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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三年了,也定婚了,雙方家裡都開始討論婚宴的事了,但是發現自己越來越忍受不了對方的脾氣和性格,雖然還有感情,但是感覺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兩人大學就認識,現在都28了,現在應該分手嗎?還是將就?但是感覺將就了她脾氣也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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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淡定30806

    脾氣不合。很難走到最頭。難言幸福。

    同居三年,一定還是可以的。都是大學生,應有共同的語言。文化人滿該懂事理的。女人脾氣爆,那是一定欠收拾的。

    一個人脾氣好不好,一個月就能看出來。在一起半年就能看出來。還熱火了三年,禮都定了。準備婚宴了。你這就又反悔了。怕未來安排不好。你也有點太過分了。如果玩得起。趁早分手,如果玩不起,乘乖就命吧,夫人也是大學生啊!各方面還是蠻般配的。你都28了,不行了。別再牛了,能生孩子就是好女人。

    什麼才是合得來?什麼才是好的,我也不清楚。這社會能找到物件就不錯了,脾氣也會慢慢改的。在男人的教育了。

  • 2 # 7七七

    我覺得應該分手,尤其是還沒有結婚的情況下。

    但是如果你們是真心相愛,兩個就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好好談談,找找爭吵的原因,互相體諒,淡化矛盾,繼續好下去。

    你如果覺得無法和好下去的話,那就直接了當地分手吧。

    愛情不能湊合,現在不是那個有關係後必須得追其一生的愚昧年代,既然在婚前已經發現雙方彼此不合適,那為何還要等到婚後繼續忍受這份痛苦呢?眼前後悔肯定會面臨世俗的壓力和自己內心的惶恐,但是如果此時選擇妥協勉強,日後為此傷心難受的時候一定會悔不當初。婚姻不是兒戲,沒有那麼多重新從頭開始的機會,也不該擁有不負責任和忽視結果的心態。如果你沒準備好開始一段婚姻,那麼請給自己留更多的準備時間,不要草率上場。

  • 3 # 心靈麼麼茶

    分手,這個字眼對於同居三年的你們而言,顯得特別扎眼。

    愛與不愛!合不合適!用三年才看清?

    只能說,你們彼此厭倦了。不是性格不合,而是再也看不慣對方的性格。

    你們之間最初的愛蕩然無存。相信你們依舊懷念,起初相戀的日子,卻怎麼也回不到當初。

    分手,不要急於下定論。

    找到不愛的原因,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誰的三年都不是借來的,誰又有三年任意揮霍?

    經營愛情可沒那麼簡單。在一起了就永遠在一起?這簡直是痴人說夢話。

    戀愛,猶若一杯香醇的熱咖啡。有股奶香,味苦卻清甜,帶著濃郁的幸福感。可成了涼咖啡了?苦澀而難以入口。

    所有的愛都會歸於平淡,都要體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瑣碎。不經歷這些,又怎知愛情的艱辛?

    想想你們平常是如何經營愛情的。你們多久沒用心交流了,你們多久沒吃飯了,你們多久沒單獨約出去旅遊了,你們又有多久沒給對方過生日了?

    如果這些你都做到了,那就分手吧。你們間是真的沒有任何感情了。如若這些你都沒做到,那麼就嘗試著做一下,你會發現你們之間還是有感情的。

    這是我的粗鄙之見解,不希望你們錯失彼此。

  • 4 # 泛心理

    結婚以前的老話說 :“門當戶對”

    門當戶對:家庭、底蘊、三觀。

    現在而言就是三觀了

    我也問過很多的女性朋友,就是她們對於結婚的物件要求。

    結婚跟談戀愛是區別很大的,首先明白這一點

    我的一個27歲處女座的女性朋友回答的。

    她說:“我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我更想要的是一份看得見摸得著的愛,而不是一句我愛你,就可以打發我所有的問題。我不期待對方怎樣,怎樣。但是對方人品人品人品一定要靠得住,我不希望對方花言巧語,只說不做,我希望對方對我的愛,更多的是付諸行動,而不是嘴上說說,其實一直沒做到的那種。比如我生病了,對方陪我去醫院看病,而不是囑咐我記得吃藥。我心情不好,只會隨意的哄騙我兩句,就去自顧自的玩去了。我不期望對方送多貴重的禮物,因為貴重的禮物,花錢就可以買到,其實並不貴重。我希望他對我的愛,更多的花了自己的時間,自己的心思。女孩子都大部分都是心思細膩的,而且我喜歡的他,我想他一定會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我身上吧。我會注意觀察他的,如果對我很馬虎,我想那也不是我想要的愛情。他會在起風的時候,為我披上外套,會在我不開心的時候想法把我逗樂,會在百無聊賴的生活中埋下很多驚喜的種子。對方的愛一定讓我可以切切實實的感受到,而不是那種很虛無縹緲的就行。他可能對所有的事情都很隨意,但是唯獨對我很認真。兩個人彼此相愛,對方一直在就行了,我喜歡這種簡簡單單的而又看得見摸得著的愛情”

    她們說,相處的氛圍一定要舒服,看著順眼,可以體貼自己,疼自己。自己也會心疼男朋友對自己的好,也會心疼男朋友為自己準備禮物的辛苦。

    彼此平等,互相包容,互相體諒,互相理解的一個和諧的氛圍

    對ta而言,你們更像是各取所需

    ta對於你們的關係定義:大概只有同居這件事了,就是長期滾床單關係。

    婚姻就是婚姻,不是生意,不是合作伙伴

    而是陪伴自己餘生的靈魂伴侶。

    分手,祝好。

  • 5 # 沙漠中一朵蓮

    不分手,等什麼呢?

    同居能夠更加認識彼此的缺點,看到本來面目,如果不合適,早點分手,對誰都好。

    人生短短几十年,哪有時間耗費在錯誤的人身上。那就是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最檢驗人心的,就是看用不用心

    不用心,要那人幹啥

    還不如養條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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