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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城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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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E_GR
你好,入職十五個月還未籤合同,這樣看來首要責任在單位,尤其是人事部門。
根據規定,員工入職就應當按照勞動法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按規定購買社保。公司沒有跟你簽訂合同,你應該主動爭取,畢竟涉及自身權益。不然可以向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反映尋求幫助。
現在要和你簽訂三年合同並且調動崗位,你可以拒絕。根據相關規定,超過一年未訂立合同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你可以向公司反映。不然找當地社保部門,並且要求單位幫你補充購買之前欠缺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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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韓律師
1.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 是否調崗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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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聽生活
十五個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家公司的漏洞的確很大。
那麼現在要你籤合同的關鍵目的如下:
一、最重要的是彌補之前的漏洞。
二、想透過新籤合同改變崗位的方式來抹去你之前的崗位工作記錄,以減少風險。
這種情況下,你應該怎麼做呢?
一、最關鍵的你要能找到證據證明這十五個月的事實勞動關係和原崗位:社保繳納記錄、工資條、工資發放記錄、公司發的通知(有涉及你資訊的)、獎懲單據、工作記錄、其他同時的證明等等。
二、在第一點的基礎上,首先你可以拒絕調崗,要求公司維持原崗位。
三、如果協商不妥,那麼可以透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1、你可以要求未籤勞動合同的11個月雙倍工資,只要你能證明事實勞動關係。
2、你可以拒絕調崗,如果公司單方面強制調崗,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要學會取好證據。
以上,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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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場點兵
工作十五個月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讓你簽訂三年勞動合同,並且崗位也發生了變化,個人怎樣應對,我的看法有兩個方面可供你選擇:
第一個方面:如果你對對調整後的崗位比較滿意的話:企業之前是沒有和員工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又和你補籤勞動合同,並且崗位發生了變動,如果你對調整後的崗位以及工資待遇比較滿意,並且企業的工作環境以及企業文化還不錯的話,我個人建議可以繼續在企業裡面工作下去,畢竟現在的就業形勢並不樂觀,有一份讓自己滿意的工作和薪水就已經很不錯了,不用像很多人一樣想著總是不勞而獲。你固然因為企業之前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進而拿到一筆不菲的補償金,但它畢竟不是靠你勞動所獲。要想走得長遠最重要的是靠自己的實力和人品,
現在的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法執行上都有著這樣那樣的問題,人一旦養成了一種投機思維,總想著對方的漏洞讓你有著可乘之機,久而久之也就不願意去靠勞動獲取報報酬,因為投機獲取的途徑和時間短平快,這樣下去會讓你的職業通道越走越窄,同時也讓別人小看了你的人品和職業操守。
第二個方面:如果你對調整後的崗位不滿意想要離職的話:處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可以選擇拒籤這份勞動合同,同時向企業明確表示你辭職的意願。當然在做這些動作之前,需要你注意收集好相關的證據(比如用以證明你已經上班15個月的打卡記錄,或者工作檔案以及工資發放的銀行流水等)
其次向企業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理由必須是因為企業方沒有和你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在這裡我不建議你和企業方協商要求企業方維持你原來的工作崗位,之所以這樣建議,是因為你已經確定要離職和企業方攤牌了,處在這樣的形勢下,一旦你提這樣的要求,企業方答應了,試想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將如何在企業裡面繼續上班。
然後以相關的證據為依據,和企業方進行協商,要求他們支付你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進行的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12個月的雙培工資。
最後一點如果企業方不答應,你可以帶著相關的證據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回覆列表
用人單位這樣做的意圖有兩個,一是將之前漏籤的勞動合同補上,避免因未籤勞動合同而帶來勞動爭議;二是籤合同的時候崗位調動,說明單位不想讓你在這個位置上,用籤合同的方式來約束你實現崗位調整。
這樣的單位做法完全不合勞動法規定,首先你考慮要調動的崗位如何,自己要不要調動,如果調動,那麼跟單位講清楚,之前沒有籤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你就不追究了,一定要讓單位明白,你是懂法的,而不是任意宰割的;如果自己不想調動那麼直接拒絕。
其次,拒絕的時候說清楚用人單位違法之處並要求按照現有崗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籤勞動合同,那麼直接走法律程式,要求單位支付你未籤勞動合同十五個月的雙倍工資;
發生損害自己權益的事情不用著急,平時多看看勞動法一些相關知識,工作中多一些謹慎,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