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講,“調(Key)”是以一定的音關係,圍繞一個特定的核心音,由若干樂音構建的一個音群;“調性(Tonality)”則是“調(Key)”所表現出的“色彩”;“調式(Mode)”則是在“調(Key)”的範圍內樂音具體組織(功能)的形式。“轉調”則是指曲調進行中,調或調式之間的轉換。
調性與調式的概念,都是統屬於調的概念之下,是對音關係性質的描述;轉調,是對調應用的手段,是對音關係性質的利用。
所以要明白有關調、調性、調式這些概念,首先要清楚什麼是“音關係”。音樂是由不同音高、音長、音強以及音色的各個樂音有序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各個樂音在音高、音長、音強以及音色等方面的對比關係,就是“音關係”。然而樂理中有關調、和絃一類概念中,所說的“音關係”主要是指樂音在音高上的對比關係。本質上,這種樂音的音高關係,源自於兩個樂音的音訊之比,樂理中簡化為“音程”這一直觀的概念。
在對音程的有關性質的描述中,將音程關係分為協和音程與不協音程兩大類。其中,協和音程上兩音關係密切,不協音程上兩音關係相對疏遠。這和人們交朋友的道理相似,性情、愛好相投的,關係就親密一些,容易成為朋友;反之則關係相對疏遠一些,但可能存在共同的利益關係,也可能成為朋友,只是這樣的朋友有利則聚,無利則散。
用“朋友圈”來比喻“調”,我覺得可能很貼切——一群人能夠聚在一起,首先會有一些共同的志趣,其次,圈子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有親有疏;圈子中也會有一兩個核心人物,其他人或是和核心人物關係本就密切,自然成為圈子裡的人,還有一些人則是透過朋友關係,認識圈子中的人物,並被圈子認可後,加入進來的。
音樂中的調,就是某些樂音的“圈子”,這個“圈子”中的核心音,叫做“主音”,之後與主音關係最密切樂音加入進來,再透過這些與主音關係密切的樂音,逐次拉進若干個樂音;這些樂音湊在一起,就構成了“調”。
以自然大調為例,透過主音,先把其上、下純五度的兩個樂音先拉進來,這兩個音分別稱作“屬音”和“下屬音”;然後再透過把屬音上方純五度音來進來,這個音也稱為“重屬音”,意為屬音的屬音;之後,按照這種上行純五度關係再找來三個音,由這七個音構成了自然大調;將這七個音在一個八度內,按照音高順序排列,就形成“音階”。所以自然大調也稱為“自然大音階”。按上述方法找到的七個音,所排在音階上的位置,就是自然大音階的七個“自然音級”。按低音向高音的順序,各音級分別為第一音級(I)主音;第二音級(II重屬音)“上主音”;第三音級(III)中音(位於主音與屬音中間,故名);第四音級(IV)下屬音(主音下方純五度);第五級(V)屬音;第六級(VI)下中音(位於下屬音與主音中間,故名);第七級(VII)導音。它們各音按純五度關係排列為IV——I——V——II——VI——III——VII。
對於自然大音階而言,它同時也是一種“調式”,自然大調只有一種調式,就是自然大音階。但是,有些調則不止一種音階,比如中國傳統五聲宮調。宮調的形成方式,與自然大音階相類,也是從“宮音”開始,按上行純五度關係引入其他四個音——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移到一個八度內,按音高排列為宮商角徵羽這五聲音階,這個音階,稱為“宮調式”。之後透過“旋宮法”,逐次以各音為首排列出其他四種音階——商調式(商角徵羽宮)、角調式(角徵羽宮商)、徵調式(徵羽宮商角)和羽調式(羽宮商角徵)。如果這五種音階(調式)中的宮音相同,則稱它們為“同宮系統”,其實就是同一個宮調(同一個“調”),因為它們擁有共同的主音(宮音),而除宮調式外的其他調式(音階)的首音,屬於替代主音(代理班長),只是在該調式的曲調中替代主音功能(結束曲調),不是真正意義的主音。
調式的直觀表達形式,就是音階。所以在某種意義上,音階等同於調式。
主音,是構成一個調的核心,而這個主音,可以使用任意音高的樂音,特定的主音音高,就是“調高”。所以構成一個調需要兩個必備要素——調高和調式。其中,調高的改變,就意味著調的改變。
調高與調式作用在一起,所產生的音樂的色調,就是“調性”。比如大調與小調之間,有調性差異;不同的自然大調之間,也有調性差異。但是同一調中的不同調式之間,僅有色彩變化,而無調性差異。所以,調性是僅針對“調”而言的。
轉調,是曲調創作中的一個技巧,其目的就是豐富曲調的音樂色彩。從“調”的角度講,轉調有三種形式,其一是改變調高,不改變調式;比如自然大調不同調高之間的轉調;其二是不改變調高,只改變調式,比如同主音的大小調之間的轉調;其三是調高和調式都改變,比如關係大小調之間的轉調。
五聲調式的同宮系統內的調式變化,也屬於轉調,但本質上,這種轉調,只轉變了“色彩”(調式不同),而沒有改變“調”(宮調相同)。
簡單地講,“調(Key)”是以一定的音關係,圍繞一個特定的核心音,由若干樂音構建的一個音群;“調性(Tonality)”則是“調(Key)”所表現出的“色彩”;“調式(Mode)”則是在“調(Key)”的範圍內樂音具體組織(功能)的形式。“轉調”則是指曲調進行中,調或調式之間的轉換。
調性與調式的概念,都是統屬於調的概念之下,是對音關係性質的描述;轉調,是對調應用的手段,是對音關係性質的利用。
所以要明白有關調、調性、調式這些概念,首先要清楚什麼是“音關係”。音樂是由不同音高、音長、音強以及音色的各個樂音有序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各個樂音在音高、音長、音強以及音色等方面的對比關係,就是“音關係”。然而樂理中有關調、和絃一類概念中,所說的“音關係”主要是指樂音在音高上的對比關係。本質上,這種樂音的音高關係,源自於兩個樂音的音訊之比,樂理中簡化為“音程”這一直觀的概念。
在對音程的有關性質的描述中,將音程關係分為協和音程與不協音程兩大類。其中,協和音程上兩音關係密切,不協音程上兩音關係相對疏遠。這和人們交朋友的道理相似,性情、愛好相投的,關係就親密一些,容易成為朋友;反之則關係相對疏遠一些,但可能存在共同的利益關係,也可能成為朋友,只是這樣的朋友有利則聚,無利則散。
用“朋友圈”來比喻“調”,我覺得可能很貼切——一群人能夠聚在一起,首先會有一些共同的志趣,其次,圈子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是有親有疏;圈子中也會有一兩個核心人物,其他人或是和核心人物關係本就密切,自然成為圈子裡的人,還有一些人則是透過朋友關係,認識圈子中的人物,並被圈子認可後,加入進來的。
音樂中的調,就是某些樂音的“圈子”,這個“圈子”中的核心音,叫做“主音”,之後與主音關係最密切樂音加入進來,再透過這些與主音關係密切的樂音,逐次拉進若干個樂音;這些樂音湊在一起,就構成了“調”。
以自然大調為例,透過主音,先把其上、下純五度的兩個樂音先拉進來,這兩個音分別稱作“屬音”和“下屬音”;然後再透過把屬音上方純五度音來進來,這個音也稱為“重屬音”,意為屬音的屬音;之後,按照這種上行純五度關係再找來三個音,由這七個音構成了自然大調;將這七個音在一個八度內,按照音高順序排列,就形成“音階”。所以自然大調也稱為“自然大音階”。按上述方法找到的七個音,所排在音階上的位置,就是自然大音階的七個“自然音級”。按低音向高音的順序,各音級分別為第一音級(I)主音;第二音級(II重屬音)“上主音”;第三音級(III)中音(位於主音與屬音中間,故名);第四音級(IV)下屬音(主音下方純五度);第五級(V)屬音;第六級(VI)下中音(位於下屬音與主音中間,故名);第七級(VII)導音。它們各音按純五度關係排列為IV——I——V——II——VI——III——VII。
對於自然大音階而言,它同時也是一種“調式”,自然大調只有一種調式,就是自然大音階。但是,有些調則不止一種音階,比如中國傳統五聲宮調。宮調的形成方式,與自然大音階相類,也是從“宮音”開始,按上行純五度關係引入其他四個音——宮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移到一個八度內,按音高排列為宮商角徵羽這五聲音階,這個音階,稱為“宮調式”。之後透過“旋宮法”,逐次以各音為首排列出其他四種音階——商調式(商角徵羽宮)、角調式(角徵羽宮商)、徵調式(徵羽宮商角)和羽調式(羽宮商角徵)。如果這五種音階(調式)中的宮音相同,則稱它們為“同宮系統”,其實就是同一個宮調(同一個“調”),因為它們擁有共同的主音(宮音),而除宮調式外的其他調式(音階)的首音,屬於替代主音(代理班長),只是在該調式的曲調中替代主音功能(結束曲調),不是真正意義的主音。
調式的直觀表達形式,就是音階。所以在某種意義上,音階等同於調式。
主音,是構成一個調的核心,而這個主音,可以使用任意音高的樂音,特定的主音音高,就是“調高”。所以構成一個調需要兩個必備要素——調高和調式。其中,調高的改變,就意味著調的改變。
調高與調式作用在一起,所產生的音樂的色調,就是“調性”。比如大調與小調之間,有調性差異;不同的自然大調之間,也有調性差異。但是同一調中的不同調式之間,僅有色彩變化,而無調性差異。所以,調性是僅針對“調”而言的。
轉調,是曲調創作中的一個技巧,其目的就是豐富曲調的音樂色彩。從“調”的角度講,轉調有三種形式,其一是改變調高,不改變調式;比如自然大調不同調高之間的轉調;其二是不改變調高,只改變調式,比如同主音的大小調之間的轉調;其三是調高和調式都改變,比如關係大小調之間的轉調。
五聲調式的同宮系統內的調式變化,也屬於轉調,但本質上,這種轉調,只轉變了“色彩”(調式不同),而沒有改變“調”(宮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