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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詩詞書院

    “的”字自古有之。那時寫作“旳”。形聲字,從日,勺聲。本義是鮮明、明亮、明顯的樣子。例:朱唇的其若丹。(楚·宋玉《神女賦》)

    後引申為標的,例:“然此書所尚,以道德為標的,(解作準則)以無為為綱紀。”(漢. 高誘 《呂氏春秋.序》)

    “為政之道,以得賢為急,非謂雍容廊廟,標的(解作標誌)而已。”(《晉書·王彪之傳》)

    也引申為箭靶的中心目標,廣泛應用。例:眾矢之的,有的放矢。

    唐宋時“的”字也有作副詞用。例:不因霜葉辭林去,的當山翁未覺秋。(秦觀《淮海集》)這裡的字解作:確實;實在。

    而“的”字,作為助詞使用,則是近現代才開始。

  • 2 # 水煮周易

    一、的,最初是指“勺”。

    勺,就是勺子,舀液體或者膏狀食物為主的一種器。當然,要用去舀其他東西也是可以的,只要舀得動、舀得起。

    勺,小篆字形:

    彎曲部分象勺子形狀,中有一橫表示盛裝在勺子中的“物”。如水。

    二、從“勺”到“白”。

    舀水的東西,一旦舀上水,就明晃晃的,或者會反射Sunny,就有“白”的意思了。

    的,其本義就是勺子瓢之類東西,盛滿水的時候會明亮、明晃晃的“白”。

    所以,“的”的本義為“的”。馬作的盧飛快。的盧,指額頭上有一撮白毛的馬。

    《說卦》說:震為馵足。馵,是指左腳白色的馬。

    的字的小篆體:

    其左邊從“日”表示與日光、明亮有關。

    三、從“白”到箭靶。

    古人練習射箭,要掛起“侯”。侯,有布做的,叫布侯。有獸皮做的,叫皮侯。侯,它的中間畫有不同的形狀。

    鄉射禮,《禮記》中說: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

    “白質”,就是用白色的顏料在侯中畫出白熊,作為練習射箭的靶子。

    的,為白。此用“的”表示侯中靶,讀di二聲。就是箭靶或靶心。

    四、從箭靶到“目的”。

    的,就引申為目的、目標之義,射中了就引申為“的確”等。

    我們今天用到的“的”的實在意義都有了。

    至於用作助詞,那是口語、或後來白話文中的事了。文言文中是用之乎者也的。

  • 3 # 漢語的呼喚

    神奇的漢字,玄妙的讀音。漢語音的產生自然和諧,一氣呵成。今天我就來說一說“的”字的由來。甲骨文中尚未發現此字,但大篆已有“的”字的最初面貌。

    從“的”字的大篆字型可以看出,其左側為“日”加上一束光線,右側為一把“勺”子。“勺”是所有容器中容量最“少”的,在古代,“勺”和“少”同字。在這裡表示“少”之意;“日”是太陽或“熱”的意思。綜合分析,太陽本應該光芒四射,但這裡只有一束光線,所以氣溫不高;“的”字最初表達的意思就是“很少的熱”,即溫度“低”,是“低”字的原始字形。

    大地(音-di)無論如何耕作、挖掘甚至破壞,它仍然是大地(音-di),所以地(音-di)永遠不變,即“很確定、很真實”。因此“音-di”可以表達確定的事實,產生了“的(音-di)確”一詞。又天地相比,天在動而地(音-di)是不動的,所以“音-di”可以表達“固定”之意,從而產生“有的放矢”、“目的”等詞彙,這裡的“的”就是靶心之意。我們在瞄準靶心射擊時,弓和箭都是在動的,而靶是固定的。

    綜上所述,“的”(音-di)字最初表達的意思是低溫,此字在西周時期的大篆就已經成為常用字了。此字也讀-d,是音-di的尾音-i弱化形成的。

  • 4 # 荼蘼香晚

    首先,“的”不是從白,從類似習下部的白,一個指事符號,指事圓圈狀的某物,在習字,指事鳥窩。從勺,勺子,作為字件,有包之義。所以“的”的本義就是射之準臬,相當於我們現在飛鏢的靶子的靶心。有的放矢,目的,中的,眾矢之的等就是本義。

    古代大概是用皮做的,中間塗成某種鮮明顏色的圓圈。所以有明亮,鮮明之義,故引申為鮮豔明亮謂之“的”。“的歷流光小”,用來形容螢火蟲。

    於是,面額有白毛的馬,稱之為“的”。劉備坐騎“的盧”,就是這麼回事。

    那麼,“的”怎麼會用作助詞?

    靶子是箭矢瞄準射擊的物件,所以我把“的”理解為指向並附著至某物,相當於“之”,之的本義是前往某處,也可表示指向附著關係。

    前面的形容詞,動詞,代詞等都是指向附著給後面的名詞。

    a的b,把a屬性指向附著給b。

    比如:高大的房子。這裡的“的”,用來明確,這個“高大”的形容是指向附著給“房子”,起到修飾作用。

    比如:我的書。把“我”這個概念指向附著給“書”,起到領屬作用。

    a的。文意自明的情況下,只是省略了b。

    紅的,吃的,錯的。

    如此,所有“的“的詞語都很容易理解。如果按照,中文語法的角度去理解,除了搞暈自己,還是搞暈自己。

    好吧,我其實是想說:把“的”當做英語裡面的一個介詞,起“指向並附著至”關係,就可以解決所以用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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