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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女兒判給了前夫。現在有一個比我小12歲的男人,對我特別好。 本人屬於長相年輕,心理年齡也小的型別,他則相反,看起來很成熟,雖然比我小,但是一起走出去,看不出來有年齡差,人很穩重,考慮問題特別長遠。 我沒錢,還欠著好幾萬的債務,他都願意跟我一起償還。自從認識了我,他拒絕了所有曖昧,全心全意只對我一個人好。在我最需要陪伴的時候,更是寸步不離的陪伴在側。因為第一次婚姻沒有舉行婚禮,他知道後許諾無論如何都會給我一場婚禮。(目前為止,答應我的每一件事情都一件一件在實現) 說真的,不懷疑他對我的感情,就是覺得年齡這一關,有點難以跨越。因為女人衰老的速度比男人快,在我現在這個年齡階段看不出來跟他的差距,可是再過十年、二十年呢? 很苦惱,希望聽聽網友們的意見,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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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小小小竽頭

    既然都說了他考慮問題很長遠,為了你做了這麼多,他都不在乎什麼年齡問題了,你為什麼不勇敢一點?幸福是兩個人共同經營的

  • 2 # 師太迴歸

    親,雖然女人老的快,但是要看人,你自己長相是比較顯嫩的,所以努力加強保養,就不會比男人老的快,儘量避免再生小孩,或者生小孩之前之後都要加強保養。這樣子你們就能跨越年齡。

    因為根據你的描述,這位男生也是喜歡比較成熟穩重的你,只要你們經常交流保持同步價值觀,身體上完全不會有問題。因為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在性關係上差十歲反而很和諧。

    我有個老師離婚後網聊了一個比她小十歲的男人,這個男的溫文爾雅,我老師也是溫文爾雅的型別,兩個人很合拍,且都帶著一個孩子,兩人沒有再生小孩,兩個真的是靈魂伴侶那種,現在我們去看她,五十歲了,兩個人都還像戀愛時那樣關心彼此,羨煞眾人!

    所以既然你感覺對方很愛你,也用行動證明了,而你自己也很愛他,那就順其自然在一起,用心呵護珍惜這段情。希望你們好運。

  • 3 # 香蘭兒衣廚

    你比你對方小十二歲,這個情況卻是選擇起來有一定的困難。

    一,在理智上是很難接受的。有利於一面,也有不利於一面。

    有力一面原因:對於心理成熟的一般男性來講,遇過經歷的生活風浪起伏。大道健康可以一個人獨立的承擔任何世物變故。而在此前面不改色,口不反悔,心理強大。那麼和你在一起差距不大,認識問題能夠步調一致並且志同道合遮風擋雨。從心聲朋際都認可他的為人,那麼你就可以考慮嫁給他。

    不利一面原因:時間是檢驗人的心理和身體完美的標準的開始。

    在人生長河中,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們生活在五年十年之間。而且社會的誘惑力那麼大。你能保證你的身體健康,還會有多大的魅力來吸引住他?是用眼淚還是用金錢還是用自身的魅力捆綁住對方呢?

    其實婚姻時間長的互相吸引。不是像當初開始那會有新鮮勁。對於在外面打拼遇到形形色色優秀的女孩子。你很難把控住他。你也很難把控住自己。這就是你為難選擇和麵臨的路,好好考慮吧!

    當然這只是分析和建議,但願花好月圓。祝你好運。

  • 4 # 一本情感簿

    我想我是最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的,因為我也有過一個比我大12歲的女朋友。

    我確定她非常愛我,而我也確定只要她同意,我隨時都願意娶她,並且我也絲毫不懷疑我們可以相愛一輩子!

    可最後還是分手了,我痛苦了很久,半年時間像是丟了魂一樣,說是行屍走肉也毫不誇張,分手原因不去說,但現在想想分手是對的,嗯,我們在一起三年。

    如果你很愛他,可以就這麼相處,結婚的話需要慎重,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沒結婚你還是你,結了婚你就不是你了。姐弟戀令人著迷的很大原因是因為年齡差的征服感和刺激感,這樣的一對情人,性生活可以說是和諧到了極致!以至於我們混淆了性和愛,弄不清我們到底想要的是性還是愛。

    觀念差距大,男女本就思考方式不同,如果再加上十二歲的年齡差,代溝真的非常大,我和她起初都覺得沒代溝,後來矛盾越來越多。

    那時的她每天都在思考如何抗皺,如何保養,我儘量打扮的老氣,她儘量打扮的年輕,只有這樣才會讓我們得差距看起來不那麼明顯,我們都很感動,覺得是在為對方付出,可現在回頭想想,其實心裡早已經扭曲,戰戰兢兢,嘴上表現的很輕鬆,說著隨別人怎麼看,愛情不分年齡,但心裡的那塊玻璃,隨時都可能碎。

    正常情況下,女人過了四十以後變老的速度是大於男人的,而男人即便四十,也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紀,倘若結婚,他對你的厭倦速度會超過你的想象。

    再說你已經離過婚的事,你要搞定雙方父母的不僅僅是年紀的問題,還要承受來自親戚朋友們的異樣目光,人們會說你老牛吃嫩草,會說他蠢,找了個年紀大那麼多的不說,還找了一個離過婚的,我不是說離婚就不好,而是你要面對的流言蜚語要更多,你真的能承受嗎?

    都說勸合不勸離,但自我親身經歷的情況來看,差距大的姐弟戀,只適合戀愛,不適合結婚。

    可以說說我和她為什麼分手,就是因為壓力,我的壓力大,她的壓力更大,她是理智的,她對我說她捨不得離開我,她說如何我真的愛她,請我放過她。

    真的是心很痛啊,可她說的沒錯,等我到三十歲的時候她已經四十二,我到四十的時候仍舊可以哄騙小丫頭,而她已經五十二,那時的她可能我看都懶得看一眼。

    我們總以為我們遇到了“虐戀”,但其實是遇到了“錯愛”,可我並不會後悔,她還是走了,她是對的,更是堅強的,我們給彼此留下最美的印象,值得彼此回味一生。

    不要等到彼此身心俱憊,滿身傷痕,最後彼此嫌棄,爭吵不斷,毀了彼此心目中最完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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