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驗證試驗
驗證試驗是對材料和商品構件進行預先鑑定和試驗以及決定是否可用於工程。驗證試驗採取隨機抽樣試驗並按以下要求進行
1對於施工單位自供材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商品構件訂貨之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及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根據報告進行審查中心試驗室根據監理單位的試驗檢測工作指令對擬採購的的產品與施工單位同步進行試驗,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檢測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審查試驗結果並審批是否同意採購。重要構件與裝置如橋樑伸縮縫、錨具、防水板等由監理工程師審批報備發包人。
2材料或構件運入現場後施工單位按規定的批次和頻率進行自檢試驗 中心試驗室進行取樣試驗。然後施工單位填寫包括材料來源、數量、擬用部位、存放地點、存放方式的《進場材料報驗單》並附自檢檢測後的試驗報告、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會同中心試驗室抽檢結果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未經監理工程師批准使用的材料和商品構件一律不得用於本工程並應由施工單位運出場外處理結果及時上報監理工程師備查並抄送工程處。
2.標準試驗
標準試驗主要包括標準擊實試驗、集料級配篩析試驗、混合料的配合比試驗、結構的強度試驗等。標準試驗按以下要求進行
1在各分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把標準試驗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批並抄送發包人。
2施工單位應在各分項工程開工前按技術規範規定進行標準試驗並把標準試驗的報告及審批表格報監理工程師審批。監理單位應派出試驗檢測人員參加施工單位試驗的全過程旁站並進行有效的現場監督檢查。
3中心試驗室應在施工單位進行標準試驗的同時平行進行復核對比試驗 以驗證。
4監理工程師應根據中心試驗室對比試驗結果及時對標準試驗進行審批並將審批結果抄送中心試驗室報備發包人未經中心試驗室對比試驗的標準試驗結果不得用於工程
3.工藝試驗
工藝試驗是依據技術規範的規定在動工之前對路基、路面施工、鋼筋製作安裝、 T梁吊裝、鋼筋焊接等需要透過預先進行工藝試驗 以對其可靠性加以驗證。
工藝試驗應按以下程式和要求進行
1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工藝試驗的方案和組織實施辦法審批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可要求中心試驗室共同研究給予批覆並報備工程處。
2旁站監理應對施工單位的工藝試驗進行全過程的旁站並作出詳細記錄。
3試驗結束後應由施工單位提出工藝試驗總結報告 由監理工程師批准報業主備案。
4.抽樣試驗
抽樣試驗主要是施工過程中進行符合性的抽樣檢查試驗主要包括各種材料的物理力學效能、土石方及其它填築施工的壓實度、混凝土的強度等測定和試驗。抽樣試驗按以下要求進行
1施工單位應按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標準要求全頻率自檢試驗監理單位應派出試驗檢測人員進行旁站並根據中心試驗室抽檢結果對施工自檢試驗資料籤認並將相應試驗結果及資料提交監理工程師供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工序或分項施工質量進行判定。
2中心試驗室應按施工單位抽樣基礎上不小於20%的頻率獨立進行取樣檢測試驗。對無資質條件開展的試驗專案需經發包人批准同時告知監理委託有交通部門確認的具備相應資質的試驗室進行試驗 以鑑定施工單位的抽樣試驗結果是否真實可靠。
3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檢查或巡視中對施工質量或材料產生疑問時可以利用中心試驗室或施工單位的試驗儀器進行獨立取樣和進行抽樣試驗。必要時可要求中心試驗室複驗不受頻率約束或要求施工單位增加抽樣頻率。
4施工單位應將試驗結果每月彙總上報總監辦 中心試驗室對當月所有試驗結果彙總評價報總監辦、發包人備案。
5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工序或分項施工質量進行判定必須依據中心試驗室抽檢結果進行對中心試驗室抽檢不合格工程的質保資料不得進行籤認。
5.驗收試驗
驗收試驗是對各項已完成工程的實際內在品質作出評定。各工程或工序完成後進行規定的驗收檢測。主要包括樁基檢測、路基承載力檢測、路面及其基層驗收檢測、路基驗收檢測、橋樑主要構件的驗收檢測、結構檢測、高邊坡防護工程檢測等。
1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試驗的準備工作 向監理工程師和中心試驗室提交試驗方案及計劃安排並報備工程處。
2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交的試驗方案進行審查並形成意見最後由監理工程師簽發試驗方案審批意見。
3監理對驗收試驗過程進行旁站籤認試驗記錄並審查試驗報告報發包人備案
1.驗證試驗
驗證試驗是對材料和商品構件進行預先鑑定和試驗以及決定是否可用於工程。驗證試驗採取隨機抽樣試驗並按以下要求進行
1對於施工單位自供材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商品構件訂貨之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及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根據報告進行審查中心試驗室根據監理單位的試驗檢測工作指令對擬採購的的產品與施工單位同步進行試驗,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檢測試驗報告監理工程師審查試驗結果並審批是否同意採購。重要構件與裝置如橋樑伸縮縫、錨具、防水板等由監理工程師審批報備發包人。
2材料或構件運入現場後施工單位按規定的批次和頻率進行自檢試驗 中心試驗室進行取樣試驗。然後施工單位填寫包括材料來源、數量、擬用部位、存放地點、存放方式的《進場材料報驗單》並附自檢檢測後的試驗報告、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會同中心試驗室抽檢結果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未經監理工程師批准使用的材料和商品構件一律不得用於本工程並應由施工單位運出場外處理結果及時上報監理工程師備查並抄送工程處。
2.標準試驗
標準試驗主要包括標準擊實試驗、集料級配篩析試驗、混合料的配合比試驗、結構的強度試驗等。標準試驗按以下要求進行
1在各分項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把標準試驗計劃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批並抄送發包人。
2施工單位應在各分項工程開工前按技術規範規定進行標準試驗並把標準試驗的報告及審批表格報監理工程師審批。監理單位應派出試驗檢測人員參加施工單位試驗的全過程旁站並進行有效的現場監督檢查。
3中心試驗室應在施工單位進行標準試驗的同時平行進行復核對比試驗 以驗證。
4監理工程師應根據中心試驗室對比試驗結果及時對標準試驗進行審批並將審批結果抄送中心試驗室報備發包人未經中心試驗室對比試驗的標準試驗結果不得用於工程
3.工藝試驗
工藝試驗是依據技術規範的規定在動工之前對路基、路面施工、鋼筋製作安裝、 T梁吊裝、鋼筋焊接等需要透過預先進行工藝試驗 以對其可靠性加以驗證。
工藝試驗應按以下程式和要求進行
1施工單位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工藝試驗的方案和組織實施辦法審批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可要求中心試驗室共同研究給予批覆並報備工程處。
2旁站監理應對施工單位的工藝試驗進行全過程的旁站並作出詳細記錄。
3試驗結束後應由施工單位提出工藝試驗總結報告 由監理工程師批准報業主備案。
4.抽樣試驗
抽樣試驗主要是施工過程中進行符合性的抽樣檢查試驗主要包括各種材料的物理力學效能、土石方及其它填築施工的壓實度、混凝土的強度等測定和試驗。抽樣試驗按以下要求進行
1施工單位應按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標準要求全頻率自檢試驗監理單位應派出試驗檢測人員進行旁站並根據中心試驗室抽檢結果對施工自檢試驗資料籤認並將相應試驗結果及資料提交監理工程師供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工序或分項施工質量進行判定。
2中心試驗室應按施工單位抽樣基礎上不小於20%的頻率獨立進行取樣檢測試驗。對無資質條件開展的試驗專案需經發包人批准同時告知監理委託有交通部門確認的具備相應資質的試驗室進行試驗 以鑑定施工單位的抽樣試驗結果是否真實可靠。
3監理工程師在施工現場檢查或巡視中對施工質量或材料產生疑問時可以利用中心試驗室或施工單位的試驗儀器進行獨立取樣和進行抽樣試驗。必要時可要求中心試驗室複驗不受頻率約束或要求施工單位增加抽樣頻率。
4施工單位應將試驗結果每月彙總上報總監辦 中心試驗室對當月所有試驗結果彙總評價報總監辦、發包人備案。
5監理工程師對現場工序或分項施工質量進行判定必須依據中心試驗室抽檢結果進行對中心試驗室抽檢不合格工程的質保資料不得進行籤認。
5.驗收試驗
驗收試驗是對各項已完成工程的實際內在品質作出評定。各工程或工序完成後進行規定的驗收檢測。主要包括樁基檢測、路基承載力檢測、路面及其基層驗收檢測、路基驗收檢測、橋樑主要構件的驗收檢測、結構檢測、高邊坡防護工程檢測等。
1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試驗的準備工作 向監理工程師和中心試驗室提交試驗方案及計劃安排並報備工程處。
2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交的試驗方案進行審查並形成意見最後由監理工程師簽發試驗方案審批意見。
3監理對驗收試驗過程進行旁站籤認試驗記錄並審查試驗報告報發包人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