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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趣聊每天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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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史明智養慧
我認為應該考慮具體情況:
不管妻子知情不知情,只要有丈夫的借款憑據,都應該償還。因為,能借錢給你丈夫的人,可能是他經常的生意夥伴,也可能是互相信得過的好朋友,如果辜負了這些朋友,既有損你的信譽,也會讓你的丈夫走的不安。
也許,這些朋友還可能給你提供其他線索,比如是不是還有別人借了你丈夫的錢沒還?總之,誠為本,信能立,你還要繼續生活下去,少不了你丈夫這些朋友的幫助。
另一種情況是無憑無據的,這你就要小心,一些不義之人乘人之危,說你丈夫也借他錢了,這樣的情況可能也有,但要格外慎重,一定要讓他提供可信的證據,否則,不去理睬,如果對方不依不饒,可訴諸法律,保護自己。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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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戀詩詞
1.我覺得雖然是夫妻,照說在任何時候都應該一起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如果丈夫借的錢,妻子並不知情,且這個錢借來並沒有為這個家所用的話,我覺得妻子就沒有必要去還這個錢!有些事是有一定的原則和底線的,在婚姻中也是一樣!
2.夫妻之間應該互相信任,相互理解!不管丈夫因何事借錢,都應該向自己妻子坦白,有什麼困難挫折可以一起面對,一起解決!可是為什麼走了呢?我覺得這樣的男人的這種逃避現實的行為很懦弱,把這樣一個爛攤子丟給妻兒,於心何忍?若這個錢的金額不大還好,妻子還能慢慢還清,若這個金額是幾十萬,幾百萬,甚至上千萬,那讓一個女人如何能還?
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同心,其利斷金!若丈夫是一心一意為這個家,妻子則應該與之一起肩負起這個重擔!反之,女人也應該捍衛自己利益,為自己留一條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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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漠號
還是應該還的,不過好多人不會要。我有一唐叔,以前欠了我們村裡人十幾萬,後來出車禍死了。我們村裡人沒一個要他妻子,孩子還錢的,大家都說不要錢了,比較人都已經沒了。不過還是要記著大家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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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外影視基地
個人覺得公共的用在家庭上的要還,如果不知道耶也沒用在大家身上也沒家庭上我想就不用了吧。還有就是一個證據這東西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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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關鍵是要看丈夫所欠下的債務是否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屬於的話,妻子是有義務償還的,如果不屬於,原則上來說,妻子是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的,但是假如妻子繼承了丈夫的相關遺產,是需要用遺產來償還的,具體原因如下。
首先來說,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
如果丈夫生前所欠下的債務,是和妻子共同舉債,那麼顯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是有義務來償還的。但是如果不是共同舉債,那麼就要看丈夫所欠下的債務是否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經營所用,如果用於這些,那也會被認定為屬於共同債務。
其次就是即使不是共同債務,那麼妻子如果繼承了丈夫的相關遺產,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妻子需要用該遺產先償還債務,如果償還完了之後遺產還有剩餘,剩餘的部分,妻子可以繼續繼承。但是,假如妻子沒有繼承相關遺產,則妻子沒有義務再去用自己的財產去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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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雄哥說法
夫妻婚內債務分為兩種:
1,共同債務。
2,個人債務。
分別解釋:
1,共同債務一一目的用於共同生活,雙方同意或個人意願去借的債務。雙方共擔。
2,個人債務一一刻意隱瞞對方,不是用於共同生活支出,單純為了個人消費,比如賭博,吸毒,整容等行為而產生的債務,由借債一方承擔。
所以,1,你倆共同債務由你來償還,債無旁貸。2,丈夫的個人債務由分割出他的遺產部來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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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勇往直前一切都在腳下
當然要還了我丈夫去世後以前欠款十多萬我都還完了,憑什麼不還人家啊?借給你已經就很不錯了應該感謝人家,做為妻子當然有義務為這個家付出一切了夫妻就應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啊,丈夫去世妻子就應該把這個家責任都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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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騾君
要先確定債務的性質
首先,如果債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妻子對債務是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即要對債務全部清償掉)。即使若名義上的債務人是丈夫,但若債權人可以證明名義債務人之所以負擔這筆債務是出於家庭利益考慮,比如為了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子,為了負擔孩子受教育的費用等,那債權人也是可以請求妻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
其次,若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是丈夫單獨承擔清償義務的債務,那如何還這筆債務,應該走遺產繼承路徑,即丈夫遺產的所有繼承人在自己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來繼承丈夫的債務,繼承人需要清償的數額不超過自己所繼承的財產數額即可,比如妻子最終繼承了10000元財產,但債務分下來卻有12000元,那妻子只需要把自己繼承的10000元全部還掉即可,剩餘的債務,無義務再去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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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如果是丈夫借的錢是夫妻二人共用,則算作是夫妻的共同債務,那麼丈夫走後,其妻子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倘若丈夫在婚前欠下的而且並非用於家庭生活的債務,屬於其丈夫個人的欠款部分,作為妻子仍然需要在丈夫遺產份額內還款,如果妻子不繼承丈夫的遺產,可以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