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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年又十年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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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漫步人生旅途路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的要求,企業必須為從業人員配發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且不能以現金的形式發放。為了保證安全帽質量,供應商必須提供三證一標誌(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鑑定證、安全標誌)。安全帽不分新、舊,要求在使用年限內佩戴,圖中的玻璃鋼安全帽使用年限為3年半。我們主要看工廠給新員工提供的安全帽有沒有“三證一標誌”和超過使用年限了嗎?如果違反上述兩項規定,企業就屬於違法行為,需要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
我以航空港區富士康IPEBG事業群組裝廠為例子,來進行說明:進入車間員工都需要穿靜電服、靜電拖鞋,為了滿足每年旺季需求也會採購一些新的靜電裝備,但是為了,節約承辦,靜電服、靜電拖鞋在員工離職前是要進行回收的,回收之後有人專門對這些靜電裝備進行清洗,儲存,等下一批新員工到了就發放這些二手靜電服、拖鞋;
你說是工廠發放舊安全帽,如果說這個舊安全帽在功能上沒有任何不良的話,我個人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個人真的無法接受,只能去買一個新的自己用了。
當然了,如果你不想要舊安全帽,還不想掏錢自己去買,我給你 出一個方法,那就是把給你的發的那個舊安全帽搞壞了可以了,然後你自己再去找主管更換一個新的就好了,這個方法在富士康是可行的,但願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