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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豬房論

    物業公司利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產生的收益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物業公司可以扣除合理的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物業公司擅自進行經營性活動的情形,權利人請求行為人將扣除合理成本之後的收益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業主共同決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行為人對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擔舉證責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由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釋可以看出,物業公司利用電梯等業主共有部分獲得的廣告收入,物業公司可以扣除合理成本,其餘部分應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或者業主共同決定的其它事項。

    但是,由於很多居民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缺乏有效的監督,從而導致廣告收入被物業公司據為己有,嚴重損害了業主的權益。解決辦法就是儘快召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會員行使對物業公司的監督權利。業委會成立後,可以就物業公司過往利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廣告收入進行追索,要求其公佈收入賬目,在扣除一定的合理成本後,餘額應歸還業主。如果物業公司不配合,業主委員會可以作為訴訟主體起訴物業公司。

    如果沒有選出業主委員會,就無法向物業公司追回過往的廣告費用,因為業主不能以個人名義起訴物業公司要求其返還廣告費,這個廣告費應歸還代表業主的業主委員會,而不是業主個人。但是,業主個人可以起訴物業公司要求其公佈廣告收入。

  • 2 # 法學匠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物權編第282條對這方面有了明確規定,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刨去合理開支外歸業主所有。

  • 3 # 五四老狼

    首先你要起訴物業侵佔業主利益。第二你要收集證據。包括停車費,小區廣告費,取暖費等收入的大概資料。利潤測算。以及你調查的物業支出狀況,要詳細真實,有說服力。第三,要求其他業主出具證言。物業公司一直在侵佔業主利益,其侵佔,挪用,利益輸送出去的業主利益,大概已經夠十年物業支出。他們只敢和你談物業費的合法性,但是不敢談已經侵佔的業主利益。第四,你舉證完畢,對方不服,那麼他也要舉證,這時候你要求審計他的賬務,他就傻了。他的那些爛賬根本經不起審計。如果 他敗訴,費用他承擔,整個小區都要減免十年物業費。物業一年貪汙,兩年貪汙,可能看不出來什麼。。十年,二十年的持續挪用,貪汙,侵佔。。那漏洞就很明顯了。。只要稍微取證,就會很有說服力。。只要算大賬,他們就算不過來。。所以,不要怕,要起訴他。。

  • 4 # 木猴而冠

    誰讓你們不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了業主委員會權利對等,業主委員會是合法訴訟主體,可以請審計公司,對物業財務進行審計。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物業公司。公共收益不就收回來了嗎!對你有幫助?謝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想問一下,網戀不到二十天,總是問你要這個要那個,以家庭條件不好為有要你給他買,大家怎麼看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