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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國木耳

    農村耕地可以按一般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來劃分。對於基本農田,特別是國家劃定的永久性基本農田,是國家嚴禁佔用或者改變其種植用途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36條第3款規定“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而一般耕地,包括劃定的農用耕地後備資源、坡度大於25度的的耕地,這些耕地是可以用來栽種林果樹木,以及建設農業養殖場的。

    一是如果栽樹、建設養殖場所用耕地是一般性質的耕地,這個是政策允許的,不能阻止。

    以阿麗本地為例,因為地處黃土高原地帶,當地農戶的耕地基本都是山地,也就是坡度大25度的“望天田”。這些地塊崎嶇不平,實現現在化農業種植非常困難,種植糧食的經濟效益非常低。所以當地農村由省屬企業牽頭,實行了大面積的耕地流轉,用來種植蘋果和核桃樹,而且已經取得了不錯的經濟效益,同時也帶動了當地的勞動力就業增收。

    這樣的政策無疑對老百姓是非常好的,所以沒有人阻止。

    二是如果栽樹,建設養殖場所用耕地是基本農田,這種情況是嚴格禁止的。那麼遇到這種現象如何阻止呢?

    遇到這種情況,首先要明確承包使用人是否取得了相應的審批權。因為雖然說基本農田禁止挪作它用,但也不是絕對的。如果使用人已經合法取得了使用權,那就不能阻止。

    而如果沒有取得相關權益,擅自將基本農田改變用途,用來栽樹,挖魚塘、建設養殖場。這種情況下,可以向所在鄉鎮或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阻止其錯誤的行為,從而保護基本農田的使用權益。

    總體來講,在耕地上栽樹,挖魚塘、建養殖場是否應該被阻止,要根據耕地的性質來判斷。一般的耕地是允許的,而基本農田是不允許的。如果出現基本農田用來栽樹等現象,並且沒有取得相關審批手續,那可以通過向所在鄉鎮或者當地土地管理部門進行投訴,從而阻止基本農田被佔用的現象。

  • 2 # 三農法規速遞員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耕地上並不是完全禁止栽樹、挖塘養魚的。要區分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所以基本農田是不得佔用的。但是,一般耕地是除基本農田區域外的耕地,是可以栽樹、挖魚塘、建養殖場的。

    永久基本農田不得栽種各類林木,不得挖塘養魚,不得種植草坪、草皮等用於綠化裝飾的植物,不得種植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已經種植的,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農業生產現狀和對耕作層的影響程度組織認定,能恢復糧食作物生產的,5年內恢復;確實不能恢復的,調出永久基本農田並按要求補劃。

    當然,目前針對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的管理是存在問題的。2019年8月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這一規定與原《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基本一致,即2004年8月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也規定“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而情況是,《土地管理法》雖然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種樹栽樹,但事實上各地都有基本農田被栽上了樹的,甚至有些地方的基層政府也在租用農民的承包地種樹栽樹。這是為什麼?因為《土地管理法》未對基本農田裡種了栽了樹該怎樣處理作出明確的規定,即有禁止條款而無如何追究責任的條款,即沒有罰則。這就讓有關部門對已經在基本農田上栽樹植樹後怎麼辦、對行為人如何處理缺乏法律依據。雖然後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了“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什麼是“從事其他活動”,什麼情況下算是“毀壞種植條件”,仍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實踐中,種樹栽樹一般不會破壞耕作層,而且耕地種樹是將土地現狀從耕地變為林地,兩者均屬於農用地,不算改變土地用途。因此,相關部門在執法中遇到基本農田裡栽樹種樹情況時,只能向違法當事人講解有關法律法規,鼓勵或動員當事人自己恢復耕種,無法實施強制措施。

    這個執法難點最好的解決的辦法是通過立法予以規範,但目前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並未予以規定,下一步,國家將進一步修改《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是否會對此進行明確規定,讓我們拭目以待。

  • 3 # 我是孫小玲

    第一、要看土地性質,如果它是林地就可以在樹,如果它是基本農田,栽樹,養殖,挖魚塘都是違法行為,如果有人舉報,執法部門會責其在規定時間內恢復原狀並罰款。

    第二、如果投資人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在政府部門的層層審批中獲得許可,也就是說有合法的手續和規劃,通過了環評,又在規劃許可的範圍內挖魚塘,植樹,搞養殖是合法的,就算是舉報也沒有用,就是執法部門也沒有權利干涉阻止。

    第三、如果他栽樹,挖魚塘,搞養殖非法侵佔了你土地,或者嚴重影響你的土地使用,對農作物造成嚴重傷害,或者是養殖場的汙水,氣味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你可以匿名或實名向環保部門舉報,非法侵佔你的土地可以向土地資源部門舉報,請求阻止!

    總之,對這些挖魚塘,栽樹,搞養殖風侵害到你的合法權益時,你可以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中國是法制社會,要學會用法律捍衛自己利益,千萬不要蠻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 4 # 1753026009955

    這個也不讓幹,那個也阻止,究竟你到底讓農民怎麼做呢?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是利國?還是利民?怎麼滿腦子都是讓人匪夷所思的念頭呢?就不能讓農民安安心心的搞點營生嗎?

  • 5 # 池畫竹

    土地種莊稼也好,種樹也好,挖魚塘也好,只要是為了創收,大家就不要反對,有什麼理由反對?錢多咬手嗎?種田,不是死種田,種死田。要學會改變,善於改變

  • 6 # 向發3

    真正關心農民朋友的人,是中國最可敬的人,發展農業連農民自己都不願意種地,政策導向在哪裡,中國農業希望在哪裡,真農民才有發言權。

  • 7 # 人稱老蔣

    大家好,關於基本農田與非基本農田,我簡單說幾句。農田就是種植糧食的,但是農村已經老年化,年輕人都幾乎在城市裡面,也不會回去種植糧食。現在大量出現荒地。這些地完全可以租給一些種植公司,合作社承包。用於種植經濟類植物,水果,綠化樹,養魚,養蝦,中藥……一來留守可以打工,增加點收入。二來土地也利用了。綜合考慮,個人覺得,這基本農田可以只要不荒廢,能增加農民收入,都行!

  • 8 # 1236wsj

    怎樣阻止農民栽樹,當今不是農民愛在耕地栽樹,種地不賺錢,種不好會賠種地成本,當今種地大土地遼闊,能發揮機械耕作,成本底耕種面積大,雖然利潤底,以土地大面積收λ也可種,有些地方人多地少,種地,地少靠不住生活,農民只好栽果園樹,比種地收入高,何必阻止農民栽果樹呢?

  • 9 # 紫暉照符

    農用地是村集體組織所有土地,是村集體成員的農民進行農業生產生活的土地,農民發展農業的“農、林、牧副、漁”生產是合法的,地方政府應積極引導或做好生產規劃服務於農業生產的農民才是正確的。阻止農民正常的農業發展是錯誤是違法的。

  • 10 # 時莊街道王立仁

    土地長期不變的政策,讓農民在自家的土地上搞種植,給吃下了一顆定心丸。改變了過去一年或幾年一動出現的弊端,因而農民在種植上也放開了手腳。由於種糧的確不掙錢,農民為了增加收入,調整了自己的種植結構,因而在自家的土地上種植了一些經濟作物、果樹以及能夠省事省工的楊樹,這種現象農民也是不得己而為之的,只要不把自家的土地荒廢,在土地上面的種植權,農民是有選擇和最終的決定權的,因而國家和當地政府也不會來阻止農民,因增加收入而調整的種植模式。

    在我們當地建造養殖場,必須經過上級政府批准,並在規定的區域內,才准予建設。否則被指認為違法行為,則令整改拆除。因此提醒大家,想搞養殖的同志,一定要了解當地的政府規定,審批後方可動工,否則會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開挖魚塘,搞水產養殖,在我們當地是決對不允許的。因為挖魚塘己破壞了土地原有的狀況。土地法是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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