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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俗事解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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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跳球
會影響喬丹的歷史地位,但不會從根本上產生影響。換句話說,喬丹還是神,只不過少了一個經典瞬間。
喬丹對爵士的這個絕殺是喬丹職業生涯經典的經典之一,每一年到這一天的紀念日都會被球迷拿出來反覆的回味。由這個球衍生的很多球鞋和球衣產品都已經成為了一種經典。這個球是喬丹為大的註腳之一,但如果當時裁判吹這個犯規,也不會動搖他在籃球世界中至高無上的地位。
這球被吹掉,可能會影響到公牛當年的冠軍,可能並不影響。就算是最壞的結果是因為這球導致了公牛輸掉了整個總決賽的話,喬丹生涯冠軍和FMVP少了一個,5冠和5次FMVP還是足夠偉大。
而且喬丹的之所能夠成為NBA神級人物,不只是他創造了無數的經典,上演了無數傳奇比賽,書寫了無數次的紀錄,更重要的是他是那個將NBA傳播向世界的球星,擴大了籃球在世界的版圖,他對於籃球以及NBA的貢獻是巨大的,無可替代的。很多球員都是受到喬丹的啟蒙才走上了籃球道路。
時勢造英雄,喬丹所處那個時代需要一個傳奇,他也恰恰勝任了這一角色。
喬丹的偉大是多維度的,即使是少了一個冠軍,少了一個經典瞬間,絲毫不會影響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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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閒君
毫無疑問,肯定會。這就好比,你問如果當年馬拉多納的“上帝之手”被裁判判定是手球進球無效,是否會影響馬拉多納的球王地位一樣,結果都是會的。因為,喬丹和馬拉多納,他們能夠有今天的成就,在各自領域,有無可取代的地位,決定性的因素,是他們的個人榮譽。這些經典鏡頭,是建立在榮譽之上的,是王冠之上的珍珠,因為王冠而被人仰視,因為仰視,才更加光芒耀眼。
眾所周知,如果喬丹那球被判犯規,那麼,公牛極有可能無法拿下比賽,那麼比分將改寫為3-3,公牛能否順利實現三連冠,就需要打一個問號。同樣,如果馬拉多納的上帝之手被判手球,進球無效,那麼,以當年阿根廷跟英格蘭實力接近,那麼,平衡有可能不會被打破,阿根廷同樣有可能輸掉比賽,沒有世界盃冠軍,馬拉多納個人能力再突出,成就再高,也不可能成為世界公認的球王。參考如今的梅西、C羅,雖然也有人稱其為球王,但是,影響力和認可度遠遠達不到馬拉多納的地步。
如果喬丹不是兩次三連冠,最簡單的,科比五個總冠軍,剛好和喬丹一模一樣,一次三連冠,一次兩連冠,那麼,喬丹的地位,絕對會嚴重被科比挑戰。喬丹有喬丹的成就,而科比,同樣是震古爍今。三連冠之難,看看2000年以後,近20年沒有一支球隊做到,就可見一斑。哪怕詹姆斯盛年抱團,也被馬刺成功狙擊,更別說兩次三連冠。冠軍,特別是兩次三連冠,是喬丹傲視群雄的最大資本,其餘的,都是添頭和點綴。
當然,競技體育沒有如果。誤判也是競技體育的一部分。所謂誤打誤撞,成就經典。如今,隨著科技越來越發達,誤判的機率在降低,當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比賽。雖然更加公平公正了,但是,爭議少了,也沒那麼“慘烈”了,或許,對於那些過來人來說,這就是為什麼會覺得,如今的比賽不好看了。以前,一次誤判成就一段世仇,如今,騎士和勇士連續四年打總決賽,你看雙方的球迷有多較勁?競技體育的仇,那是仇嗎?非也,是大家參與比賽的一種方式,是一份樂趣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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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好基礎好發展
拉塞爾有站在合法防守位置上,説什麼隱蔽推人,還不如說喬丹使用念力把拉塞爾推倒了,那種隱蔽動作能發出力?能把人推倒?小說看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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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個邁克爾
不清楚為什麼會問怎麼腦殘的問題!
原因如下:
第一、那個球拉塞爾自己都說沒有犯規,後人為什麼來挖這個新聞哪?為某些人洗白嗎?
第二、那個年代防守強度等級比現在強N倍,尺度大,別說這個球沒有犯規,就是有小動作最後一個球都不會去吹的;例子就是98年東決第六場米勒推倒喬丹後接球完成絕殺,都沒有吹。
第三、明星球,關鍵時刻裁判也會給明星面子
在98年總決賽爵士和公牛的第六場比賽,當時喬丹晃倒拉塞爾之後命中了最後一投,從而幫助公牛絕殺爵士,順利的拿下了這一年的總冠軍。而在喬丹晃倒拉塞爾的那一刻,許多球迷都認為這是一個推人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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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一個瞬間
對於喬丹來說他的職業生涯有太多偉大的瞬間定格在我們的記憶當中,回到那場比賽的最後時刻,在比賽還剩下40秒左右時,馬龍助攻斯托克頓命中3分,爵士領先3分,喬丹迅速上籃得2分,然後搶斷馬龍,在比賽還剩5.2秒時命中這一球。
假使這是一個犯規,時間還剩5秒,爵士會獲得2次罰球機會,全命中的話,差3分,但你需要知道那一場喬丹3分球7投3中,誰又能保證最後不能成為喬丹更偉大的一個瞬間呢?
一個總冠軍無法代替喬丹的所有喬丹之所以稱之為第一人,不是因為他的冠軍數量,他一共才6個,拉塞爾可是有11個。除了結果,還有過程,喬丹生涯10次得分王,只靠集錦就可以有半小時出鏡時間,太多細節造就了他的偉大,他的影響力,對籃球事業的推廣,這都是無法被代替的,所以,這個球的結果如何影響並不大,那可是第六場,搶七大戰喬丹一定能輸嗎?那個系列賽公牛場均贏7.8分。
所以,一個爭議判罰並不能決定他整個職業生涯的努力,況且在那個時間,那個地點,這個“犯規”一般不會被吹的,如果放在現在可能沒準會吹,但是以前真的不會。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把比賽交給球員解決,這也是當時NBA樹立英雄形象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