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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律師楊文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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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眼看房產
首先,要看雙方是否有合同以及合同是否約定了相應的違約條款;其次,要看房屋交易的進度,如果只是單獨繳納定金,可以適用定金罰則;如果付了首付或大部分房款,可以要求繼續履行並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最後,如果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即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要看是否存在善意第三人。以上僅為個人見解,如有不妥之處,望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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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興見
遇到此情況,處理結果無非是解約和索賠。實際操作中,常私自協商,由管事的第三方參予仲裁的較多。打官司,上法院,走法律程式還是比較少的。造成買方違約,可能是又看上了更合適的房,或者預期資金跟不上,要麼家裡突發變故,或又真不想買了;售方人違約,估計有人岀高價,或行情上漲,或家庭意見不統一等等。違約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出爾反爾,違背原則。在市場行為利益驅駛下,背道而弛者大有人在。免不了違約發生,違約也要做好承受其帶來的懲罰,必須贏得起,也要輸得起。漠視合同與民法通則為兒戲,是不負責,不道德之舉。守約人其間付岀了無形的投入,甚至,若中途解約,還會有間接的損失。因此,籤稧約時,需謹慎,考慮周全。通常,買房人處於弱勢,買時,首先,明確產權正當歸屬人。有委託,代理的,要有法定公證書,並落核對真偽。交付定金同前,最好驗證查檔,無誤後,交定金。目前,法院查封房屋都有記錄。再者,交易最好有居間人或誠信機構當第三方。當下,大額資金走監管。以防不測,留下回旋空間。如果先支付鉅款給當事人,如其間其違約揮霍,手續沒完結,則討要麻煩。違約不是不可以,但要做好接受違約帶來的懲罰。這樣,才能還給社會,給誠信者一個公平和公正的交待,建立一個和諧遵規,有秩序的良好市場。真碰上違約事件,保管好所有證據,圖片,微信記錄,影片,收據等等。先好言協商。不成,就由勞動仲裁機構調節,再不成,對於損失很大,只能寄希望於法律。相信公理自會分明,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使耍賴者失去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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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方反悔,守約方應立即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維權方案!
誠實信用是合同雙方的義務,但是這個義務還是在靠法律來維護,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經常出現一方毀約的情況,通常是在房價大幅上漲或下跌的情況下毀約行為最為嚴重。無非一個利了,在交易過程中,如果房價漲了,更容易出現賣家毀約,反之如果房價跌了,買方毀約的情形則增加。當交易過程中出現一方毀約時,另一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儘快選擇合適的維權方案。
一、當賣家毀約時,買方要儘快決定是否要求繼續交易!
碰到賣家毀約時,買方要根據交易節點、已付資金狀況、合同履行狀況選擇最合適的維權方案,選擇是繼續交易還是同意解約並追究違約責任。楊文戰律師的建議如下:
1、如果買方支付的資金還比較少比如剛支付定金,不影響另外買房,尤其是在還沒進行網籤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同意解約,另行買房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案。
因為一旦協商不成,要透過訴訟解決,很可能是一件漫長的事兒,購房行為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影響正常生活,也可能面臨不確定的購房政策變化。既然佔用的資金還不多,不如另購房產,如果對方願意直接賠償最好,不願意賠償官司可以慢慢打。
2、如果買方已支付較多資金,賣方雖然提出解約但不願意直接退還款項、承擔違約責任,買家可選擇要求繼續交易。
一般交了定金並不影響購房能力,但如果首付也交了,一般家庭在沒拿回首付的情況下是無力再購房的,而很多賣家毀約卻並不願意承擔合適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談不妥時,通常他們也不會能否買家的首付資金。買家如果不同意賣家的解除方案,恐怕就只能選擇起訴要求繼續履行了。
這時最重要的是抓緊時間起訴並在起訴時申請對房產進行保全,以免發生賣家另賣或在房產上設定抵押等導致交易客觀上不能完成的情況。當然,如果要求繼續交易,通常得先準備全款才能讓法院支援交易過戶。
二、當買家毀約時,賣家通常只有一個選擇——解約索賠!
當買家毀約時,很少有賣家選擇要求繼續交易的維權方案,因為買家通常會先付一筆錢到賣家,當買家毀約時,賣家直接主張讓買家承擔違約責任,然後另賣房屋是最經濟的作法。
除非房子已被網籤,而且買家雖然毀約但又因為違約責任談不成,不同意解除網籤,這種情況會導致賣家沒法另賣房屋。當然,即使如此,賣家選擇解約索賠,也比選擇要求交易合適,除非房價下跌過大且覺得買家有能力支付餘下的購房款。否則即使判了繼續履行,買家如果沒有購買能力,也夠賣家頭疼的。
當然,不管是買家還是賣家,當出現另一方毀約時,一定要先收集能證明事實的證據,然後再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維權方案,上面介紹的只是一般大致的情況,實踐可能要更復雜,需要的話,還是帶材料找律師研究後處理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