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纏中說禪技術分析基本原理一: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型別終要完成。後面一句用更簡練的話,就是“走勢終完美”。
2、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概念:某級別走勢型別中,被至少三個連續次級別走勢型別所重疊的部分,稱為纏中說禪走勢中樞。換言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就是至少三個連續次級別走勢型別重疊部分所構成。
3、 纏中說禪盤整:在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中,某完成的走勢型別只包含一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就稱為該級別的纏中說禪盤整。
4、 纏中說禪趨勢:在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中,某完成的走勢型別至少包含兩個以上依次同向的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就稱為該級別的纏中說禪趨勢。該方向向上就稱為上漲,向下就稱為下跌。
5、 纏中說禪技術分析基本原理二:任何級別任何完成的走勢型別,必然包含一個以上的纏中說禪走勢中樞。
6、 纏中說禪走勢分解定理一: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都可以分解成同級別“盤整”、 “下跌”與“上漲”三種走勢型別的連線。
7、 纏中說禪走勢分解定理二: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型別,都至少由三段以上次級別走勢型別構成。
8、 纏中說禪買賣點定律一:任何級別的第二類買賣點都由次級別相應走勢的第一類買賣點構成。
9、 纏中說禪趨勢轉折定律:任何級別的上漲轉折都是由某級別的第一類賣點構成的;任何的下跌轉折都是由某級別的第一類買點構成的。
10、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定理一:在趨勢中,連線兩個同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必然是次級別以下級別的走勢型別。
11、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定理二:在盤整中,無論是離開還是返回“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走勢型別必然是次級別以下的。
12、 某級別“纏中說禪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破壞,當且僅當一個次級別走勢離開該“纏中說禪走勢中樞” 後,其後的次級別回抽走勢不重新回到該“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內。
13、 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一:在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前,該級別走勢型別將延續。也就是說,只能是隻具有該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盤整或趨勢的延續。
14、 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二: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當且僅當圍繞連續兩個同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的波動區間產生重疊。
15、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一:走勢中樞的延伸等價於任意區間[dn,gn]與[ZD,ZG]有重疊。換言之,若有Zn,使得dn>ZG或gn<ZD,則必然產生高級別的走勢中樞或趨勢及延續。
16、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二:前後同級別的兩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後GG<前DD等價於下跌及其延續;後DD>前GG等價於上漲及其延續。後ZG<前ZD且後GG≥前DD,或後ZD〉前ZG且後DD≤前GG,則等價於形成高級別的走勢中樞。
17、 第三類買賣點定理: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向上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回試,其低點不跌破ZG,則構成第三類買點;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向下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回抽,其高點不升破ZD,則構成第三類賣點。
18、 纏中說禪背馳-買賣點定理:任一背馳都必然製造某級別的買賣點,任一級別的買賣點都必然源自某級別走勢的背馳。
19、 纏中說禪背馳-轉折定理:某級別趨勢的背馳將導致該趨勢最後一箇中樞的級別擴充套件、該級別更大級別的盤整或該級別以上級別的反趨勢。一、該趨勢最後一箇中樞的級別擴充套件、二、該級別更大級別的盤整、三該級別以上級別的反趨勢。
20、 同級別分解規則:在某級別中,不定義中樞延伸,允許該級別上的盤整+盤整連線;與此同時,規定該級別以下的所有級別,都允許中樞延伸,不允許盤整+盤整連線;至於該級別以上級別,根本不考慮,因為所有走勢都按該級別給分解了。
21、 纏中說禪小背馳-大轉折定理:小級別頂背馳引發大級別向下的必要條件是該級別走勢的最後一個次級別中樞出現第三類賣點;小級別底背馳引發大級別向上的必要條件提是該級別走勢的最後一個次級別中樞出現第三類買點。
22、 纏中說禪第一利潤最大定理:對於任何固定交易品種,在確定的操作級別下,以上纏中說禪操作模式的利潤率最大。該模式的關鍵只參與確定操作級別的盤整與上漲,對盤整用中樞震盪方法處理,保證成本降低以及籌碼不丟失(成本為0後是籌碼增加,當然,對於小級別的操作,不會出現成本為0的情況),在中樞第三類買點後持股直到新中樞出現繼續中樞震盪操作,中途不參與短差。最後,在中樞完成的向上移動出現背馳後丟擲所有籌碼,完成一次該級別的買賣操作,等待下一個買點出現。
1、 纏中說禪技術分析基本原理一: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型別終要完成。後面一句用更簡練的話,就是“走勢終完美”。
2、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概念:某級別走勢型別中,被至少三個連續次級別走勢型別所重疊的部分,稱為纏中說禪走勢中樞。換言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就是至少三個連續次級別走勢型別重疊部分所構成。
3、 纏中說禪盤整:在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中,某完成的走勢型別只包含一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就稱為該級別的纏中說禪盤整。
4、 纏中說禪趨勢:在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中,某完成的走勢型別至少包含兩個以上依次同向的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就稱為該級別的纏中說禪趨勢。該方向向上就稱為上漲,向下就稱為下跌。
5、 纏中說禪技術分析基本原理二:任何級別任何完成的走勢型別,必然包含一個以上的纏中說禪走勢中樞。
6、 纏中說禪走勢分解定理一: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都可以分解成同級別“盤整”、 “下跌”與“上漲”三種走勢型別的連線。
7、 纏中說禪走勢分解定理二:任何級別的任何走勢型別,都至少由三段以上次級別走勢型別構成。
8、 纏中說禪買賣點定律一:任何級別的第二類買賣點都由次級別相應走勢的第一類買賣點構成。
9、 纏中說禪趨勢轉折定律:任何級別的上漲轉折都是由某級別的第一類賣點構成的;任何的下跌轉折都是由某級別的第一類買點構成的。
10、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定理一:在趨勢中,連線兩個同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必然是次級別以下級別的走勢型別。
11、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定理二:在盤整中,無論是離開還是返回“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走勢型別必然是次級別以下的。
12、 某級別“纏中說禪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破壞,當且僅當一個次級別走勢離開該“纏中說禪走勢中樞” 後,其後的次級別回抽走勢不重新回到該“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內。
13、 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一:在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前,該級別走勢型別將延續。也就是說,只能是隻具有該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的盤整或趨勢的延續。
14、 纏中說禪走勢級別延續定理二:更大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當且僅當圍繞連續兩個同級別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產生的波動區間產生重疊。
15、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一:走勢中樞的延伸等價於任意區間[dn,gn]與[ZD,ZG]有重疊。換言之,若有Zn,使得dn>ZG或gn<ZD,則必然產生高級別的走勢中樞或趨勢及延續。
16、 纏中說禪走勢中樞中心定理二:前後同級別的兩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後GG<前DD等價於下跌及其延續;後DD>前GG等價於上漲及其延續。後ZG<前ZD且後GG≥前DD,或後ZD〉前ZG且後DD≤前GG,則等價於形成高級別的走勢中樞。
17、 第三類買賣點定理: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向上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回試,其低點不跌破ZG,則構成第三類買點;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向下離開纏中說禪走勢中樞,然後以一個次級別走勢型別回抽,其高點不升破ZD,則構成第三類賣點。
18、 纏中說禪背馳-買賣點定理:任一背馳都必然製造某級別的買賣點,任一級別的買賣點都必然源自某級別走勢的背馳。
19、 纏中說禪背馳-轉折定理:某級別趨勢的背馳將導致該趨勢最後一箇中樞的級別擴充套件、該級別更大級別的盤整或該級別以上級別的反趨勢。一、該趨勢最後一箇中樞的級別擴充套件、二、該級別更大級別的盤整、三該級別以上級別的反趨勢。
20、 同級別分解規則:在某級別中,不定義中樞延伸,允許該級別上的盤整+盤整連線;與此同時,規定該級別以下的所有級別,都允許中樞延伸,不允許盤整+盤整連線;至於該級別以上級別,根本不考慮,因為所有走勢都按該級別給分解了。
21、 纏中說禪小背馳-大轉折定理:小級別頂背馳引發大級別向下的必要條件是該級別走勢的最後一個次級別中樞出現第三類賣點;小級別底背馳引發大級別向上的必要條件提是該級別走勢的最後一個次級別中樞出現第三類買點。
22、 纏中說禪第一利潤最大定理:對於任何固定交易品種,在確定的操作級別下,以上纏中說禪操作模式的利潤率最大。該模式的關鍵只參與確定操作級別的盤整與上漲,對盤整用中樞震盪方法處理,保證成本降低以及籌碼不丟失(成本為0後是籌碼增加,當然,對於小級別的操作,不會出現成本為0的情況),在中樞第三類買點後持股直到新中樞出現繼續中樞震盪操作,中途不參與短差。最後,在中樞完成的向上移動出現背馳後丟擲所有籌碼,完成一次該級別的買賣操作,等待下一個買點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