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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民理賠師

    最近,老王鬧心了!剛買了保險,4個月,就發病了,把保險合同翻出來,一看,這份保單的等待期是180天,也就是,在等待期,就出險了,是不是不能賠呢?

    事情是這樣的:

    1、老王,男,48歲,投保***重疾20萬,2017-05-12生效。等待期是180天。

    2、老王因“3個月前發現左側腮腺區有一腫物”,於2017/12/07 –2017/12/19日在**中心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出院診斷為:左腮腺腫物:腺樣囊腺癌。

    囊腺癌經病理檢查報告確診,行手術:左側頸部腫物切除術+面神經解剖術。

    3個月前,就是2017年9月,發現腮腺區腫物,此時,在保單等待期內。

    老王出院後,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向保險公司提出20萬重疾險的理賠申請。

    案件疑難點:2017年5月生效,2017年9月(180天重疾等待期內)出現腮腺區腫物,2017年12月入院確診癌症。

    等待期

    2017.5.12

    保單生效

    2017.9

    出現腮腺腫物

    等待期

    2017.11.12

    等待期結束

    2017.12

    確診囊腺癌

    老王心裡很焦慮,不知道能不能賠。當初賣給他這份保險的代理人叫老張,很專業,拿出合同,看完條款,淡定說,這個,能賠!

    那麼,老張是在吹牛嗎?

    老張,在這個行業摸爬滾打了十幾年了,風輕雲淡地說,我們一起看條款:

    老王的病,雖然是在等待期發生,但是確實是在等待期後被確診為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惡性腫瘤。

    按照條款,保險公司真得賠,結果,還真賠了,20萬,到了老王的銀行卡上了。

    老王拜服老張:您真是壽險界的風清揚啊,救我於水火之中!

    老張為什麼這麼神?他說能賠就能賠嗎?

    還真是這樣的,因為老張吃透了條款,他沒有忽悠人。實實在在地幫老王拿到了20萬的重大疾病理賠保險金,讓這個家庭避免陷於萬劫不復的深淵。這20萬,讓老王看到了繼續活下去的希望,增強了與病魔戰鬥的決心和信心。

    如果,老王,買的保險,條款是這樣的:

    那他還能夠獲得賠償嗎?

    答案很明確,他將不能獲得賠償。

    老王是在等待期內首次發病的,不是在等待期後首次發病的,所以,不能獲得賠償。

    所幸,老王買的保險條款,是第一個,而不是第二個。

    你,看懂了嗎?

    本文結論:

    1、 重疾險,等待期很重要,90天,或者180天。

    2、 比等待期長短更重要的是,等待期的定義。是等待期後確診,還是等待期後首次發病,這個,能決定,是賠,還是不賠。

    3、 賠,或者不賠,看條款,與公司大小,沒有一毛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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