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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營地

    背景

    我們先縷一下,你這個問題大概的意思是你工作了11個月,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但是直接解除了你們之間的關係。你發生的這個事情,跟我手上最近一個案子挺像,只是我們是被關聯告了,但其實跟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分析公司因為想著你們反正沒簽勞動合同,所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遇到過這種奇葩操作的公司。公司是直接解除,還是和你協商解除呢?

    以上兩點你要指向清楚。

    解決方法

    雖然對於你的問題有點亂,但我按照接管的案子來說吧。

    第一,作為員工,你被直接解除勞動關係,公司以你們沒簽過合同為由,想把你糊弄過去。此刻,你應該收集與HR相關聊天記錄,與公司領導的聊天記錄,考勤資料,社保公積金關係,工作溝通記錄,這些資料採集完以後打資料包。當然,你如果能採集到公司直接解除你的錄音或者微信資料最好。

    以上不放心,你可以去公司質詢你什麼時間入職,什麼合同類都質詢一遍,採集到領導在話語中承認這些事情的事實,還有最好和同事聊一下,採集到他們說你什麼時候入的職、離的職。

    第二,勞動仲裁局申請仲裁。此時,你要申請仲裁公司違法用工和違法解除用工,申請補發2N差異用工工資和2n+1違法解除賠償金,要的多,協商的時候好談。除了這些,你可以把加班的,節假日的,公司沒按工資實繳的社保通通算起來,你要的多,對方舉證就多,就越利於你。

    第三,申請仲裁的前就要拿到很多證據。這些證據必須真實有效,不能偽造,但一定齊全。

    第四,等待開庭。公司也會舉證,但一般比較弱雞。這種事情一告一個準,勞動仲裁方也很討厭這些不按法律用工的黑心企業。

    第五,開庭審理。開庭審完之後一般多數都是建議協商一致解決。這個時候相互提要求吧,商量不好,雙方就等待仲裁結果,後面的事情就順其自然吧。

    申請仲裁,可以讓你更好的協商。仲裁環節裡面也可以調解的,官方的威嚴和影響力讓你手裡的籌碼更重。

  • 2 # 沐清暉

    請首選和公司協商。明確告訴他這樣做對他公司經營會有經濟和信用的損失。

    1.經濟損失。根據勞動法這樣的情況會賠兩倍工資然後乘以月份數。沒有任何鬆動餘地,現金支付,銀行卡轉賬任何憑證都算數,再不濟任何公司證明人都算數。

    2.信用損失。一旦被員工提起訴訟,公司企業信用會受損。天眼查等工具都能查到這個訴訟,以後有投標等情況的時候有可能會被視為信用汙點,影響公司運營。

    錢照賠,信用還受損,百害而無一利。

    而主張首選協商是因為畢竟對勞動者個人來說,聘請律師這些流程繁瑣,影響心情,同時等待時間過長,對方如果反覆舉證上訴,會拖得精疲力盡。

    在首選無法實現的時候,就只能選擇訴訟。這裡一併分享整個過程中最簡便的流程。

    1.找個願意打贏官司後再提取佣金的律師。一般來說這種律師沒什麼資源,但是不用擔心,這種官司一打一個準,幾乎沒技術含量。這種方式可以避免你先付出維權成本。

    2.訴訟發起你就不用管了。公司會經歷拿法律文書,應訴等過程。如果他應訴了各種事情律師會去處理,如果不應訴,那恭喜你,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的,只要公司賬上有錢就可以直接扣除響應款項。

    而這個結果你要支付律師費用,因為是打贏了才付款,所以抽傭費用比較高,一般到30%的樣子。這也是我建議優先協商的原因,不用損失律師費。

    而且,始終覺得,任何關係的相處都是緣分,還是留有餘地比較好。

    我如此清楚這個流程,是因為真實經歷過。只是你猜我是哪一方。不過好像這跟問題就無關了。

  • 3 # Abby卓

    如果這種情況屬實,這個單位的人事需要好好檢討了。必須要勞動仲裁。

    第一,未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內都意味著雙倍工資!妥妥的賠償,只是需要確認彼此間存在勞動關係,比如工牌,工資發放記錄,考勤等等。可以追回大約11個月的工資

    第二,確認了勞動關係之後,再說粗暴解除勞動關係的事情。粗暴是不是意味著違法解除?如果答案肯定,一個是可以訴求恢復勞動關係,通常用於即將滿一年的情況,恢復之後再解除,賠償更高。一個是確認違法解除,再訴求一個賠償金,約2個月工資。

    第三,是否還存在其他福利上的缺失,比如加班費,比如社保、公積金,比如帶薪休假等等,都可以摺合成相關資金。

    隨著法律意識的提高,確實類似的案件越來越少了,這個理由一爆出來,HR可能會被要求走人,太不專業了。

  • 4 # 幹鍋牛蛙

    那這個拿的錢就超級多了!!

    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的要在用工的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82條第1項規定:超過一個月未滿一年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資。

    所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 5 # 立志從教的HR

    碰到這種情況,當然要去申請勞動仲裁了。我們國家的勞動法非常注重勞動者的權益保護。 這種情況下仲裁肯定是能夠贏的。另外,低收入者也可以享受免費的法律援助。但對於法援律師切不可期望過高。專業度上還是行業內的律師有些差距的。

    支援你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 6 # 小楊哥2166

    如果你是被解僱當事人員工,那就準備收集證明你在這個單位工作一年的證據(包括工資到賬流水記錄,工作證工牌,同事的證明,及其它一切你與公司有關的資料)準備到勞動局去申請仲裁吧。如果你是那個公司裡面的負責人,你就要思考一下這個公司未來的前景了,適不適合待!

  • 7 # 大言君聊勞動法

    恭喜你遇到這種不懂勞動合同法的企業,你等於加薪了!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超過一個月至一年內,公司不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二倍工資。(等於薪酬翻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公司未與員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補丁;如果員工不願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公司可終止勞動合同,但應當支付經濟補償(N)。

    除此之外,公司要單方解除未籤書面勞動合同員工的勞動關係,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否則就會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員工可要求:恢復勞動關係或者支付2N標準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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