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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ldk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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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曉亞然
費馬,1601年8月17日出生於法國南部圖盧茲附近的博蒙·德·洛馬涅。17世紀的業餘數學家之王,說是“業餘”僅僅是因為他本職工作是律師和法官,並不靠數學吃飯,這樣讓大多數職業數學家汗顏。
費馬一生成果卓著,如果只論及數學上的成就。
獨立創立了解析幾何,與笛卡爾幾乎同時代;
建立了一整套求曲線面積,長度,極大值極小值的方法,是微積分的先驅;
與帕斯卡創立了機率論這一重要的數學分支;
數論領域的發現更是數不勝數。
最重要的一個發現就是費馬大定理,大約1637年,費馬在研究番圖《算術》時,曾在第11卷第8命題旁寫道:“將一個立方數分成兩個立方數之和,或一個四次冪分成兩個四次冪之和,或者一般地將一個高於二次的冪分成兩個同次冪之和,這是不可能的。關於此,我確信已發現了一種美妙的證法 ,可惜這裡空白的地方太小,寫不下。”
這麼一個看似自負的玩笑折騰了數學界三百多年,直到1994年,安德魯懷爾斯給出了徹底證明。
費馬個人的數學素養毋庸置疑,堪稱歷史上最佳之一。他對於問題的研究深入也讓人驚歎,他也許是無意裡發現了這樣的猜想。鑑於他以前對《算術》一書的研究,認為自己偶有所得的猜想並不像一座大山一樣高大,在他看來這個只是一個小題目而已。所以他這樣說,當然,當時的人們誰也不能否認費馬對自己的迷之自信,那個時代,數學並沒有主流學科。
費馬大定理的解決過程,我們也看到了,這裡用到了太多太多高精尖的新知識,卷帙浩繁。絕對不是費馬那個時代能夠提出來的,哪怕是費馬本人也不可能明白。
有人評價懷爾斯的證明是,將人類最優秀的數學成就都用了一遍才攻克了這個難題。橢圓曲線,模曲線,這些都不是費馬那個時代能夠理解的。
換言之,如果真的存在這一一種簡單的初等證明方法,不可能經過尤拉,牛頓,高斯,柯西,勒讓德這些一輩又一輩的數學大牛們都還沒發現,事實上類似這樣的漏網之魚解決方法,在數學史上幾乎是沒有發生過的。
所以,費馬當時最有可能的情節就是,費馬本人錯誤地估計了費馬大定理的難度,在他看來,這個猜想的難度充其量就是《算術》的課後習題而已。他也沒有想到這會是一隻下金蛋的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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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笑看風雲1654308
費馬有沒有證明費馬大定理,這個我們不好妄加猜測,但如果以懷爾斯的證明為唯一,那費馬當時的數學水平還沒達到這種高度。有人因為大數學家尤拉也試圖證明費馬大定理而不成功,因此否定費馬大定理有美妙的證法。那照此說法,尤拉以後,就不要再去搞什麼數學研究,也不會出什麼數學成果。況且一道題目,有沒有什麼解,不是誰說了算,這樣不符合數學的本質。費馬大定理的愛好者很多,本人根據巴羅阿貝爾關係式推匯出一個初等證明。請認真看一下證明過程再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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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創維
費馬大定理是成立的,兩個自然數的平方之和,等於另一個自然數的平方,如勾股陣列,大家都知道了,不再多說(例如3的平方+4的平方=5的平方)。
但是,對於多次方,只有在3個自然數的立方和的情況下,才能有一個自然數的立方(4次方或4次以上的方不成立)。舉例如下:
3的立方+4的立方+5的立方=6的立方
6的立方+8的立方+10的立方=12的立方
9的立方+12的立方+15的立方=18的立方
…………………………
但是,不存在有4個自然數的4次方之和,等於一個自然數的4次方。如3的4次方+4的4次方+5的4次方+6的4次方不等於任何一個自然數的4次方。
由以上結論告訴我們,費馬大定理沒有任何意義與價值!他本人搞不清自然數的多次方之和的關係!
更主要的是,依目前數學水平,人類根本無法證明費馬大定理,正如證明哥德巴赫猜想一樣,估計是根本就不存在有證明!
回覆列表
任意兩個正方體體積之和等於長方體之積。
即x^3+y^3≠z^3
那麼
a^3+a^3
=axA+axA
=(A+A)xa
=Bxa=B"=2(立方長方體);
a^3+a^3
=axA+axA
=(a+a)xA
=dxA=B"=2(立方長方體);
a^3+d^3
=axA+dxD
=axA+axH=(A+H)xa
=lxa=l"=9(立方長方體);
d^3+d^3
=dxD+dxD=(d+d)xD
=pxD=AF"=16(立方長方體);
d^3+d^3
=dxD+dxD=(D+D)xd
=Hxd=AF"=16(立方長方體);
……,凡此種種,餘後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