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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林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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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千樹之萬國來朝
1、抄襲就是抄襲,不用說成什麼臨摹,也不用說成“影響至深”。本來,文學藝術圈子裡抄襲事件是經常有的,但是三十年如一日的持續抄襲一個人,而且還是外國不知名的老畫師的作品。
真是搞不清因此賺了一個多億且贏得較大聲譽的大師葉永青先生,這是中了什麼魔?
難不成葉永青跟希爾文老畫師基情四射,好像也不對路啊。
抄襲一個人的作品並不難,但是堅持三十年一直抄襲某人的作品,這種持之以恆的勁頭,確實讓人吃驚。
是不是吃準了老畫師希爾文不知名?吃準了老畫師希爾文一直到死都不會發覺?
偶爾一次不要臉不要緊,堅持三十年持續對某一個人不要臉,那就不是普通人能夠做到了,那是身家過億的大師了。
感覺倍兒委屈和氣憤的比利時老畫師希爾文先生。
30年來,Chiristian Silvain一有作品,就會被葉永青拿來用(算複製呢還是算臨摹呢?),而葉永青的作品,價格是Chiristian Silvain原作的100倍。
葉永青的作品,在佈局、立意、主題等等都和原作高度雷同,很難說這不是抄襲。
葉永青曾回覆稱“這位藝術家對我影響至深,正在爭取與這位藝術家取得聯絡”。
葉永青所說的“影響至深”——到底是“影響至深”還是“創造性抄襲”,相信藝術界的各位從業者自然會有一個公正的評判。
葉大師現在默不作聲,也是怕了輿論界見風就是雨,最好的武器就是沉默。
十八不開口,神仙難下手,禍從口出,他是知道的。
目前暫時不佔理,先儲存沉默是最明智的做法。
左邊是葉大師作品,右邊是希爾老畫師的作品,不知道誰臨摹誰的?誰抄襲誰的?
“一.抄襲是個道德問題,沒有藝術上的問題可以談。
二.判斷抄襲就是個技術活,與藝術無關。
三.我完全不知道比利時的那個藝術家和他的作品,我得先向藝術界道歉,我寫過葉永青和劉煒展覽的序言。我一生的短板和最大弱點是過不了人情關,那個展覽是翁菱小姐建立中央美院畫廊時做的,當時中國的畫廊剛剛起步,約我為葉和劉煒的展覽寫個序言,我寫了《才情畫家》的短文。怪只怪自己無知,不知道比利時的那個藝術家和他的作品。
四.我覺得葉抄襲那個比利時藝術家的作品,也屬於很商業化的作品,沒有多少值得探討的藝術價值,與抄襲事件是兩回事。
五.雖然我退出藝術界十多年了,不瞭解藝術界尤其藝術市場的情況。但總算葉的朋友,值此大規模網路聲討之時,我不願意對朋友“落井下石”。但真心期望葉出來給藝術界和比利時那個藝術家公開和真誠地道個歉。這是我面對葉的抄襲事件一直選擇‘閉嘴’的原因。”
4、另一位中國畫家楊振洋先生也是抄襲國外畫家的作品!幾乎直接複製!試舉一例,下面是挪威畫家蒙克1893年創作的作品《吶喊》。
下面是楊振洋先生2009年創作的油畫《吶喊》。
楊振洋只是變了一下色彩和背景,其它的就是直接複製。
但抄襲的界定是什麼?抄襲與複製有一定的區別,抄襲就是借用別人的創作形式,加以自己的思想再次創作。而複製就是直接一模一樣把別人的作品製作出來。
不過,也要適度表揚一下,楊振洋也好,葉永青也好,楊先生和葉先生的這種抄襲,有的作品也是有加了自己的思想和表現形式,至少比臨摹強!
只是,葉先生抄襲的是活人的作品,而楊先生抄襲的是死人的作品!
文壇上名人或者準名人抄襲現象也不少。
一些文抄公去抄襲一些不知名的小文人的精品,拿去發表,贏得美譽和牟利,比如郭敬明郭小四疑似抄襲事件。
一些報刊雜誌社的編輯存了幾千篇舊稿件和廢稿件,拿來洗一洗改一改,就變成自己的作品了。很快著作等身,贏得大名大利。
還有更加高明的一些專家教授,抄襲國外的一些不知名的一些作家和學者的作品,翻譯過來變成自己的作品,改頭換面換了主人公姓名,湯姆變王小狗,安麗斯變李小花,如此而已。然後申請傑青、**學者,申報獎項和課題等等。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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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金子
大家應該搞清楚一個問題,什麼叫臨摹?什麼叫學習臨摹?什麼叫抄襲?臨摹就是按照原作一點不走樣的畫下來,要求和原作99%以上的象。這種臨摹只是用來學習的,不能成為自己的作品,也不能去出售。抄襲就是把別人作品,在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拿過來改一下,簽上自己的名,標榜為自己的原創作品。透過文章吹棒,畫廊出售,並吹噓是自己如何如何構思創作出來的。抄襲是不允許的,這就是照抄,就是偷竊。如果高考的時候去照抄別人的答案,就是叫做犯罪。葉永青這種抄沒有老師監督不是在教室裡而是在畫室裡照著畫冊抄襲而已,難道這種抄襲不是犯罪嗎?
回覆列表
標題,如何看待葉帥輕描淡寫回應抄襲事件?
這個話題應該提了,但屢見不止。成了見怪不怪的事了。盜取他人作品。改頭換面。以彰顯自身異彩。廉恥二字已歸零。
原模原樣的作品成了雙胞胎。借雞下蛋成本低。閱讀時發現過一字不差的美作。頓時。真是惹得哈哈大笑。精妙的機器可能也識別不出來。難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