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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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東藍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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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1觀察室
你可以控制錢財,但控制不了愛心。
另外,如果是對貧困家庭的助學資助或醫療救助行為,且是你們能力範圍內的情況(基本不影響家庭生活),法院並不支援你的索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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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氣致祥168
這個問題分為兩種情況。1.根據《物權法》的規定,假如你老公資助別人的錢物為你們結婚前你老公個人財產,或者是你們結婚後他人贈與你老公個人的財產,他是有權自行處分,不必經你同意的。2.如果現在你們已經領證結婚,你老公是拿他的工資、獎金,或者是生產經營的收益比如炒股盈利去資助他人,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資助他人顯然不在你們夫妻生活所必需的開支,所以不經你同意你老公即做出資助他人個人的決定是從法律的角度上說是欠妥的。
另外,你老公是心地非常善良的,他能資助一位素不相識的人,相信他對你絕不會走樣。
這件事情也提醒各位讀者朋友,在處分財產時一定要遵守法律規定,照顧家人情緒。夫妻一方無論是誰要處分個人婚前財產,夫妻之間的另一方也希望那個受益人是自己,既為自己,也為孩子。
看看資助什麼,資助多少。從法理上講,丈夫資助別人用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未經妻子同意,資助行為不成立。但在實際操作層面就比較麻煩。一,如果是量少,比如價值在幾百元之內,最好放棄。資助別人說明被資助者可能遇到困難或貧困,予人玫瑰手有餘香。如果非要要回來,不僅傷了夫妻感情,就連被資助者也鬧得不愉快。二,如果是大額資財,直接影響到家庭生活和事務,則需要開誠佈公地與丈夫協商,然後通知被資助者。實在不行,或訴諸法律手段。
最好的辦法是與丈夫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