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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熊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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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中賞雲
開車上高速基本上是不會遇到行人橫穿的。
中國許多高速都是全封閉的,路基兩邊柵欄鐵絲全封,路中間隔離帶全封閉。這些封閉帶多高過1.5米至2米。行人無法穿越的。既使有過往車輛上丟下行人,機率也是很小的。
高速行駛中若真遇到像題主所說,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交通法盲,在高速上行走。
300米外就應採用緊急制動措施,鬆油門,點剎車。同時快速開啟雙跳,警示後面,左右車輛。沉住觀察前後左右方向,打轉燈向安全一側變道。規避危險。
事後,及時讓身邊同行者向所在地警方報警,排除交通隱患,確保高速道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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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半掛司機
首先我們說一下行人能不能進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是怎麼規定的: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對於行人違法橫穿高速公路與機動車發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違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規定,如駕駛員屬於正常駕駛無超速等違法行為,交警部門都會認定由行人一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在來說說遇到行人橫穿高速怎麼應急。在那種情況下,人的第一反應選擇的都是避讓,當時應該減速慢行,觀察左右後方有沒有障礙,沒有障礙可以變道行駛,要是左右後方都有車,鳴笛警告行人的同時請及時開啟雙閃以示後車,然後採取制動(禁止猛踩),待左右方車輛透過,在進行變道。真正沒辦法避讓的時候,只有聽天由命了,儘量減少最小損失(採取制動)選擇撞上去。這都是沒辦法的辦法,誰會眼睜睜的去撞人呢!都是經過當時情況的變化,儘自己所能操作的,才上演了悲劇。畢竟是一個人,不是一隻螞蟻,誰會開著車去撞人呢?
溫馨提示:高速公路上,車速快,經過有村莊的地方請謹慎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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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朋友OR大朋友
您好,相信經常開車走高速公路的人經常效能碰到這樣的時候。這個時候,作為司機,一定要鎮靜。司機一般要做到以下兩點:一是要提前發現,在保證有前後安全車距的前提下,及時減速躲避行人,以防發生事故;二是看清行人的具體位置,比如某某高速多少公里處什麼方向,或靠近那個服務區、出口,第一時間撥打122或高速路上的電話,報告給高速交警。
不管怎麼弄,都是相對危險的,大家還是謹慎駕駛比較適宜。因為我們國家法律規定 “生命權 大於 通行權”。高速上開車正常行駛撞了橫穿高速的行人,是賠償的,是次要責任賠償。如果發生事故,司機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總之,不能逃逸!不管輕重,只要不告知交警就離開現場,就算是逃逸,那性質就變了!
我就經歷過一次,有一個司機在小區裡把我的車剮了,沒通知我,事後我透過監控找到併到交警隊,當交警隊可以認定是這個車的時候,喊這個司機過來,上來就說,這就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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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意給力
首先,準確判斷行人的速度與汽車的速度。這種判斷是至關重要的,只有在相對準確的情況下才能採取有效的措施。絕大多數橫穿高速公路的人自身也會作出判斷,能否在短時間內透過高速路。駕駛員從發現橫穿馬路的人開始到車輛到達該區域也是有時間的作出反應的,除非自己打幌,沒有注意觀察。
第二,冷靜處理。既要觀察高速路兩邊有沒有車輛,也要從後視鏡看後面有沒有車輛,然後再採取緊急措施。
第三,緊急降速。以點剎的方式反覆踩剎車提醒後面車輛,千萬不要踩老剎車,一腳踩死。如果後面車子,很可能導致追尾事故,甚至非常嚴重的交通事故。
第四,提前變道避讓。有條件變的情況下,採取變道的措施。
回覆列表
千萬不要著急,一通亂打方向盤!
這是最忌諱做的事情,如果當時路上車輛多,急踩剎車跟迅速打方向,都是不可以的,不但自身有危險,還有可能造成連環相撞。
主要原則:能夠避免不撞上去當然最好。
高速路一般視野很寬闊,不可能存在急彎,,開車的時候留心路況,遇到有行人橫穿(夜晚另當別論),也可以及時作出調整。
原則上是不撞當然最好,如果被嚇到急打方向盤跟剎車,是最要命的。
如果避免不了的情況下,就像駕校教練說的,避免不了,就只能做好準備了。
以前看過一則新聞,暴雨天有人橫穿高速路,當時就被大卡車給撞飛了,大卡車當時猶豫了很短時間,幾乎就是減了一下速,接著油門一踩,又走了。
後來這個橫穿馬路的人,被無數車輛碾壓,加上大雨的沖刷,什麼都沒有了,只剩下一灘血肉渣滓,最後還是透過比對DNA驗明的身份。
撞人後咋算?2006年的時候,就有一起這樣的案件,河北一農民橫穿馬路被撞死,家屬要求賠償11.5萬,最後法院判定的是,保險公司賠1萬,司機賠23800,因為高速路本來就不支援行人穿過,當事人要負主要責任。
一般這種判罰,即使車主沒有任何過錯,也會被判罰10%的人道主義責任。
所以,橫穿高速有巨大風險,大家千萬別做這樣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