

    只要經濟上沒問題,就不需要依附別人生活。

    所以更要謹慎,少年夫妻老來伴,如果找不好還不如不找。

    年齡大了抗不起這麼多感情的折騰。所以要量力而行,試探前行。先同居後結婚,這是最公平的辦法。

    如果真的覺得,必須要走到婚姻的殿堂,才能證明你們的愛情。我覺得按照你們現在這個年齡,有點兒矯情。

    你們的感情不需要證明給誰看,只要你們自己覺得合適就行。腳是自己的,鞋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

    你們已經過了那個要活在別人眼裡的年齡。現在的你們,就追求返璞歸真,開心就好,健康第一。

    (以上圖片均來自於網路,侵刪)

  • 2 # 煙雨斜陽5853693210

    遇上這種事情,一般人還真回答不了。因為關係到財產問題,在想,要做到萬全之策真的不容易。

    一個怕付出真情後被甩,一個怕人財兩空。

    既然,彼此看上了,真心喜歡,也想安安心心過完餘生,又何必糾結、何必在意財產登記和領取結婚證?

    既然,彶此不信任,又何必去計劃餘生?

    既然,想來去自由,又何必在乎對方的要求,直白告訴對方,能相處就相處,不能相處就算了,各自生活各自安好。

    如果,真心想一起過,還是醜話說在前頭為好,彼此的想法和需求,在桌面上說好,該辦的證件都辦好,以防萬一。畢竟,彼此都是過來人,對婚姻中的各種狀況也是有了很深的理解和經歷過。畢竟,口說無憑,立字為證。不但對雙方有好處,而且對子女也是有好處。如果,最後真的要分手,也可以按規行事,也不至於傷心傷財。好聚好散也是一種安慰和幸福。

    真心話,生活中一件小事情,都有可能撕破臉皮,走上分手的路,還是想清楚為好。

    不象農村人,不管年齡多大,只要願意嫁給誰,就和誰去結婚領證。因為,農村人沒有那麼多的套路。更沒有什麼財產可以爭的。

  • 3 # 想想88665

    兩種情況各有利弊。你的想法客觀務實,他的想法規範合理。但就你們這個年齡的再婚來講,你的觀點應該是正確的,普遍的,可行的。我勸你堅持到底,沒必要與其履行正式手續。好,則過;不好,隨時走人。沒必要再次囚禁在婚姻的牢籠裡。天高任鳥飛,海闊憑魚躍。

  • 4 # 雪落無聲愛有聲222

    謝邀,我個人認為不同居,同居的目的就是找個說話的人,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炮友,解決生理問題,如果是這樣,還不如單身了,沒有意義,其實老了找個伴,不光是精神生理需要,還有就是有個知冷知熱的人,病了可以有人照顧,這樣為什麼不結婚,結婚不就好了,下面情侶中一個哥們說的,他的哥哥找一個同居的,後來病了了,沒錢了,人家走了,都不照顧你,如果結婚,就不一樣,國家法律不允許另一方病重,另一方離婚,不允許的,不結婚沒事可以,有事都沒合法性,雖然結婚也不一定過好,也存在很多事,可你不結婚也一樣存在,總結後,我給的答案是,要不結婚在一起,要不單身到最後,同居沒合法性,遇到家庭的事,法律都不會保護的,還不如單身,怎麼活就怎麼活,

  • 5 # 相遇都是有緣人185

    這個問題真不好回答。

    講我身邊發生的你來判斷。

    我本房的屬出伏的哥,嫂子50左右患病走了,子女都成家。哥是有退休金的,後續了個嫂子(同居),子女不認可也不反對,對她冷多熱少。哥對她也是可有可無,過了十多點年,哥以前還可以打打牌混日子,在病倒前段時間,他所有錢都沒有了,後嫂走了。他的葬禮子女送的。

    這兩個故事都真實,問題在於子女的態度,他們都成家了,對後母都存在無所謂。

  • 6 # 樓蘭遺石

    你好!這年玲還是慎重點好,如果雙方都喜歡對方,建議同居一段時間,深層次的瞭解各自的習性,是否能容納對方的缺點,再談婚論嫁為好

  • 7 # 6431749150

    五十出頭離婚!很有故事的!如同居、可以玩玩!玩的不想玩了,拜拜!如有共同語言,結婚!婚前很多事講好!婚姻穩定!能白頭偕老!為何不可。

  • 8 # 辣得起飛

    無論是結婚還是同居,雙方的觀念必須一致,他想結婚,你想同居,勉強在一起,他如果遇到想結婚的條件也相當的女人也就跑了,你說你不離不棄,沒有那個證,還是不可靠

  • 9 # 叶韻3132

    結婚也就是一直問書將兩人捆綁在一起,但結婚涉及的法律條款實在太多。你離異有子女,他也有子女,假如百年以後不是徒勞給各方子女添麻煩嗎?

    換而言之,如果真的是合適的人,一起生活快樂度過晚年,那一張紙要不要有什麼關係。如果不合適,分手也不麻煩很多,特別是女性,在家庭中付出多,新組建又會遇到諸多磨合。

    我建議是先不要急著結婚,如果真的覺得兩個人十分合適,也應該徵得子女支援,辦理相關公證,再談結婚也不晚。

  • 10 # 文鵬無不良嗜好

    現在同居和結婚、結婚與同居都是一個概念?這在於你去拿主意了?只要對方對你好,這也可以去接受,當然要現實。你想它,你就與那個男人結合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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