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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求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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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洪劍的底層讀史
人本來就是吃肉的,這是人的本性!如果某些人堅持素食,不想吃肉,那他們就去素食吧,像我這樣愛吃肉的人就繼續吃肉。我這樣愛吃肉的人,既然不能強迫吃素食的人吃肉,那麼吃素食的人也不能強迫我,跟他們一起吃素食!如果他們看不慣,那他們最好是離開人群到深山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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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勤酬lio劉大林
謝謝邀請!這類問題,不算是啥問題。真素食主義者那是寥寥無幾,純葷食主義者也屈指可數,我經過這麼多年才見到一個,天天吃肉,頓頓不離,每頓飯吃一大碗肉,多年如此。至於說誰反對誰,更不會多見。各有各的事,各有各的工作,真正的因為吃飯岀大事件,沒有見過,也沒有聽到過。如果真的因為吃飯鬧大事,法律法規不會不管,公安,法律不會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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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月芽泉
謝你約問。
人類是處於生物鏈頂層的統治者,具有非凡的創造世界與改變世界的能力。
對於食物的攝取有著健康需求和生活需要的多樣性選擇。能量的消耗與補給則視不同人群、不同理念、不同需要而配給供需。而身體的成長健康,從幼兒、兒童、少年、青年、壯年、老年等不同年齡的生理需求而又多種多樣。熱量、油脂、蛋白質、各種維生素的攝取來源於肉類食品,還有各種各樣的綠色蔬菜。
素食主義者由於有著傳統的精神概念和不同信仰與宗教教義,因而,他、她們對於食品的選用有著嚴格的生活定義和需求。
正是由於信仰的差異,產生了對立的矛盾。食物鏈的多樣化滿足了不同種族人類對於信仰和生活要求的多樣化。而在這個多彩的人類世界,則應選擇符合自己生活的要求和條件。沒有必要也不能強制要求別人按照自己的定義來生活。各有各的信仰,個有個的追求,是這個世界平衡存在的法則和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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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了欲
一,每個人是一個獨立的生命體,所以他就有各自不同的喜好。
二,每個人的出生環境,教育程度,信仰等不同,形成認知感知上的差異,導致每個人對宏觀世界物與事的價值觀去向不同。
三,諸多因素一個人對事的好惡觀點,有些人從小就不喜歡,也見不得殺牲,有些人是受佛教的悟覺,有些人參加了動物保護組織。不管怎麼樣這都是個人自由,我們不必干涉,“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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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冉兄說事
謝友邀答:
弱肉強食是自然規律,世界萬物要想存活,都要依靠吸收養分來維持生命的存在,只不過吸收養分的方式不同罷了。植物是依靠根部來吸收養分,來滿足生命生長的需要。動物是透過嘴來吃食物,依靠腸胃來消化食物,吸收身體所需養分,來滿足生命生長的需要。
世界萬物,所有的生命體,在生命週期內,都會吃別的生命體,以保證自身生命存活所需,也會有一部分生命個體,被別的生命體吃掉。即使,有些生命個體沒有被吃掉,走完了自己的生命歷程,死亡了。也會被其它的生命體(微生物),吃掉分解。
在漫長的進化中,物競天擇,優勝劣汰。弱小的生命個體,會成為其它生命體的食物。我們人類在這場進化中,取得了優勢地位,處在食物鏈的頂端。我們即吃植物,又吃動物,減小了被其它生命體吃掉的風險。
早期的人類,以採食植物的果實,植物的葉子,打獵為生的。在打獵的過程中,人們學會了飼養雞鴨鵝等家禽,學會了飼養豬牛羊等家畜。人們飼養家禽家畜的目的,就是在食物短缺時,食其蛋,吃其肉。
什麼不能吃呢?一些有毒的動植物不能吃,吃了我們會被毒死。所以,我們不能吃有毒的動植物。一些口感不佳的動植物,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吃,因為不好吃。還有就是受中國法律保護的動植物,我們不能吃。我們吃了後,違反了法律,會被法律所制裁,得不償失。
我們說,世界萬物都是有生命的,是生命都有生存的權利,是生命都是平等的。我們不能剝奪它們生存的權利。動物有生命,植物同樣也有生命。植物的種子,還肩負著繁衍後代的重要責任。
既然,眾生是平等的,動植物都有生命,都有生存的權利。那麼,我們人類就什麼也不用吃了。我們人類就會餓死,人類便會滅亡。
如果,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遵循這一原則。地球上的生命,都會滅亡,一切的生命將不復存在。在這個星球上,沒有了弱肉強食,沒有了物競天擇,優勝劣汰。一切顯得那麼安靜,祥和。
人類文明發展到現在,提倡的是在法律的框架內。人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人人都有信仰的自由,人人都有選擇信仰的權利。人們可以自由的選擇,食物的種類,是食素,還是食肉。
不管是食素,還是食肉,仰或是肉素搭配是個人的食物選擇。是根據個人的信仰,個人的喜好所決定的。在法律框架內,別人是無權干涉的。
所以,我認為素食主義者,不應該以自己的理念,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喜好,自己的道德標準。去要求別人,去指責別人,去幹涉別人的信仰自由,去剝奪他人信仰自由的權利。
更不應該站在所謂的道德高度,去評判別人的所作所為。自以為是的以為食素,就比食肉高尚多少。殊不知,植物也是有生命的。食素並不比食肉的,高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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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選擇吃什麼或不吃什麼,這是個人的自由,是不受他人約束的,如果自己吃素,也要別人吃素,甚至是反對吃葷,那是辦不到的。別人辦不到的事。反對了也沒用,因為“法無規定則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