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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882200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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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保之聲
工傷認定,單位可以於工傷發生後30日內申報,工傷職工及直系親屬工會可以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自行提出工傷認定。所以,工廠不簽字,你完全可以自行申報。如果單位不認可,由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具體說明如下:
一、關於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 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因工作準備、工作收尾受到事故傷害的
3. 上下班時間必經路線受到非本人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傷害的
4. 患職業病的
5. 因公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關於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單位應該在工傷發生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申報,進行工傷認定。單位不進行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個人及其直系親屬或工會可以在工傷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
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三、工傷醫療費等費用支出問題1.工傷職工在工傷治療期間,符合工傷診療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 工傷職工在工傷住院及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
四、傷殘鑑定:工傷認定後,停工留薪期滿,工傷職工病情穩定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申請傷殘鑑定。
傷殘鑑定結果符合一到十級傷殘的,會由社保及單位給予賠償金。
綜上所述,你可以自行申報,進行工傷認定。單位沒有在30日內進行工傷認定的話,由單位承擔工傷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等。
1、受了工傷還沒有鑑定,如果治療已經結束的話,應回公司上班的。工傷鑑定時,也會確定工傷醫療期間,用人單位只需要支付工傷醫療期間的工資就可以的。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