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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9917478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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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刀鋒號
先給老公治,老公病情中期,還有治癒希望。公公晚期,基本沒治。這不是孝順的問題,如果公公知道你老公的情況,他應該會理解你們。我母親去年剛走,是子宮腫瘤晚期,當知道自己沒有治癒希望後,就回家住著了,一直靠止痛維持生命,從知道得病到去世不到三月,好的大醫院也看過的,錢花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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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快樂男孩22415843
其實這個問題不是問題,我想大多數回答絕對是丈夫,而公公也會讓把錢花在丈夫身上,假設只能給一個人花的前提下是這樣的!如果問丈夫和自己的父親都得了癌症,錢應該花在誰身上還有點爭議!
第一,如果都有各自的家庭,公公家的錢花在公公身上,自己家錢花在丈夫身上
第三,如果兩個人得的癌症一個晚期一個早期,透過協調儘量去救早期的那個,當然大部分家庭不管怎麼樣都會救丈夫為主
第四,家庭中的錢有一半我們決定權,另一半丈夫可以決定到底給不給他父親,我們只要決定好這一半就好了
第五,也是我的觀點,以丈夫為主,畢竟丈夫才是陪你走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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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萍水相逢30070164
這還有什麼可猶豫的,如果公公知情也會同意先救自己兒子的吧?理由1:老公一旦延誤病情導致死亡,不但是妻子沒了丈夫、老人沒了孩子、還是孩子沒了爸爸……面臨的艱辛可想而知;理由2 : 丈夫病情較輕,治癒存活的希望更大些,為了是有限的資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至於理由3:丈夫和公公你跟誰的關係更親密?我的意見是,救丈夫,但給老人講明情況,也力所能及的去滿足老人的合理要求及願望,最好是能求得公公婆婆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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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衛衛夕
首先,都得癌症的話,公公晚期的可能性大些,化療、藥物的副作用對身體損害很大,老年人承受不起。
其次,老公是整個家的頂樑柱,治好了還能撐起整個家,公公年齡大了,孫子娶媳婦的時候能操辦這麼多事嗎?
最後,公公肯定雙手支援先治療兒子,除非不是親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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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之道之謙虛
這種情況只能先救老公了,因為老公的病痊癒的可能性大,而公公的病基本治不好了。不要怕別人說什麼,做好自己就行了,加油↖(^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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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米愛榴蓮520
首先,我覺得這個問題不是個問題,不需要做出兩難選擇。在我這裡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救自己的老公。如果有說先救公公的,摸著自己的心問一下,你真的是出於自己內心的回答,還是怕站在制高點上的道德評審團?
不要罵我自私,人都是自私的,尤其是到了觸犯到自身利益的時候。任何人幹任何事情,都要對這件事的可行性進行考量,以此來分析此事該不該幹。我們先拋開感情因素來考量這件事情。公公癌症晚期,老公癌症中期,那救老公比公公更具有可操作性。老公就算40多,那公公勢必已經60多了,在都得癌症的情況下,放棄一個40多的人,把機會留給一個60多的人,這無論如何也是說不通的。
我們留戀生命,對生命極賦讚美,是因為生命的蓬勃朝氣是一種獨特的魅力。就像嬰兒的生命總是讓人感到驚喜,而垂垂老矣的生命逝去,不會感到特別難過一樣。人的生老病死是一個自然過程,我們要從心裡接受這個過程,才不至於人之將死的時候感到恐懼。
所以我認為,應該先救正當壯年的老公,然後和弟弟弟媳協商對公公進行保守治療,讓老人儘量舒服地度過最後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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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簡單而熾熱66
其實,你問這個問題肯定是家裡的存款不夠同時救倆個人,心裡挺難決定的,所以來提問,
其實大多數人遇到這種事都一樣,很難抉擇。
丈夫和公公同時得了癌症,先救誰?
這種同時得病的,而且都是大病,應該機率很少。
首先要看你丈夫和公公的病哪個重,當然是先救那個癌症早期的,把錢多花到他身上,基本上晚期就別救了,拋開一切問題來說。晚期的癌症患者,救了也是拖延一點時間而已,因為癌症晚期大多數都救不活,不如把生的機會讓給早期的患者,因為我奶奶當時就是得了癌症,浪費了幾十萬也沒救好。
你只要有這個孝心就行了,畢竟你家要是有錢的花你也不會為這個問題擔憂,救,肯定要救那個能活的,相信另一位也會理解的。
最後祝願奇蹟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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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杏仁健康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就像一直有個笑話,老婆和母親同時掉到水裡,你先就哪個一樣的問題。對於先救哪個,如果在水裡,肯定是救離自己近的一個,畢竟救活的機率更大一些。對於題主問的問題,我的答案是如果有錢但是不多,那麼你救病情輕的,也就是老公,救活的機率更大一些,並且中年人比老年人恢復的更快,公公肺癌晚期,基本上預後就在3-6個月。
如果家裡沒有錢,那麼兩個都不救,讓腫瘤和機體共存,有時候不去幹預癌症,可能會活的更長哦。雖然不仁義,但是你借錢能借到多少,你有多少錢才夠治療呢?腫瘤治療花費是很大的。
如今新的腫瘤綠色療法,就是姑息放任腫瘤,不手術,不吃藥,放鬆心情,保持舒暢,讓機體自身處於一種陰平陽秘,陰陽平衡狀態。
對於這個問題的選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怎麼看呢?
毛女士的丈夫上週由於心肌梗塞突發去醫院檢查,結果額外查出來肝癌中期,這對於普通家庭已經是不小的打擊;可是禍不單行,毛女士的公公年後住院,檢查報告出來肺鱗癌晚期且只能化療。
毛女士家庭只是普通的工薪階層,現在兩邊都急著錢動手術,負擔一個人的醫藥費已經舉步維艱。
丈夫還有兩個弟弟卻撒手什麼也不管,弟媳的態度更是強硬,醫藥費要三人平分且沒有時間照顧。
現在的問題是:丈夫已經得病了,在醫藥費方面是不是可以少承擔一些?畢竟負擔真的很重?現在應該先治療丈夫還是公公,如果沒有錢給公公治病,是不孝嗎?
回覆列表
保住丈夫是對的,公公的子女都已經成人。可是你的孩子應該都還沒有成家。況且公公還有倆個兒子。你的經濟和精力多總在丈夫身上吧。難選也要選,做人問心無愧就行了,沒有必要做給誰看。自己的情況自己知道。凡事盡力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