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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立馬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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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筱微塵
1.對資管的概念及範疇進行明確定義
本次《指導意見》真正體現了 “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本質,首次對資產管理的概念有了明確定義,資管指的是“證券、銀行、信託、期貨、基金、保險資管機構等接受投資者的委託,對受託投資者的財產展開管理以及投資服務,金融機構為實現委託人的利益做到勤勉盡責的義務同時獲取一定的管理費用,委託人承擔投資風險以及獲得收益。”
其次,還提到了資管產品的分類管理:
一是從資金募集方式劃分私募產品以及公募產品,明確公募產品針對金融資產單薄、抗風險能力弱的不特定的社會公眾發行,控制理財槓桿,強化資訊披露,避免風險外溢。二是由資金投向劃分為權益類產品、固定收益類產品、商品還有金融衍生品類產品以及混合類產品四種。
2.打破剛性兌付,禁止承諾保本保收益
這次,《指導意見》就用了大量篇幅闡述打破剛兌的監管要求,其中提到的“委託人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也即是打破剛性兌付問題。
3.去槓桿、資金池
此次,指導意見針對所有槓桿的內容以及型別作出了明確的定義,就如同一個“負面清單”。清單裡規定不能做的事就一定不能做,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4.統籌,金融大監管
此次指導意見,開出了“超級監管”的第一槍:準備了近一年的資管行業“超級監管框架”正式出臺,“一行三會”統一行動,統一監管。
中國的金融監管,已經開始了大監管的新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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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濟好望角
資管新規將資產管理業務明確界定為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將堅持打破剛兌、消除通道、實行淨值化管理以及統一監管標準等四個主要原則。
第一,禁止開展資金池業務,降低期限錯配風險。在資管新規下,金融機構需將資產管理業務與其他業務相分離,對每隻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這意味著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徵的資金池業務將被禁止。
第二,抑制通道服務消除多層巢狀。在現實操作中,監管套利型通道業務往往不止一層巢狀,為了針對性圍堵監管套利行為,又不誤傷投研外包型委外業務、FOF等投資形式,《資管新規》規定資產管理產品可以投資一層資產管理產品,但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再投資其他資產管理產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除外)。
第四,統一監管標準嚴格穿透管理。資管新規按照產品型別而非機構型別統一標準規制,同類產品適用於統一監管標準,這有利於減少監管真空和消除套利空間。資管新規在產品分類及投資比例限定、合格投資者門坎、公募私募投資範圍、所投資資產集中度規定、風險準備金提取、負債比例上限以及分級限制等方面作了明確而細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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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謝聊投資
一提到資管新規,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理財要打破剛兌了,但是想要搞清楚資管新規的真正含義,就得從因果關係來分析,是因為資管新規出了理財才要打破剛兌嗎?錯,實際情況反而是理財就要破剛兌了,所以才出了資管新規。
首先我們來看資管新規出現的大背景,國家要求嚴防系統性風險發生,金融去槓桿。系統性風險在哪裡?很大一部分在房市。槓桿又在哪裡?在影子銀行(即目前所謂的百萬億資管)。這樣,邏輯就串聯起來了,資金透過資管把槓桿加給了國家認為有系統性風險的地方,現在不能再繼續下去了,未來一旦出現風吹草動,目前剛性兌付的理財產品真的能一直剛性兌付麼?另外最近這一兩年的債券熊市疊加信用不停的爆雷,理財池是否已經產生了虧損?
所以,資管新規中包括:去通道,限非標,禁期限錯配等這些眼花繚亂的手段實際上都是為了切斷資金與系統性風險之間的聯絡,最後期限是2020年年底。那麼在這個期限結束之後類龐氏的資金池業務無論如何都要結束了,到底虧沒虧損?是騾子是馬就要拉出來溜溜了。
所以,無論出不出資管新規,剛性兌付的遊戲都要玩不下去了,p2p可以跑路,銀行能夠跑路嗎?此時,我們終於體會到了資管新規的良苦用心,當憤怒的客戶因為理財產品無法兌現預期收益圍堵網點時,客戶經理可以無奈的攤開雙手說:不是我們不想兌付,是政策不允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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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全稱是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新規定。
而資產新規主要適用於金融機構的資管業務,可以說是全覆蓋的敢為,強監管的背景下,未來幾乎沒有監管套利的空間。
資管新規的真實含義?最重要的一項就是打破剛性兌付,理財實行淨值化管理。
影響的大小分別是:券商>信託>理財>私募>保險
簡單來說,閉著眼睛買理財的日子,正式成為歷史。
保本理財和承諾收益的產品將消失,理財產品將回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本源。透過淨值化的管理,人們都能清楚產品的風險大小,也將逐步建立起“買者自負”的投資理念。
那麼應該怎麼應對?目前針對理財,還有20個月的過渡期。
投資者對策:非保本理財轉換定期/保本理財/淨值型產品/基金/保險/國債/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