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開徵房產稅鋪路?
有一定關聯卻未必同步
房產稅要開徵,不動產登記只是其中一環,並不是決定因素。首先開徵房產稅需伴隨稅收結構調整,例如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其次,房產稅向增量徵收還是存量徵收,免稅條件及稅率等核心條款的制訂。在目前土地財政依賴短期難以改變的情況下,申銀萬國認為房產稅開徵大機率仍將以溫和漸進的方式起步。
銀河證券房地產分析師趙強認為,“從時間表上來看,不動產登記體系總的考慮是在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不動產登記和房產稅開徵可能存在一定關聯卻未必同步。
2、是否有助於反腐?
主要功能並非反腐或徵稅
近年來“房叔”“房姐”頻現,有“以房反腐”一說。很多人認為《條例》將會成為打老虎的新利器。
但程嘯同時強調說,不動產登記制度主要功能不是反腐也不是徵稅,而是為市場經濟奠定法律基礎,保護廣大民事主體的私人財產權,並提高交易效率,維護交易安全。“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它能為反腐提供技術手段,但這涉及全國聯網,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程嘯指出,事實上,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推進簡政放權、減少多頭管理、逐步實現一個視窗對外的有效舉措,對於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方便群眾,具有重要意義。這在之前國務院關於《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說明中均有提及。而反腐是另一回事。
“要真正預防和減少官員的腐敗行為,還是要靠權力的制衡與監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是在世界各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都行之有效的‘制度之籠’。”程嘯說,這個制度與不動產登記制度顯然是性質不同、功能不同的兩項制度,不應混為一談。
3、會不會改變房地產市場?
少數“吐房”不會撼動市場
據瞭解,2014年前三季度中國一些城市出現樓市限購、限貸鬆綁,無一不是為了緩解樓市壓力。條例的出臺會導致拉低房價嗎?
“《條例》出臺體現了產權明晰的物權法定原則,對於發揮市場機制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有重大促進意義。”北京華力集團執行Quattroporte李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短期來看,《條例》出臺將促使消費心理變化,在區域性市場引發包括灰色住房等二手房源拋售,減緩或暫時抑制房價上漲,但對現行土地制度下的整體房價影響不大。
安信證券研究認為,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直接影響樓市。建立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將所有種類的不動產包括農地林地、草原甚至海洋列入登記範圍,並非專門針對房地產,不是以調節房價為目的,與限購、限貸等調控措施存在本質區別。
“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直接瞄準房地產市場調控,更不能簡單理解為房屋登記。”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員嚴躍進說,“住房買賣行為一直都在住建部門實行登記備案,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只是在資訊系統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產市場整體供求,即使登記引起的少數拋房現象,也不會撼動當前市場基本面。”
4、“小產權房”不會“洗白”
針對城鄉社會普遍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強調,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所有人權利的法律行動,不可能登記任何不合法的東西。現行法律法規明確,世界普遍實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這樣的念頭應該打消。
5、對老百姓有利!
農民在交易中得到公平待遇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不動產登記條例可能意味著公民擁有房屋情況的“全透明”。東北師範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金兆懷認為,該制度的確立,對普通市民的影響可以說微乎其微。因為,大部分市民都只有一套普通房產,而對單套普通住房徵收房產稅的可能性幾乎沒有。權益保護卻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護,可以說是有利無弊。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說,不動產登記對老百姓的合法財產是一種明確的保護態度。只有確權、公認之後,老百姓手裡的不動產轉讓、交易、流通也才有可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價格。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基礎,比如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地入市”等。
6、以後房地產不變更不交易不用換領新證
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
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啟用後,以前依法制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國土資源部強調,不動產機構應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各地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不得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1、為開徵房產稅鋪路?
有一定關聯卻未必同步
房產稅要開徵,不動產登記只是其中一環,並不是決定因素。首先開徵房產稅需伴隨稅收結構調整,例如契稅、土地增值稅等。其次,房產稅向增量徵收還是存量徵收,免稅條件及稅率等核心條款的制訂。在目前土地財政依賴短期難以改變的情況下,申銀萬國認為房產稅開徵大機率仍將以溫和漸進的方式起步。
銀河證券房地產分析師趙強認為,“從時間表上來看,不動產登記體系總的考慮是在2014年建立統一登記的基礎性制度,2015年推進統一登記制度的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一登記制度,2018年前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不動產登記和房產稅開徵可能存在一定關聯卻未必同步。
2、是否有助於反腐?
主要功能並非反腐或徵稅
近年來“房叔”“房姐”頻現,有“以房反腐”一說。很多人認為《條例》將會成為打老虎的新利器。
但程嘯同時強調說,不動產登記制度主要功能不是反腐也不是徵稅,而是為市場經濟奠定法律基礎,保護廣大民事主體的私人財產權,並提高交易效率,維護交易安全。“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它能為反腐提供技術手段,但這涉及全國聯網,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程嘯指出,事實上,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推進簡政放權、減少多頭管理、逐步實現一個視窗對外的有效舉措,對於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方便群眾,具有重要意義。這在之前國務院關於《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說明中均有提及。而反腐是另一回事。
“要真正預防和減少官員的腐敗行為,還是要靠權力的制衡與監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是在世界各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都行之有效的‘制度之籠’。”程嘯說,這個制度與不動產登記制度顯然是性質不同、功能不同的兩項制度,不應混為一談。
3、會不會改變房地產市場?
少數“吐房”不會撼動市場
據瞭解,2014年前三季度中國一些城市出現樓市限購、限貸鬆綁,無一不是為了緩解樓市壓力。條例的出臺會導致拉低房價嗎?
“《條例》出臺體現了產權明晰的物權法定原則,對於發揮市場機制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有重大促進意義。”北京華力集團執行Quattroporte李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短期來看,《條例》出臺將促使消費心理變化,在區域性市場引發包括灰色住房等二手房源拋售,減緩或暫時抑制房價上漲,但對現行土地制度下的整體房價影響不大。
安信證券研究認為,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直接影響樓市。建立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將所有種類的不動產包括農地林地、草原甚至海洋列入登記範圍,並非專門針對房地產,不是以調節房價為目的,與限購、限貸等調控措施存在本質區別。
“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直接瞄準房地產市場調控,更不能簡單理解為房屋登記。”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員嚴躍進說,“住房買賣行為一直都在住建部門實行登記備案,新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只是在資訊系統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產市場整體供求,即使登記引起的少數拋房現象,也不會撼動當前市場基本面。”
4、“小產權房”不會“洗白”
針對城鄉社會普遍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強調,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所有人權利的法律行動,不可能登記任何不合法的東西。現行法律法規明確,世界普遍實施土地用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這樣的念頭應該打消。
5、對老百姓有利!
農民在交易中得到公平待遇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不動產登記條例可能意味著公民擁有房屋情況的“全透明”。東北師範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金兆懷認為,該制度的確立,對普通市民的影響可以說微乎其微。因為,大部分市民都只有一套普通房產,而對單套普通住房徵收房產稅的可能性幾乎沒有。權益保護卻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護,可以說是有利無弊。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說,不動產登記對老百姓的合法財產是一種明確的保護態度。只有確權、公認之後,老百姓手裡的不動產轉讓、交易、流通也才有可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價格。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一系列重大改革的基礎,比如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農地入市”等。
6、以後房地產不變更不交易不用換領新證
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
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啟用後,以前依法制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國土資源部強調,不動產機構應當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各地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不得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