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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柳五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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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虎頭山文化小妖
還是哪句話,我們可以同情弱者,但是不能縱容弱者,雖然老人已經87歲了,但他也是我們的公民,同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為他也享受到了正常的權利。
很多人認為我們要尊老愛幼,可對方如果倚老賣老怎麼辦。
畢竟老人年的身體已經走到了低谷,但凡發生點爭持,很有可能會誘發老人的某些疾病,於是大家都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才會對這些老人進行縱容。
當第一個老人嚐到這種特權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欲罷不能,只要事情對他們不利,直接倒在地上各種痛病,就跟滾刀肉一樣,碰也碰不得。
還有人表示已經87歲了,就算持棍打你,他的身體也沒有太大的力氣將你打成什麼樣子。
對於這樣的話我表示很不認同,真要這樣的話,一些上了年紀的老人不是更無法無天了,反正他們也不會打死人,就讓他們使勁亂吧,我們的正常生活還能進行下去嗎?
我個人認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只要犯了錯就要一視同仁,不管在任何時間地點,也不管你的身體情況是什麼樣子,你都沒有權利跑到別人的家中鬧事。
不管這個87歲的老人身體已經老到什麼程度,只要你行凶了,就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的道理你入室行凶,即便造成的傷害不高,可依然構成了犯罪,對方反抗不對嗎?萬一要是真被打出什麼事上哪說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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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重情深
在現實生活中,68歲的老人不能惹,87歲的老人更不能惹。
老年人本來身體就不好,如果你與老年人發生糾紛,老年人一命嗚呼了。那麼你算是惹上麻煩了,輕者賠錢道歉,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在生活中,人們一般與老年人發生矛盾的時候,都會讓著老年人。被老年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這無形中就縱容了一些老年人,而偏偏還有一些老年人倚老賣老,看到年輕人不敢還手,動不動就對年輕人進行毆打。有的年輕人慘遭他們的棍棒毆打,連吭都不敢吭一聲。
這也真是太氣人了!
遼寧省凌源市牛營子鄉半里仗子村的村民趙洪財(87歲)和郭子玉(68歲)是鄰居,兩家因為土地問題發生糾紛。趙洪財持棍毆打郭子玉,郭子玉認為自己也是老年人,於是就進行反擊,結果造成趙洪財死亡。
對於這樣的事情,如果郭子玉的反抗是在趙洪財的侵害過程中,那麼這種行為是一種正當防衛行為。
雖然造成趙洪財的死亡,但是郭子玉不應當負刑事責任。
違法不違法,犯罪不犯罪,是有法律規定的,不是由年齡較大決定的。不能認為80多歲的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不守法律了。法律對他們來說只是可以予以適當的照顧,但並不是說對他們就不追究了。
所以說,對於老年人實施的不法侵害,受害人完全可以實施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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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古庸張駿驊
如果僅憑提問,不加任何前提,我覺得這位87歲的老人太過自不量力。殊不知,你就是再厲害,終究也抵不過流年。
87VS68,有較大年齡差距,持棍,這棍還可能是拐。這說明什麼 ,一定是步履蹣跚。雖然倚老賣老,但絕對找錯了物件。所以,被反殺,有點狗血,有點讓人無奈。反之,68,也近古稀之年了,屬於生死看淡的年紀。有時候,在忍無可忍下,會可能熱血上頭,收不住手。當然,最主要的是,87的老人抗擊打能力太差了。所以,不一定是被打死,但68的絕對踩了個蛇尾巴。
至於會不會認為是正當防衛,這個判定很考智慧。所謂的正當防衛按說是在你生命受到威脅 的時候,失手誤殺了對方,才得以成立的。87歲的老人持棍,常理上是不構成太大威脅的,除非68的老人被制住了。但這顯然不太可能,硬實力差距還是明顯的。所以,一旦失手造成對方死亡,能判定個防衛過當就不錯了。
當然,如果87有幫手或者用其他手段制住了68的,最終卻意外被68的在反抗和掙扎過程中失手反殺,那還真的有一說了。至於能不能判定無責,那要看現行法律怎麼對這個行為作解釋了。
最後,如果是87的被68的侵犯在前,所以奮起以棍反擊,最終被68的失手打死。那事實就沒什麼說的了,68的就不存在正當防衛一說了,妥妥地失手殺人。這鍋,就得68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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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嚮往大山的人
這件事完全是兩回事,主要是因為年齡問題,
87歲老人幾乎是手無搏雞之力,
如果是拿槍另當別論,拿棍子也只是虛張聲勢嚇嚇人的,所以說68歲反制87歲老人死亡是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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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趙廣州156130073
我想發表一點不同的個人觀點,68歲之於87歲是不是需要以反殺來抗衡?身體正常的情況下68歲的年齡尚能算是“年富力強”,而87歲的老人就是在身體正常的情況下又怎可能與68歲抗衡?我是64歲,我的母親是87歲,母親除了腰背微駝之外其他基本正常,可以說以我的個人之力只需一隻手就能制服我母親,當然相同年齡的人是不可以比較的,更何況文中的87歲老人是男性,但不論怎麼說68歲的男人制服一個87歲的老人是絕對沒問題,因此,這顯然有防衛過當或者是防衛不當之疑,當然,過僅是我們的認識,一切當以刑事鑑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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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貓眼看車
本案中,68歲老人郭子玉之所以會反制87歲老人趙洪財,主要因為後者從路上追打自己的妻子楊鳳榮,到侵入住宅,再到毆打郭子玉(使用柺杖直接擊打對方頭部至流血),趙洪財的行為呈現升級趨勢,完全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郭子玉此時的行為完全具有防衛的正當性。
另外,法院在一審判決中提及趙洪才年齡87歲,身體素質明顯不如68歲郭子玉為評判依據,拿年齡來作為擋箭牌在法律上毫無根據可言,最終判定郭子玉防衛過當理由並不充分。(下圖右邊老人即為郭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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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草蟋蟀
估計按法律應該像防衛過當!正當防衛應該是制止侵害,讓其失去侵犯能力足矣!所以,如果傷了對方肢體,沒有造成死亡就算是正當防衛。如果87歲老人因身體疾病而帶來後果,應該責任會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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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斷劍66336482
加上標點符號一共才二十個漢字的陳述,就讓人給命案定性,以為網友個個都是特朗普呢。假如,咱說假如。假如68歲的正在實施暴力犯罪,87歲的持棍制止,打傷了68歲的。那誰在進行正當防衛呢?後來,68歲的奪過棍子反制(這個詞很有範),將87歲的打死。此與正當防衛有半釐錢關係嗎?每起案件,都有前因後果。案件的過程,情節也會各有不同。而且,人的死亡機制,必須經過法醫鑑定才能準確判定。人是被打死的、氣死的還是病死的,與案件性質直接關聯。所以,不是特朗普,就絕不能在網上憑一兩句話辦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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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的爭議焦點在於高齡是否應該在刑事案件中得到一些優待,其實對於75歲以上的老人犯罪,除了八項惡性犯罪外,其他情況一般都不會進行處罰,但是在本案中是87歲的老人跑到別人家拿棍子先打傷別人,之後被反制後死亡的,針對這一行為很多專業的律師都認為應該是正當防衛,但一審被打傷的68歲老人被判6年,現在已經被羈押了兩年。
事件回顧死者趙洪財(87歲)和被他打傷的郭子玉(68歲)都是遼寧省凌源市牛營子鄉半里仗子村的老人。
兩家因為菜地的問題發生過多次糾紛,事發當日,郭子玉的老伴楊鳳榮(71歲)從趙洪財家門前經過,不巧被趙洪財看到,他撿起石頭就開始追趕楊風榮,老太太一路小跑逃到家裡,趙洪財把石頭扔進郭子玉家的院子。
郭子玉聽到老伴的呼救聲,急忙從屋中走出,剛好遇到趙洪財,後者平時拄著柺杖,見到郭子玉出來二話不說摟頭蓋臉就是一棍,郭子玉沒有防備,被結結實實的打到,鮮血瞬間就流了下來。
為了阻止趙洪財繼續傷害自己,郭子玉空手奪白刃,先是將趙洪財的柺棍搶下來,然後把趙洪財推倒在地,並用搶下來的柺棍毆打趙洪財的胳膊和身體,在已經控制住趙洪財的情況下,郭子玉撥打了報警電話。
民警和趙洪財的家屬來到現場後,將兩人分開,趙洪財被家屬接走,郭子玉則去了醫院包紮傷口。不過回家不久,趙洪財就一命嗚呼了。
警方提供的司法鑑定是,趙洪財腦挫傷程度為輕傷一級,其餘傷情為輕傷二級,或為輕微傷。“符合外傷誘發隱匿性心源性疾病發作致呼吸迴圈衰竭死亡,與本次事件所形成的損傷有因果關係。”
一審認為郭子玉故意傷害的主觀故意明顯,明顯不屬於防衛過當,但因為被害人有過錯,本案系鄰里糾紛引發,酌定從輕處罰,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郭子玉有期徒刑6年,並賠償受害者80%喪葬費2.5萬元。
郭子玉提出上訴,朝陽市中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郭子玉目前已經在看守所羈押2年。
很多律師認為這就是正當防衛我不是法律工作者,只是法律愛好者,所以我也不敢說是不是冤枉了郭子玉。
不過只是從簡單的是非觀念上來看,我認為郭子玉的做法沒有問題,趙洪財在此前曾經三次打傷郭子玉的家人,法院責令趙洪財賠償,但趙洪財一直沒有進行過賠償。這次又是先動手打傷郭子玉,明顯一直在欺負郭家。
並且這次直接闖入郭子玉家,打傷郭子玉,對方的反擊是為了制止趙洪財的暴行,所以怎麼看都是正當防衛。
另外,很多專業律師也認為郭子玉的行為就是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