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國平軍史
-
2 # 風161016992
不敢說話了,中國法律遠大博深,涉及範圍太大!上次崑山事件我就發言沒說準了!這次這個應該是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不屬於正當防衛!
-
3 # 林漢971807996072
前提是他為什麼拿刀砍你?你身上為什麼會自帶匕首?依我看你這是鬥毆打架,故意殺人罪是逃不了的。不要蹭熱鬧,安份守法做良民吧!你鑽不了法律的空子,也得不到廣大公民的諒解和同情的,我勸你好自為之!
-
4 # 湖哥湖鮮
自己帶凶器不能說是相當防衛,應該是早有預謀,正當防衛就在對方對你進行行為傷害時,你做出反抗,在對峙過程中,由於你防衛而造成對方意外死亡時,這才算正當防衛,而不是你自己帶著兇器去故意砍殺對方,這就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了,你明白了你?
-
5 # 寂寞沙洲9841
防人之心不可無,自己出行隨身帶一小型刀具防身並不違法,如遇暴力侵害可與之對抗!否則手無寸鐵只能認人砍殺了,悲哀啊!
-
6 # 魚缸裡的l
首先,要評估自己的實力,及後續影響,比如他們知道不知道你家及家人的情況。
一、如果實力允許,且他們不瞭解你的情況,那就放到幾個,傷死不管,成功逃離報警,基本如實描述,但不管他們有沒有說,你都要強調對方明確說了“要殺你”這樣的言語,簡單點,一句話就成,不要太羅嗦,防止前後不一至,同時,這種情況下,自己身上一般會帶點傷;
二、如果實力允許,但他們瞭解你的情況,且評估日後麻煩會更大,請下死手,一個都不要放過,事後報警,重複上述言論;
三、如果實力不允許,請跪下求饒,事後報警;
四、跪下求饒不管用,請認命,事後家屬報警,切記,臨死前留下血字線索;
至於適用法律,自當防衛最好,防衛過當也可以接受,在這種情況下,認定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的難度是很大的;
對方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團伙犯罪,有黑社會性質,這都是從嚴從重的打擊物件,現場又無人證,你的口供採信程度高,他們幾個口供是不可能採信的。
另外,不管周邊有沒有人,不管你是什麼實力,要冷靜,請記住一個演員的基本素質,根據情況,自由發揮,這個時候,只要活著回家就是勝利。
-
7 # 天籟女毒
入室盜竊還不允許主人先出手?九幾年的時候,我們村抓到來村裡盜墓的都是直接綁在村口的大樹上,幾個老漢子上去把他揍個半死,然後村長再帶著人把他送到派出所。
回覆列表
正當防衛概念,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概念非常籠統,但公民遇事時,極難掌控並把握尺度,尤其是在財產特別是生命受到他人侵害,拼命反抗當中,那會想到什麼是正當防衛,什麼不是正當防衛。國內的司法,對於正當防衛,歷來有著非常苛扣的條件,對於正當防衛是否成立,是從最為狹義的角度來把握,而且過於絕對,如防衛人必須無路可退才能反擊,不能攜帶自衛器械防範。
夜闖室內的盜賊,只要沒開始姦淫擄掠,戶主就不能傷之等,這種處理方式直接壓縮了正當防衛在司法中適用的空間。
一旦反抗者對不法侵犯者有嚴重傷害,又特別強調了反抗者防衛過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這方面案例真是多如牛毛。
不客氣地說,國內對正當防衛過度苛扣,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社會黑惡勢力的猖獗,所以本次崑山寶馬男砍人被反殺,反抗殺人者被判定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是國內司法的巨大進步。
倘若真如先前網上律師,從其從業碰到的專業角度判斷,騎電瓶車者明顯防衛過度,因為寶馬男跑了,他還追上去砍了兩刀,律師的分析貌似非常有道理。
但他卻忽視了這個社會在發生變化,背後有個人心象背的問題,老實人不斷被黑惡勢力欺負,而不敢反抗,則這個民族乃至國家將毫無前途,大到國家在本次貿易戰中絕不屈服的態度,再到崑山老實人膽敢起來反抗施暴者,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風向標。
所以,騎電瓶車者,敢於起來反抗座寶馬車者對其施暴,本身就是歷史的進步,判騎電瓶車者被判無罪,是國內司法的巨大進步,對黑惡勢力的打擊非常大。
此舉,必將震懾犯罪分子,讓其不敢輕舉妄動,還將鼓勵公民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做堅決的鬥爭,而不再明哲保身,或乾脆逃之夭夭。
如果遇到拿刀砍你的人,你掏出隨身攜帶的小匕首把對方捅死了算正當防衛嗎?當然不能算是正當防衛。
根據國內《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判斷,匕首,即使再小,也屬於管制刀具,只有軍人、警察、專業獵人、地質、勘探等野外作業人員才能持有。
且有路可退,就不要反抗,只有無路可退的反抗,才算是正當防衛;“不能攜帶自衛器械防範”這一條很重要,你隨身攜帶小匕首,本身就違反了國內《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即使不有意針對和傷害某一特定人,也會被認為主觀上有傷害對方的惡意。
你再用小匕首致拿刀砍你的人死亡,就不能算正當防衛,而是防衛過度,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