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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158981606472

    《莊子.天下篇》中寫道:“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意思是:一根一尺的木棍,如果每天擷取它的一半,永遠也取不完。

    這句話告訴你,任何“瞬間”都是具有“時間長度”的,只是這個時間長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不需要精確到那個位置,所以才會沒有那個“時間單位”,而是用瞬間去代替而已。

    關於這點,不會有人存在真實感受告訴你的,因為按照你的邏輯,結果就是該人已經被蒸發了。

    這個問題,個人建議你基於邏輯理論去考慮,透過“生物醫學”、“物理學”等知識作為論據。

    物理學中存在“熱傳遞”,以及生物學中存在“人體神經傳輸訊號的速度”。

    這樣就可以假設,痛苦所存在的時間。

    凡是都有先後順序,“核爆”也只是從一個點向外部發生高速的能量爆炸而已。

    所以,核爆之下,人體距離核爆中心點最近的距離先發生蒸發。——“熱傳遞”

    然後,蒸發的部分開始發生神經興奮,傳導痛苦這個資訊,這個速度我就不說了。

    這個資訊的傳遞速率和“核爆”導致的能量傳遞速率就構成了“追及行為”。

    假設大腦的某個區域就是這一神經訊號感受器,而最後一個神經元才能引發“痛苦的感受”,而感受器本身並不會存在感受的情況下:

    當且僅當,核爆能量傳遞速率>神經元傳遞速率時,這個死亡過程不存在痛苦。

    反之,感受器自身能感受痛苦時,這個死亡過程的痛苦存在時間則最少為“神經元訊號傳遞的速率”。

    實際上,任何的說法都無法作準,只能看你更願意採信哪種邏輯,因為痛苦也是存在“觸發”與“反射(反應)”。在不存在“反射”時,我們客觀地認為當時人不存在痛苦,因為他在出現表達痛苦的反應前已經消失了,連遺體都不存在,也就是沒有證據表明“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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