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是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成立的。組織目標的實現就涉及到組織的設計,比如工作的分配、組織型別、組織結構的設計等等。可以說組織是管理學最經典也是最基礎的一個分支。如果能在組織上有所領悟,相信管理水平會提升一個大的臺階。
什麼是組織?
從定義上來講,組織是一項管理職能,根據計劃要求和按照權力責任關係原則,將所必需的活動進行分解與合成,並把工作人員編排和組合成一個分工協作的管理工作系統或管理機構體系,最終達到實現外部環境變化的內部最佳化組合,保證能夠圓滿達成預定的共同目標。
換句話說,組織有3大要素:人、規則和目標。一個人不叫組織,多個人在共同的目標驅動下,按照某種規則執行,才能形成組織。因而,一個合理的組織應該具有如下四項基本功能:
1、分配工作。即把企業的總體目標分解落實到每位組織成員身上,轉化成每位組織成員的任務。
2、確定責權關係,促進溝通與協調。使每位組織成員都明確其具體的責任,清楚他們必須對誰負責,是誰向他們分配工作並對他們進行管理。
3、構建分工協作體系,提高效率和工作的質量。各項活動彼此得以相互配合,把不同的任務有機地協調起來,實現人們常說“協同效應”。
4、組織能力的培養。培養一種能夠支撐與促進企業成長的能力,這是組織的核心功能所在。
如何設計組織?
那麼,如何才能保障組織的合理性,使其發揮上述四大功能,幫助完成預定目標呢?我們在設計組織時,應該遵循如下四大原則:
目標一致性原則。共同的目標是組織產生和發展的基礎和原因,它規定並制約著組織的其他要素。正是因為同一組織有著共同目標,組織成員才會有效地進行分工協作,並最終實現共同的目標。共同的目標是維繫組織成員的紐帶,是組織管理工作的依據。分工協作原則。為了使組織成員能夠有效配合,1+1>2,在設計組織時,就必須注重專業分工明確,每位成員各司其職、協作有序。權責對等原則。權責關係可以說是組織構成要素的核心內容。在組織的設計管理過程中,明確各部門、各職位與整體組織之間的權力與責任,使每個組織成員都明確自己應該幹什麼,有哪些方面的權力,直屬領導是誰,是保持組織穩定性及改善組織執行效果的前提。資訊暢通原則。在一個組織中,資訊交流包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級之間的資訊交流,資訊通暢是組織成員進行有效協調、控制的基礎,有效的組織必須保持組織內外部的資訊交流暢通無阻。在實踐過程中,我們可以遵循勞動分工-部門化-層次等級-協調的程式來進行組織設計。首先是進行勞動分工,它是組織設計的前提和關鍵。勞動分工需要明確為了達成預定目標,組織整體需要完成哪些工作,並將工作分解至個人。其次,在勞動分工的基礎上,將各項工作進行歸類,使性質相同或相似的工作合併到一起組成單位,形成專業化的部門。部門的劃分主要由工作分類的標準決定,通常會按照功能、過程及產品進行劃分。
權責關係是組織構成的核心內容,組織設計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便是分配權責,確定組織層級。組織要分幾層,每一層有哪些許可權?這個設計絕不是拍腦袋拍出來的,而是要考慮每一級的管理幅度。管理幅度是指一個領導者所能直接且有效地管理和指揮的下屬工作人員的數量,或者指上級機構所能直接有效管轄的下級機構的數目。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由於知識、經驗、精力的制約,其管理幅度一定是有限的。所以當組織的某一層級人員規模達到一定程度時,就需要向下劃分出新的管理層次。這樣一來,組織就形成了類似金字塔形的縱向層次結構。
近年來,組織扁平化的概念十分流行,但是組織並不是越扁平化越好,因為組織越扁平,層級越少,每一層級的管理幅度就越大,對各層級管理人員的要求就越高。通常來講,管理者的能力、下屬人員的集中與分散程度、工作本身的性質、工作的標準化程度、工作的類別、需要解決的問題的出現頻率、管理者與下屬人員間的關係等等都對管理幅度有較大的影響。企業在劃分層級時,必須結合自身情況,分析究竟應該擴大管理幅度、減少組織級,形成扁平化的組織結構,還是縮小管理幅度、增加組織層級,形成垂直式組織結構。
最後,組織設計還需要保證不同部門和不同層級之間的協調性,使得管理者的工作方向保持一致並確保整個組織過程有助於組織目標的最後達成。協調的原則是政令統一,要保證每個人的目標明確,避免出現多頭領導的情況。所以協調的關鍵其實還是在明確分工以及權責劃分上,在確定管理層級時,就要保證形成上下級之間的明確的命令鏈,且保證每一級都只有一個最終負責人,下級也只接受一個上級的命令和指揮。同時要保證不能越級,上級不能越級指揮下級,下級也不能越級請示,否則再科學的層級劃分也會亂套。
組織是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成立的。組織目標的實現就涉及到組織的設計,比如工作的分配、組織型別、組織結構的設計等等。可以說組織是管理學最經典也是最基礎的一個分支。如果能在組織上有所領悟,相信管理水平會提升一個大的臺階。
什麼是組織?
從定義上來講,組織是一項管理職能,根據計劃要求和按照權力責任關係原則,將所必需的活動進行分解與合成,並把工作人員編排和組合成一個分工協作的管理工作系統或管理機構體系,最終達到實現外部環境變化的內部最佳化組合,保證能夠圓滿達成預定的共同目標。
換句話說,組織有3大要素:人、規則和目標。一個人不叫組織,多個人在共同的目標驅動下,按照某種規則執行,才能形成組織。因而,一個合理的組織應該具有如下四項基本功能:
1、分配工作。即把企業的總體目標分解落實到每位組織成員身上,轉化成每位組織成員的任務。
2、確定責權關係,促進溝通與協調。使每位組織成員都明確其具體的責任,清楚他們必須對誰負責,是誰向他們分配工作並對他們進行管理。
3、構建分工協作體系,提高效率和工作的質量。各項活動彼此得以相互配合,把不同的任務有機地協調起來,實現人們常說“協同效應”。
4、組織能力的培養。培養一種能夠支撐與促進企業成長的能力,這是組織的核心功能所在。
如何設計組織?
那麼,如何才能保障組織的合理性,使其發揮上述四大功能,幫助完成預定目標呢?我們在設計組織時,應該遵循如下四大原則:
目標一致性原則。共同的目標是組織產生和發展的基礎和原因,它規定並制約著組織的其他要素。正是因為同一組織有著共同目標,組織成員才會有效地進行分工協作,並最終實現共同的目標。共同的目標是維繫組織成員的紐帶,是組織管理工作的依據。分工協作原則。為了使組織成員能夠有效配合,1+1>2,在設計組織時,就必須注重專業分工明確,每位成員各司其職、協作有序。權責對等原則。權責關係可以說是組織構成要素的核心內容。在組織的設計管理過程中,明確各部門、各職位與整體組織之間的權力與責任,使每個組織成員都明確自己應該幹什麼,有哪些方面的權力,直屬領導是誰,是保持組織穩定性及改善組織執行效果的前提。資訊暢通原則。在一個組織中,資訊交流包括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級之間的資訊交流,資訊通暢是組織成員進行有效協調、控制的基礎,有效的組織必須保持組織內外部的資訊交流暢通無阻。在實踐過程中,我們可以遵循勞動分工-部門化-層次等級-協調的程式來進行組織設計。首先是進行勞動分工,它是組織設計的前提和關鍵。勞動分工需要明確為了達成預定目標,組織整體需要完成哪些工作,並將工作分解至個人。其次,在勞動分工的基礎上,將各項工作進行歸類,使性質相同或相似的工作合併到一起組成單位,形成專業化的部門。部門的劃分主要由工作分類的標準決定,通常會按照功能、過程及產品進行劃分。
權責關係是組織構成的核心內容,組織設計過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便是分配權責,確定組織層級。組織要分幾層,每一層有哪些許可權?這個設計絕不是拍腦袋拍出來的,而是要考慮每一級的管理幅度。管理幅度是指一個領導者所能直接且有效地管理和指揮的下屬工作人員的數量,或者指上級機構所能直接有效管轄的下級機構的數目。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由於知識、經驗、精力的制約,其管理幅度一定是有限的。所以當組織的某一層級人員規模達到一定程度時,就需要向下劃分出新的管理層次。這樣一來,組織就形成了類似金字塔形的縱向層次結構。
近年來,組織扁平化的概念十分流行,但是組織並不是越扁平化越好,因為組織越扁平,層級越少,每一層級的管理幅度就越大,對各層級管理人員的要求就越高。通常來講,管理者的能力、下屬人員的集中與分散程度、工作本身的性質、工作的標準化程度、工作的類別、需要解決的問題的出現頻率、管理者與下屬人員間的關係等等都對管理幅度有較大的影響。企業在劃分層級時,必須結合自身情況,分析究竟應該擴大管理幅度、減少組織級,形成扁平化的組織結構,還是縮小管理幅度、增加組織層級,形成垂直式組織結構。
最後,組織設計還需要保證不同部門和不同層級之間的協調性,使得管理者的工作方向保持一致並確保整個組織過程有助於組織目標的最後達成。協調的原則是政令統一,要保證每個人的目標明確,避免出現多頭領導的情況。所以協調的關鍵其實還是在明確分工以及權責劃分上,在確定管理層級時,就要保證形成上下級之間的明確的命令鏈,且保證每一級都只有一個最終負責人,下級也只接受一個上級的命令和指揮。同時要保證不能越級,上級不能越級指揮下級,下級也不能越級請示,否則再科學的層級劃分也會亂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