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已經過期了

    理應排除

    “毒樹之果”是指以非法搜查、訊問而獲取的證據為線索,再透過合法的程式獲得的證據,前一種證據因違法取得而稱之為“毒樹”,後一種證據則被稱之為“毒樹之果”。 “毒樹之果”最初來源於英美法系的規定,從絕大部分國家的司法實踐來看,“毒樹之果”往往都為法庭所拒絕採用。在美國,對“毒樹之果”採取絕對的一律排除原則。

    根據中國的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以及證據的適用原則之規定,以及從中國刑事司法的實踐來看,“毒樹”肯定是被法庭所拒絕的,“毒樹之果”不得為食,自然也就無人具有栽“毒樹”的動機了;而如“毒樹之果”仍可以為食,那麼,“毒樹”就不會絕跡。當然,拒絕“毒樹之果”,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會影響到破案率,但是否會影響到司法公正,就不敢妄斷了。司法公正,不同人對其含義的理解或許有所不同,但為了提高破案率,而不惜放任或默許司法人員以非法手段獲得證據的話,這與法治精神是絕對背道而馳的。所以,拒絕“毒樹之果”,雖然在短期可能會影響破案率,但從長期看,卻是為了更有效、更廣泛地實現司法公正。因為,司法能否做到公正,其關鍵還在於公權力能否得到制約不被濫用。而公權力能否受到制約,其根本條件則在於社會每個個人的生存價值是否能夠得到平等的尊重。平等地尊重每個個人的生存價值,或許也是我們國家能否真正在法治領域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前提與標誌。而拒絕“毒樹之果”,也是我們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之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找工作顏值佔了多少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