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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黔北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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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墨香軒1
雖然我是一箇中中國人,但我依然說大部分中中國人萬事都存在一種僥倖的心理,有一種劣根性,違章後僅靠批評教育,肯定沒有多大效果。我認為,違章應設定上限,比如說,三次以內的違章但沒造成嚴重後果,可以批評教育,記錄在冊,終身保留,超出範圍則加重處罰,罰到他只要騎上電動車就心虛,同時還要罰其做社群服務等。據說新加坡對違章行為,無論你什麼身份,都處以鞭刑,效果就很好。
第一類,發達地區,像沿海城市,北京天津這種大城市,大多數都是批評教育為主,就拿我所在的城市,浙江桐鄉為例,一般都是先批評教育,實在不聽的才罰款,現在都提倡文明執法,越是發達的地方做得越好。
第二類,不發達地區,這樣的城市多數都是罰款,畢竟落後嗎?罰款對於地方財政多少有補充,再說落後的地區掙錢都不容易,罰錢可能最有效果,發朋友圈什麼的,不太現實,可能有些人連智慧機都沒有,還有些地方可能無線訊號還是2g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