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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盞茶的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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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爸爸講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施主問這個問題確定不是來搞笑的?
本著一貫諄諄引誘,毀人不倦的精神,老夫覺得坐下來好好掰扯掰扯這個問題。
首先患有精神病的患者,我們《婚姻法》是有嚴格規定的,是原則上不允許結婚的,但有個口子,就是其主治醫師開具的證明,證明患有精神病患者在積極治療下康復或者康復中,可以享受婚姻的權利。
精神病是屬於遺傳學上的顯性基因,而這個基因和父母的雙眼皮是一樣的,都有遺傳性。而精神病有較高的遺傳風險,流行病學研究顯示,父母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其子女患病的可能性約為16%-22%。當然,這也說明子女有不患病的可能。
最後,一般患有精神病現在也沒有什麼特效藥或者超常規的手段說是能一次性治癒了,都會有反覆情況,這種狀況下患者不可避免的要用藥物。而治療精神病的藥物,對寶寶都是有害的,母乳餵養是絕對不可以的!!!
題主的這個問題我想應該是自閉症或者抑鬱症,這種情況,只要讓媽媽心情舒暢,多和媽媽進行交流,只要哺乳期間不服藥物,是可以母乳餵養的。
什麼情況不能餵母乳本著對萬事萬物,求真的態度,我要把什麼情況下,媽媽不適合母乳餵養送給大家。
1、患有嚴重乳頭皸裂和乳腺炎時
媽媽患有嚴重乳頭皸裂和乳腺炎等疾病時,應暫停哺乳,及時治療,以免加重病情。但可以把母乳擠出餵哺寶寶。
2、患傳染病時
媽媽患有嚴重傳染病時不能餵奶,以防傳染給寶寶。如媽媽患有肝炎、肺病時,就必須停止母乳餵養。
3、進行放射性碘治療
由於碘能進入乳汁,有損寶寶甲狀腺的功能,應該暫時停止哺乳,待療程結束後,檢驗乳汁中放射性物質的水平,達到正常後可以繼續餵奶。
4、接觸有毒化學物質或農藥
有害物質可透過乳汁使嬰兒中毒,故哺乳期應避免接觸有害物質及遠離有害環境。如已接觸者,必須停止哺乳。
5、服藥期間
媽媽患病(如感冒、發燒等)不得不服用藥物時,應停止哺乳,待病癒停藥後再喂。但應注意每天按餵哺時間把奶擠出。以免出現回奶的情況
6、患有消耗性疾病時
如患心臟病、腎病、糖尿病的媽媽,可根據醫生的診斷決定是否可授乳。一般情況下,患有上述疾病但能夠分娩的媽媽,就能夠哺乳,但要注意營養和休息,根據身體情況適當縮短母乳餵養的時間。
7、母親患病需用有害於嬰兒的藥物治療時,如抗癌藥等,也不宜母乳餵養。
8、母親孕期或產後有嚴重併發症需進行搶救時,應暫停或延遲哺乳。可在病情允許情況下,由醫護人員幫助擠奶,以保持泌乳,待母親病癒後再給嬰兒哺乳。
我是爸爸序,一個立志當育兒界段子手的扛把子;
一名高考差一點上清華的高材生,一個靈魂的畫師;
有關孩子教育、生理、心理、營養、日常保健與護理等方面問題;
問我吧,反正我除了不會的基本上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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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可以回答分享一下。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精神病不會透過母乳傳染給孩子。但精神疾病會遺傳,具有遺傳傾向的一類疾病,遺傳特徵是一種多基因遺傳。也不是全部會遺傳,而是有一定的遺傳機率。以精神分裂症為例,如果孩子的父母一個有精神分裂症,那麼這個孩子精神分裂症罹患率約為16%,當然除了遺傳因素,還有很大其他的因素會導致精神分裂症發病,如還有環境因素,圍產期因素等等。這是第一點,精神疾病是遺傳傾向的一類疾病不是傳染疾病!
第二個精神病人服藥與否,會影響哺乳,因為有些抗精神病藥物經乳汁分泌。如果不服抗精神病藥物的情況下哺乳自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矛盾性是不服藥不保證患病母親會有病情的波動,這樣會得不償失。目前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大多數的抗精神病藥物歸為C類,氯氮平除外,氯氮平喝奧氮平相對安全,C類的意思是藥物對胎兒不能排除致畸可能性。這個是抗精神病藥物的孕期應用風險評估,在分娩後顯然不需要評估這些風險了,也需要評估母乳餵養和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對嬰兒影響之間矛盾。也需要評估病人產後易於復發或精神疾病加重的風險,故藥物治療實際又是不應該停止的,必要時還需要加量。矛盾還是很明顯。要是這時哺乳母親藥物的1%-10%進入孩子體內的。如果是苯二氮卓類應用嬰兒會出現“戒斷綜合徵”;其他抗精神病藥物經乳汁過量攝入,也會影響嬰兒中樞功能,因此應該審視藥物治療和哺乳的利弊,以及它們之間的矛盾性。
建議如果病情穩定,又有必要哺乳的指徵建議哺乳期間停藥;如病情需要,哺乳必須情況下,可選擇接受低劑量維持治療,這時可以適當哺乳(劑量相當於原藥維持量的1/2或1/3);高劑量治療或者原劑量治療不適宜哺乳。家人及病人是需要權衡一下的。相對來說,比起妊娠服藥風險,哺乳已經好了許多了,實在不好分析的話也可以考慮選擇代替母乳餵養。
望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