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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知道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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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ary197168681
遇到更愛你的人或者更愛你的人應該怎麼辦?
我結婚以來一直我的另一半對我非常非常好,而且認準了我,我是在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他可以為我付出一切的代價,為我擋災,擋風遮雨,另我過得又幸福又快樂,甜蜜蜜的生活,現在什麼事都不另我擔心。
還有什麼比得上如此的美好的生活,和愛情時光呢,還能會遇到更好的人和愛嗎?擁有一份真愛不是那麼容易,間單的,所以呢,做人做事不要太貪心,更不容易放棄自己喜歡的人,不同人家比貧富差別,自己過好自己的人生,尊重自己的原則,理性看待問題,鞋子不是個個都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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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旅行巴士
如果你未婚,未育,沒有婚姻的束縛,你可以選擇,可以選擇你更愛的人或者更愛你的人!可是,可但是如果你已經結婚,已經有了家庭,有了孩子,那麼就請你對家庭和孩子負責,有責任心,有擔當,不管你遇到的是有多愛,多好的人,或者更愛你的人,都請不要傷害你的家庭!有些感情可以放在心裡,可以放在記憶裡,你可以偷偷的在心裡留給他一個位置!
還有一種就是如果你已經走出了圍城,那麼你有選擇自己更愛的人 或者更愛你的人的權利,但是不管你如果選擇,都請不要傷害無辜的人!
每一份感情都值得去尊重,不管你如何選擇,不管你如何去堅持你的愛與感情,都不要違背做人的起碼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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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幸運聊生活
結婚前也許大多數人都為此糾結過,因為愛情真的是說不清楚。有的人為了愛一個,不顧一切,愛的死去活來,而那個人卻不以為然,不冷不熱的,這種愛真的是有點累,如果他不愛你,你付出太多都沒用。
就拿我的經歷來說吧,我老公對我是特別好,為了我他不怕苦不怕累,有什麼好吃的肯定先讓我吃第一口,為了我他可以付出一切,特別疼我、寵我。我真的很慶幸選擇了老公。說實話,我結婚前也有個愛的人,但是卻得不到對方的熱情。直到遇到老公,慢慢的被老公的熱情打動了,我真的感覺到了他特別特別愛我,愛我甚至超出了愛他自己,試問一下,遇到這種人有什麼理由不接受呢!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觀點,希望大家多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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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診愛
遇到的自認為喜歡的人並非就是自己所愛的人,沒有在生活中相處,就不能判斷為真愛。當初自己與伴侶也曾經有過這種感覺,但現在也不是想分離?
另外,即使遇到了你更愛更合適的人,也不能輕易的與愛人分手。因為婚姻是需要責任感的。一旦成了家,就得對這個家肩負起責任來。今天遇到好的,那明天呢,如果再遇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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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熊阿通
如果沒有結婚,當然去選擇今生的最愛。
已婚又有了孩子,還是洗洗睡吧。
給孩子一個溫暖完整的家庭,才是為人父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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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原聲帶小兔
人之所以為高等動物,且可以立足於文明社會,是因為人是有自我約束的,而不是隨心所欲。愛本身就是一種責任,所謂責任就是你必須去履行的,它當然對人是有約束的。
首先,如果你是一個濫情的人,也就是說見一個愛一個。這樣的人我不想做太多的評價,因為責任對他們來說毫無意義。
其次,如果你是真心的遇到了一個你更愛或者更愛你的人,我贊成你去追求,因為你能遇到更好的,說明你對現在的根本已沒有了愛,何必委屈求全?!
其實,如果你對現在的伴侶足夠愛,你就不會遇到更好的,因為你的眼裡根本就容不下別人!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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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仗劍天涯載酒行—華陽
你已經是個大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要麼拒絕新歡,要麼放手現任。喜歡是一種本能,選擇是一種能力、不要吃著碗裡看著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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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喜歡一個人是一個決定,所以如果不是他真的不好,又不肯、不能為你改變。這種情況都是不可能發生的。愛情具有排他性。但是,反過來說,也是不能輕易下決定去喜歡一個人的,因為幾個特質而勉強自己喜歡一個人,或者看到的特質不夠多而去喜歡一個人,這是倉促的決定,你們是會根本無力走下去的,除非奇蹟出現。不合適就是不合適。如果遇到這種人,那麼就早分吧,越拖則越害人害己,所以要堅決。尤其是女生,因為男生分手後,以後再找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奇蹟出現是指,真愛出現,它能真正從本質上改變各自不好的點,從而讓兩個人合適起來。戀愛補償效應:當你喜歡一個人,那麼那個人會更容易喜歡你。喜歡一個人是決定。所以要慎重,尤其是先喜歡的一方。對於愛情,相信每個人都曾幻想過,自己能在最美好的時光裡遇到對的那個人,然後牽手,戀愛,結婚,生子,一起慢慢變老..然而現實中往往是遇到了那個對的人才會開始最好的時光....
什麼愛情最好,我認為不是非要愛的刻骨銘心,不是非要驚喜連連,而是我們剛剛好。相遇的剛剛好,不早一步也不晚一步,剛好我們在某個節點相遇牽手;愛的剛剛好,你愛的不比我多,所以你的心不會累,你愛的也不比我少,所以我的心不會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