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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5010054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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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月0329
一般物業費調整需要物業提出申請,業主投票(達到一定比例)通過後方可調整。之前承諾1.5元,交房時升到1.8元,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肯定是不合理的可向當地物價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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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牌置業顧問
一般買房的時候,開發商會繫結一個物業服務公司來吸引客戶。物業管理費不是由物業服務公司而定的,而是物價局給定的,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去物價局查詢,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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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包有時不線上
這裡面可有什麼誤會存在。提問人的描述較為含糊,也沒有相關的圖片說明。其他幾位答友給出的可能性單一。
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銷售樓盤之前,就與x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合同中很明確的約定了物業管理費的標準。其他類似的相關物業管理資訊都會在銷售現場給予公示,並告知買房人。這是商品房銷售必須得前置條件。
出現提問人所描述的情況比較蹊蹺。按道理購房人將《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拿出來看一下即可明確誰對誰錯。
提問人想來問計,筆者只好將可能出現的情況都說一說。一、購房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確實是1.5元/平方米月的物業費標準,但註明公攤水電另繳(或未註明包含)。提問人提及多餘的0.3元/平方米月,可是指公攤水電費,物業按1.8元/平方米月收,符合常理,並不違規。
二、購房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確實是1.8元/平方米月,但交付後前N年可按1.5元/平方米月收。這種有可能是當地法規要求或者是開發公司給予的優惠,這在部分城市分期開發的小區較為常見,這是對先期入住業主的部分補償。0.3元/平方米月的差由地產公司給與補貼的。
三、購房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確實是1.5元/平方米月,物業公司確實沒有合法的收1.8元/平方米月依據,多收了!
以上幾種可能性都會出現,其中第一種可能性最大。
如果業主遇到類似的問題怎麼辦?遇到繳納物業費之爭議,並不用驚慌,應先全面瞭解情況,再採取相對措施。首先請物業公司解釋並出示收費的書面依據,再根據業主所持有的購房合同以及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進行核查,一切以書面依據為準。
如果是多收的0.3元是公攤能耗,那麼屬於應該繳納。
如果是地產公司因分期開發給與的物業費優惠,那就看自己交付之時是否符合優惠條件。
如果是合同上明確了物業費標準1.5元/平方米月,且包含公攤能耗水電費,物業公司也無法給出確實可信的多收的0.3元/平方米月的收費證明,那麼可以向物業公司表明,除了1.5元/平方米月不再另外支付。
其它如有合理的解釋,也應該接受。
對於物業亂收費,除了向物價局舉報外,還可以向地產公司、當地的房地產局物業科投訴,如果確實有必要諸保留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退回多交款項,也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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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苦旅歸山人
看購房合同以及售樓現場公司的物業合同和物業管理方案,還有到區政府主管部門看備案價格。
如果比原來的高,可以拒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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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民間那些事兒
2、蒐集相關證據,包括購房合同或者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否有約定、現場看房時宣傳檔案是否標明;
3、如果政府備案價格是1.5元/平米,購房前和購房時相關證據也標明1.5元/平米,那麼可以據此主張合法權益。
4、如果只是口頭宣傳或者約定,拿不出證據,只能認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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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霸王不是王
通常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但是遇到了就要看清楚幾點:
②如果是購房合同明確寫明是1.5元每平,那麼是可以尋求房管局等相關部門的支援的,但是根據經驗,一般的購房合同也沒有明確表明物業管理費,有的合同也會表示物業費會根據市場情況合理化調整,因此簽訂房屋合同是要看清楚。
③做為業主來說,真正關心的還是小區的品質,和物業服務的真實水平,其實多三毛錢和少三毛錢也許並不是矛盾的關鍵點,主要在於一方面業主感覺到了欺騙,另一方面可能物業服務的水平值不了這個價錢,所以才會心生疑慮。作為業主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更換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就算最終無法換掉現有物業公司,也會起到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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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活出真我12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wOTk3NQ==&mid=2247489740&idx=1&sn=d2df5573f1a3e4cc11075227499b7857&source=41#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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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力挽狂瀾的夢
物業都是騙子,他們就不想想他們賺錢了,我們買房的每月還貸款,還得多交高額的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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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零碳科技
儘快成立業委會,儘快換掉開發商指定的前期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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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彈指芳華老
我們兩塊八一平,三部電梯只開兩部,我都不知道咋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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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好運小鑰匙APP
投訴到當地物業辦!也可以讓他出示相關審批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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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悠然淡定往事隨風
買房時合同有寫明沒有?沒有的話,價格只要不超過市場正常價格,你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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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ManShuai
可以根據合同辦事,可以找業主委員會,總要有個講道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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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鑽5
以合同為準,可以政府監管部門投訴,或者起訴。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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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雷行記
把房子賣了!看到你們這些買房子的傻子被物業或者開發商刁難我就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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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快樂雲端行
物業其實不能看價格,要看做出來來評價格
回覆列表
買房時籤前期物業合同沒有?我縣是要求補充合同,前期物業合同同時籤。否則不予備案。光說無用。合同為準。如單方變動,先不接房交錢,直接到主管部門(建設,房管)投訴。包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