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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曉娛樂集錦

    其實結果的事情暫時不用考慮啦~既然你選擇給他結婚,總有一樣是吸引你的,總不能說:這個人沒有一點我欣賞的,我就嫁給他,那就沒得說的。如果有你欣賞的,試著培養感情,從不喜歡到喜歡的過程或許很漫長,但是喜歡了,生活會是另一番景象。所以:我覺得過程比較重要。結婚需慎重

  • 2 # 摩登邦邦主

    如果是自己不喜歡的女人分幾種情況:第一,很適合當老婆,這種情況是可以時間開培養,吧家打理得僅僅有條把公婆小孩照顧得無微不至,這種培養久了會產生感情和親情感是可以延續,不過要適當的培養共同的愛好和興趣話題來增進感情。第二,如果是為了金錢和其他目的而和不喜歡的女人結婚要三觀合不合,如果透過時間的考驗是可以繼續的那就沒問題了,如果三觀不合勸趁早分開,尋找新的另一半

  • 3 # 斜槓青年金不換

    和不喜歡的女人結婚到底有多難?

    那得看對方給出的交換價值有多大了。《邊城》裡面團總女兒還陪嫁了一座油坊呢。如果你的女人能夠給你想要的代價,愛不愛什麼的可以學會婚姻中學會愛你。除非你自家是個“沒有愛情會死症”青年。

    比愛情更要命的是生活只要誘惑夠格,你可以考慮下團總的女兒。女人嘛,閉上眼睛都一樣。

  • 4 # 貴州醬香酒李毅

    對於男人來說,“取錯老婆害三代人”。話糙理不糙!我有個哥哥,和嫂子談了七年轟轟烈烈的愛情,家人不同意,但什麼也阻止不了兩顆相愛的❤️,哥哥為了堅持自己的立場,把手指剁了一截,嫂子為了堅持嫁我哥,喝農藥以明志,最後兩家父母沒辦法,讓他們結婚了。可他們的婚姻生活卻過得一地雞毛,家裡的傢俱讓他們吵架時砸得沒有一件是好的,嫂子不會掙錢,打麻將是她的最愛,有一塊她就花十塊,家裡欠下一屁股外債,結婚幾年兩口子孩兒生了三個,沒有一個她用心撫育了的,整個縣的人都能說出一兩個嫂子和她婆婆相爭相殺的故事……人們都說,喜歡和相愛不一定適合結婚過日子,而不適合的兩個人,婚姻肯定是不會幸福的。個人覺得適合比喜歡重要,也許一開始不喜歡,隨著時間變長,瞭解深入,發現兩人三觀合,互相理解,很有可能會潤物細無聲的喜歡或深愛上一個人。小時候我們村裡有一對苗族夫妻,是真正的包辦婚姻,結婚的時候女方哭得呼天搶地,為了抗議嫁了個自己不喜歡的男士,女孩兒絕食,全村的已婚婦女們輪班勸了三天,她才肯吃飯,到現在二十年過去了,兩口子恩愛幸福,好得不得了。

  • 5 # 我高興18

    謝邀。一般而言,沒有人會與不喜歡的人結婚,只是喜歡的程度不同而已。最起碼領結婚證時是同意的,成親拜堂時是自願的。不喜歡多發生在婚後,從不少離婚案例中看到他們曾經互相喜歡,只是婚後經營不善而變成不喜歡。有些人則是道德品質不佳,為了婚外戀,地下情,藉口說不喜歡對方。同時也確有先結婚後戀愛的夫妻,他們開始時不一定特別喜歡,婚後日久生情越來越喜歡了。

  • 6 # 淡定30806

    本身感情就是世界上最複雜的東西,既沒有一定又沒有絕對。他是在兩個人身上互相變化相互制約相互纏綿相互守恆或增進的一種言語行為的特殊表現,能看見覺著但摸不著的思維意識形動的形套與形態。

    一一一喜歡有時會變成不喜歡,不喜歡且經過長期交往交合,也許變得特別喜歡,甚止愛不釋手。這是為什麼呢,其實這就是喜歡只是眼晴從表象所看到的,從而折射到思維境意的一種現象感覺。

    這就是說喜歡是感情的先遣部隊,它既是直觀的綱的也是直感的直覺的柔的。而感情是理性的矯柔的易碎易破,它有時候是要經過時間與行為事件來證明的,有時候表現的象波一樣敏感易逝。

    書歸正傳一,和女人結婚,說實際話,好條件的男人,一般情況下是不找不喜歡的女人結婚的,他們大多是尋漂亮的好看的,與熟悉而喜歡的女子作伴侶的。那麼就說明自身條件不帥氣不富有無職業的男子,在找物件的時候挑的餘地就會大打折扣了。即儘量找喜歡的入眼的女子結婚,如配不到漂亮的喜歡的,那相對不好的不算喜歡的甚或醜的也必須找一個結婚,來完成人生的壯舉了。

    如果就本人情況,我會選擇一個,只要她願意,我雖然不喜歡,但求之不得願與她結婚為伴,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即為,我就是這麼辦,別無它法,慢慢都會喜歡的。

    一一有些男子找下喜歡的,婚後因感情不和而,分道揚鑣。有些相親時也並不喜歡,只無奈找個物件結婚成家罷了,但婚後異常甜美恩愛白頭終生。生活就是這樣,喜歡一般是基礎,但不一定走到頭。不喜感情增新意,美滿婚姻多不少。總之喜歡最是好,基礎牢固添美景,鮮花越看越漂亮,勤澆常護最美妙。人生不可執之一,喜歡感情變化多。喜歡變成不喜歡,反目成仇登了眼。小三小四跑的歡,常把喜歡變厭惡。雖不喜歡過得好,終歸喜歡感情牢。一妙也

  • 7 # 康康忄

    怎麼可能呢?

    我是一名女性,站在我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我也不會選擇去和一個不愛我的人走入婚姻的!

    所以我一直堅定的認為結婚一定要因為愛情!如果連自己喜歡誰都不能做主的話,豈不是太可笑了!

    真有這樣的情況,在不可抗拒的前提下,如果迫不得已,非要在情感上受擺佈,我情願和自己喜歡的人一起遠走高飛,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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