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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源源的書

    在西歐,日耳曼語系通行於北方,羅曼語系通行於南方。而比利時和瑞士相容幷蓄,在各自國家內的不同地區說不同語系。

    在中歐和東歐大部分地區,包括波蘭、斯洛伐克、捷克、保加利亞和過去的南斯拉夫,說的是斯拉夫語系。

    最後,追根溯源,羅曼語系的徒子徒孫、希臘語、斯拉夫語和日耳曼語系全都承襲同一個根源,一種被稱為印歐語系的語言。

    01 從羅馬帝國開始

    羅馬帝國境內有兩種通用語言,西邊是拉丁語,東邊是希臘語。

    希臘語一直沿用至今,雖然形態略有變化。然而,全球已經沒有哪個地區以拉丁語作為通用語言,所以,拉丁語常常被人描述為一種死的語言。

    拉丁語一開始僅僅是羅馬人的語言,隨著羅馬帝國的擴張,拉丁語逐漸成了羅馬行政、法律、軍事和商業的唯一語言。

    02 大道至簡

    羅曼語系最主要的語言是法文、義大利文和西班牙文。在某些詞彙上,西班牙文和義大利文遠比法文更貼近源頭。

    法華人對自己的語言非常講究,認為法語很優美而且對外來詞彙篩選很嚴格。 要是你對一個法華人明說,他們小心翼翼保護的語言其實是源自拉丁文,那你就太不聰明瞭。

    拉丁文是詞尾變化豐富的語言,也就是說一個詞在一句話裡的意思是需要看詞尾變化而定的。

    拉丁文字身就饒富詞尾變化,所以無須藉助in或of這類介詞, 這也是拉丁文適合當座右銘的原因之一。

    而且拉丁詞彙的排列順序無關緊要,不像英語那樣非常注重順序——詞的順序一變,這句話可能就毫無意義。

    不過,拉丁文也有類似英文in、at、of等詞用來強調語氣。

    後來,使用拉丁文的人對詞尾變化規則並不是很清楚, 反而越來越常用這些介詞 。

    久而久之,拉丁文就從一種詞尾變化多端的語言,演變成一種頻繁使用介詞而關鍵詞的詞形維持不變的語言。

    03 歐洲語言的演變

    18世紀前的歐洲,語言研究一直以為這些語言一概承襲於希伯來語,因為那是耶穌說的語言。

    但希伯來語和所有歐洲語言都截然不同,它不是源自印歐語系,因此,追溯希伯來語的源頭走進死衚衕。

    直到18世紀,拜啟蒙運動所賜,學者拋去《聖經》框架的束縛,發展出新的理論。

    威廉·瓊斯是住在印度的英籍法官,他注意到梵語的基本詞彙和歐洲多種語言相似,推斷它們有共同的祖先,就此,印歐語系的重建工作開始啟動。

    語言的分佈意味著歷史的變遷。比如,萊茵河與語言分界之間寬度約150公里,在這塊區域裡,日耳曼聚落稠密,日耳曼語也因此取代了拉丁語,或者說是才萌發的羅曼語言。

    再比如,日耳曼語在英國獲得全面勝利是因為日耳曼人的分支盎格魯、撒克遜和朱特入侵了英國;公元9、10世紀,英國二度遭遇入侵,這次是說另外一種日耳曼語的維京人。

    隨著這些日耳曼方言交融,英語的基本詞彙和語法也慢慢定型。

    公元1066年,法國諾曼底的威廉公爵入侵英國,他們說的是一套獨特的法語,屬於羅曼語系。

    此後百年間,羅曼法語和英語逐漸融為一體,導致英語語言詞彙大大增加。

    語言的歷史串聯起文明、戰爭和宗教的歷史,語言變遷必然是社會各種形態的力量變化的結果,之間互有因果關係,我想這也是作者想傳達的歷史觀吧。

    04 番外-拉丁語

    拉丁口語在民間消失,不再是他們的通用語言,但拉丁語依然作為學術、文學和教會的專用語言流傳下來。

    由於拉丁語是學術和文學的專用語言,學術和文學變得遙不可及。若想接受教育,就必須學會彷彿是外語般的拉丁語,這造成中世紀絕大多數人都是文盲,包括有錢有勢的人。

    文藝復興號召往回看,拉丁語在此期間二度重建。文藝復興時期的學者以能書寫古典時代文豪的拉丁語為榮。

    同時,拉丁語也是整個歐洲飽學男士之間的第二語言,是其社會連結的強韌繫帶。

    例如,在英國下議院,發言者每每出口成章,以拉丁文引用一段經典名言而不翻譯。如果你聽不懂,那代表你不應該出在這裡。

    文藝復興運動試圖恢復拉丁文的榮光,但是地方語言在同一時期也獲得了嶄新的地位和尊重。

    1450年代,近代印刷術發明後,出版商把古典時期作家的著作印刷出版,可惜無人問津。之後,出版商用當地語言發行書籍或者把那些著作翻譯出來,才使得讀者市場擴大。

    大文豪莎士比亞就既不懂希臘語也不熟悉拉丁語,他之所以熟悉古典歷史,是因為讀過諾斯於1579年翻譯成英語的《希臘羅馬名人傳》,並從中汲取靈感和素材創作了戲劇《愷撒大帝》和《安東尼與克里奧佩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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