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收了學生的書費學費,私自用了,學校是有責任的,學校沒有盡到監管的責任。這種情況實有發生。
我們這裡有個報帳員,偷偷摸摸地挪用了單位幾十萬元錢,後來上級主管部門來查賬,才查出來,這個報帳員膽子也太大了。
身為財務人員,是熟知財經紀律的,他竟敢以身試法,明知故犯,挪用公款。
後來,他七拼八湊才把這幾十萬歸還了,受到了處分,他是沒事找事,受到懲罰是必然的。
這種情況關鍵是單位監管不力造成的,單位管理有漏洞,報帳員是一個人擔任的,沒有實行賬目和現金分別管理的制度。
後來所有的學校都實行了記賬好現金分開管理的方法,記賬的不管現金,管錢的不管賬目,互相制約互相監督。
一是作為學校要加大對財務的監管,凡是由教師收費的專案限定期限完成,並及時上交學校。
幼兒園收了學生的書費學費,私自用了,學校是有責任的,學校沒有盡到監管的責任。這種情況實有發生。
我們這裡有個報帳員,偷偷摸摸地挪用了單位幾十萬元錢,後來上級主管部門來查賬,才查出來,這個報帳員膽子也太大了。
身為財務人員,是熟知財經紀律的,他竟敢以身試法,明知故犯,挪用公款。
後來,他七拼八湊才把這幾十萬歸還了,受到了處分,他是沒事找事,受到懲罰是必然的。
這種情況關鍵是單位監管不力造成的,單位管理有漏洞,報帳員是一個人擔任的,沒有實行賬目和現金分別管理的制度。
後來所有的學校都實行了記賬好現金分開管理的方法,記賬的不管現金,管錢的不管賬目,互相制約互相監督。
幼兒園的教師在代收費之後,要按照學校規定的日期及時上交財務人員。千萬不要私自挪用,如果款項較小,還能及時還上,如果數額過大,無法及時上交,學校會報案的。不但工作丟了,還要吃官司,這是不划算的。作為教師要遵規守紀,不要以身試法,丟了工作,砸了飯碗,一輩子有了人生的汙點。兩點建議:一是作為學校要加大對財務的監管,凡是由教師收費的專案限定期限完成,並及時上交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