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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金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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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冰雪liu
當然會退回,因為不是自己的錢就不要愛,無論多與少,都應該如數奉還,不要有貪便宜的心理,做人要有最起碼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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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莉
謝邀,會退還的。舉例說明、去年我老公在超市買菜回來,當時拿的是一百元錢,我們都普遍都有這亇習慣,收銀員找完錢一般直接放衣服袋裡,很少查,老公當時也沒查錢,到家以後一查錢發現收銀員多找了三十多塊錢,當時想反正她也找不到是誰,可以說這三十多塊錢老公一宿沒睡好覺,早上起來超市一開門就把錢給人家送去了,老公說人家小孩也不容易,還回去心裡他實了,要不總覺得像欠人家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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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碧海梵天
這種多找零的機率雖然小,但肯定是存在的。在我的印象中只有一次這樣的情況,好幾年了。
那次是在旺中旺超市買東西,多找了多少不記得了。我當面數錢的時候,發現多了,就開玩笑得說找多了,收銀員也笑了,後面排隊結賬的人也笑了,說了幾句俏皮話,這件事就這麼過了。當初說出這件事的時候也沒想什麼,就是下意識地這麼做了。
記得還有一次去診所看病,就隨便看了下找零,感覺沒錯。走出了診所帶著妹妹去買東西的時候,發現錢不對,我也模糊了,到底是診所多找了還是少找了。因為有妹妹在身邊,突然想給她好好的給她上一課,回家的時候路過診所我帶著妹妹又進了診所說他們多找了零。(要不是看到這個問題,我都忘記了這件事了)
假如還遇到這種事了,我想我還是會退還的,也說不好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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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方連話
會。
我遇到過,不過是以前的事情了;現在手機支付,基本上不存在這個問題了。
之所以毫不猶豫地就會還回去,是因為將心比心,於心不忍。幹這個工作的如果是自己,如果是自己的孩子,這樣一天工作下來有了這樣的損失,太糟心!它對失誤者的打擊之大,遠比得了意外之財的人的那點收穫的“喜悅”要大得多。
有一次在菜市場買栗子,買了二斤,那個滿臉被火苗燻得黢黑的漢子多找了十塊錢。當時自己也沒有意識到,拿了錢就走了。
走出去將近一公里了,這個數字清晰地出現在了自己腦子裡。趕緊向回走,回去以後他顯然還沒有意識到,還在忙碌著,跟他一說,他還很木然,把多找的錢還回去了他好像還沒有緩過神來。
不管他怎麼反應吧,自己心安就好。
在物質普遍豐富的時代裡,這樣因為別人的失誤而來的橫財,給自己帶來的其實連物質層面的實惠都談不到,而如果不吭聲地接受了,那它給你帶來的不安對你的打擊,就遠非這點錢所能買來與贖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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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康麥平
這個問題是屬於道德和心理學方面的問題。我以前讀過一本《怪誕心理學》的書,書中專冂掲秘日常生活中的古怪之處。書中專門有一章節,透過有意給顧客多找錢來研究人們的心理。這本書是英國心理學家理查德、懷斯曼所著。
如果當我遇到這種商場收銀員給我多找錢的時候,我會是毫不猶豫地把錢退還給收銀員。按商場規定,收銀員給顧客多找的錢,她自已要補繳的。話說回來,有人或許要問,你自己把你說的太好了。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一位普通人,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比如,十多年前,有一次我去省城訂購商品,和對方老闆打過兩次交道,關糸不是怎麼要好。當時我用現金結帳時,老闆整整給我多找了五百元,我邊數錢邊對老闆說:你咋給我多找五百元?老闆接過錢既沒驚訝又沒驚慌,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我給你把錢多找了。事後我心理納悶,反覆琢磨這個事,最後我恍然大悟:莫非老闆有意在考驗我?答案是肯定的。後來由生意的往來變成了要好朋友。
總之,在商場買東西遇到收銀員多找錢,我一定會退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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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流浪人143340428
我會退,多找的錢,不能養活一輩子,有可能使多找錢的人失去工作,或者讓他賠償,假若被發現,被人指責貪小利,讓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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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天一點心靈感悟
這個怎麼說呢,看情況吧,如果在收款時我發現了收銀員多找了我錢我一定會主動退的,畢竟這不是我應得的錢,收銀員在那裡站一天收銀也不容易,秉著人與人之間的善意我不能讓別人因我而受損害,如果我在離開了收銀臺到了別的地方,而且過了一段時間我就不會主動退了,因為我不想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再說一個人每天都要接觸很多的人,我不一定能記住哪位收銀員收的款,所以,把錢退回去太麻煩我也就選擇了放棄,我想很多人都和我一樣,平時不管自己把錢退回沒退回都沒有人說什麼,但是一旦擺到明面上可能就要道德綁架了,所以我只是說說而已,別當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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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我只說個人的作法,不僅是商場商店,就是街頭小販找錯錢,我也一定退給人家。買東西時雙方談好了價格,買方也選到合意商品,那就是一種契約,按約辦事是現代人應有的起碼素質。再有,我們的傳統文化道德也有‘’不義之財不可取‘’的說法,白占人家便宜,就是不義之財,不該拿的。實際生活中我們也看到,真正發大財的,沒有一個是日常愛貪小便宜的人。個人看法,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