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河北青青廣場舞
-
2 # 路修
這個問題和兒子結婚父母出錢是一個道理的!可以直接的說絕對沒有義務。為什麼那麼多的父母幫著帶孩子?是因為中國的傳統--傳宗接代!
華人要兒子的目的就是想在自己老死的時候,看到了孫子!人到老年都是很孤獨的,而每個人都是有愛心的,當在大街是看到一個可愛的寶寶,似乎每個人都願意放慢一點腳步,多瞅兩眼。但是那是別人的孩子,自己肯定是沒有義務把愛心送給別人,老年人更是。人只要長大了,就會和父母溝通的少、見面的次數少,當感覺老無所用的時候有個孫子在自己面前出現---老有所樂就這麼產生了!
當然,上面所說的只是現階段。再向前的一代人,父母幫著帶孩子的,似乎不是很多,那個時候人的生活壓力沒有那麼大,也沒有那麼的忙碌,孩子都是自己帶。現在的生活壓力大,養個孩子要靠夫妻兩人,把孩子交給父母也是生活所迫的事情。現在經常也能看到,父母帶到孩子和爺爺奶奶帶的孩子相比較的圖片,很明顯的父母幫忙帶的孩子不一定有自己帶的成功,祖孫的關係太過親密少了嚴厲,所以,我相信後面的一代人更願意自己帶孩子!
-
3 # 揚州談律師
不帶是本份,幫帶是情份。
答:一般情況下沒有法律義務,特殊情況下負有法律義務。但存在傳統性的道德義務。
公民義務分兩種,一種是法律義務;另一種是道德義務。法律義務,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責任,在公民不履行法定義務時,權利人可請求國家強制力來促使其履行。
一、法律義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民法總則》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帶孩子,即照顧監管孩子,是孩子的父母等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的內容之一。上述法律規定了父母雙方均健在、父或母僅一方健在的情況下,監護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在於父母,這是一般情況。法定監護責任既然在父母,則帶孩子也理所應當地成為父母的法定義務,與爺爺奶奶無關。
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如:父母雙亡時,爺爺奶奶即成為未成年孫子的第一順位監護人,帶未成年孫子,即履行監護法定義務當然由爺爺奶奶承擔。此處注意的是,若監護人為外婆外公的,則監護義務與爺爺奶奶相同。又如:父母因外出打工,在家留守的爺爺奶奶自然對孫子具有法定的監護義務。
二、道德義務
道德,是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人的內心信念的力量來調整人們之間相互關係的行為規範。道德不具有強制約束力。
老人出於社會上傳統為子女傳幫帶的習俗,社會上對不幫助子女帶孫子女的老人嘲諷鄙視,以及老人不幫助工作及學習繁忙的子女照看孫子女而形成的內心愧疚等等,再加上退休老人帶孫子女能使其有子孫繞膝盡享天倫之樂所需,使老人腦子中形成幫帶孫子女是自然的、應該的、不能不帶的思維,在法律沒有強制規定的情況下,自覺地揹負起了帶孫子女的道德義務。
透過上述分析可知,一般情況下,老人沒有帶孫子女的法定義務,但在傳意義上老人不自覺地承擔了帶孫子女的道德義務。很多人沒有正確地從法律與道德的角度看待自己父母幫帶孩子的實質,認為父母幫帶孩子是義不容辭、天經地義的,若父母不幫帶孩子就怨天尤人,記恨父母,全然忘記了帶孩子(監護)是自已的法定義務。孰不知,幫帶孩子是情份,不帶孩子是老人的本份。
-
4 # 鬧心
1.法律上,一般沒有義務。因為爺爺奶奶不是法定監護人。
2.特殊情況下,有。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回覆列表
爺爺奶奶帶孫是沒義務的,孩子的監護人是其父母。只是由於中國特定的社會現實才出現爺爺奶奶帶孫子,孫女的現象。孫子孫女的父母為了維持家庭的運轉和開支大多數都需夫妻雙方都要工作才能支撐家庭運轉發展的,這就沒時間照顧下一代,不可避免的出現了由爺爺奶奶帶孫子的現象。另一方面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如宗族觀念,血緣關係,看重大家庭等等,使爺爺奶奶額外的承擔起來看護孫子的責任。因此中國的爺爺奶奶是偉大的,看護養育了兩代人。最後向中國的爺爺奶奶致敬,你們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