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礦產資源預申請流程(某些地區與礦區範圍劃定程式二選一即可)
1. 提交礦產資源預申請材料
(1)預申請報告
(2)經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准的礦產地質勘查報告
(3)儲量審批機構認定的礦產儲量規模大小的證明材料
(4)按規定匯交地質資料的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5)擬開採的以國家直角座標標定的以地形圖為底圖的礦區範圍圖(一式三份),比例尺為l:1000-1:5000
(6)探礦權人申請開採其勘查區內礦產資源的應當提交該區域的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影印件;探礦權經轉讓取得的,應當提交探礦權轉讓的批准檔案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開採零星礦產資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礦產資源的,只需提交預申請報告和相應的地質資料及擬開採的礦區範圍圖。
2. 國土資源部門審批
3.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申請的礦區範圍內是否存在礦業權重 復交叉情況進行審查
4. 作出同意預申請批覆
5. 書面通知申請人
6. 預留期限內辦理設立或專案立項審批
7. 辦理佔用礦產儲量和採礦登記
二、 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需提交材料:
1. 評審機構提供的評審意見書(含評審專家名單)
2. 與評審過程有關的其他材料
(1)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申報表
(2)礦業權人和報告編制單位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3)勘查或採礦許可證影印件
(4)報告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影印件
(5)資源儲量估算範圍疊合圖
(6)其他應該提交的資料
三、 採礦權劃定礦區範圍
1、市國土資源局初審意見(檔案)及初審責任審批表
2、劃定礦區範圍申請表
3、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核准登記書影印件
4、儲量評審備案證明(原件)
5、劃定礦區範圍申請報告
6、有效期內的勘查許可證影印件
7、若為競爭方式出讓的,附採礦權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已繳價款票據的影印件
8、礦區範圍圖
9、1:5萬礦山地理位置圖
10、劃定礦區電子表格軟盤
11、與礦山建設相適應的地質報告:礦山企業應提交有資格的地勘單位編制的地質報告。(含光碟)
12、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 採礦權許可(新立)
1、市國土資源局初審意見及初審責任審批表
2、採礦登記電子表格軟盤
3、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驗原件)
4、採礦權申請登記書
5、資質證明(驗資報告;技術人員、裝置情況介紹)(市局加蓋登記專用章認定)
6、有設計資格的單位編制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包括以下內容:礦山位置、地形、地貌、儲量、質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礦區範圍、開採礦種、設計利用儲量、礦山生產規模、服務年限、開採方式、開採方法、綜合開發、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技術、經濟論證及確定的方案)(含安全部門審查意見)
7、環保部門批文
8、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範圍圖(以拐點標定,並附國家直角座標和礦區面積)及礦區範圍批覆檔案
9、有關部門准入證明
10、申請由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的採礦權的,還應報採礦權評估、確認的有關資料
11、環境評價報告、礦山地質環境評價報告
12、礦山地質環境評影響價報告備案表
13、專案立項等批文
14、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五、繳納采礦權使用費
採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範圍的面積逐年繳納;申請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採礦權,除依法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還應當繳納經評估(該評估結果需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如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確認的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採礦權價款。
六、頒發採礦許可證
一、 礦產資源預申請流程(某些地區與礦區範圍劃定程式二選一即可)
1. 提交礦產資源預申請材料
(1)預申請報告
(2)經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准的礦產地質勘查報告
(3)儲量審批機構認定的礦產儲量規模大小的證明材料
(4)按規定匯交地質資料的證明材料的影印件
(5)擬開採的以國家直角座標標定的以地形圖為底圖的礦區範圍圖(一式三份),比例尺為l:1000-1:5000
(6)探礦權人申請開採其勘查區內礦產資源的應當提交該區域的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影印件;探礦權經轉讓取得的,應當提交探礦權轉讓的批准檔案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開採零星礦產資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築材料的砂、石、粘土等礦產資源的,只需提交預申請報告和相應的地質資料及擬開採的礦區範圍圖。
2. 國土資源部門審批
3.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申請的礦區範圍內是否存在礦業權重 復交叉情況進行審查
4. 作出同意預申請批覆
5. 書面通知申請人
6. 預留期限內辦理設立或專案立項審批
7. 辦理佔用礦產儲量和採礦登記
二、 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需提交材料:
1. 評審機構提供的評審意見書(含評審專家名單)
2. 與評審過程有關的其他材料
(1)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申報表
(2)礦業權人和報告編制單位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3)勘查或採礦許可證影印件
(4)報告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影印件
(5)資源儲量估算範圍疊合圖
(6)其他應該提交的資料
三、 採礦權劃定礦區範圍
需提交材料:
1、市國土資源局初審意見(檔案)及初審責任審批表
2、劃定礦區範圍申請表
3、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核准登記書影印件
4、儲量評審備案證明(原件)
5、劃定礦區範圍申請報告
6、有效期內的勘查許可證影印件
7、若為競爭方式出讓的,附採礦權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已繳價款票據的影印件
8、礦區範圍圖
9、1:5萬礦山地理位置圖
10、劃定礦區電子表格軟盤
11、與礦山建設相適應的地質報告:礦山企業應提交有資格的地勘單位編制的地質報告。(含光碟)
12、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 採礦權許可(新立)
需提交材料:
1、市國土資源局初審意見及初審責任審批表
2、採礦登記電子表格軟盤
3、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驗原件)
4、採礦權申請登記書
5、資質證明(驗資報告;技術人員、裝置情況介紹)(市局加蓋登記專用章認定)
6、有設計資格的單位編制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包括以下內容:礦山位置、地形、地貌、儲量、質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礦區範圍、開採礦種、設計利用儲量、礦山生產規模、服務年限、開採方式、開採方法、綜合開發、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技術、經濟論證及確定的方案)(含安全部門審查意見)
7、環保部門批文
8、以地質地形圖或地質圖為底圖的礦區範圍圖(以拐點標定,並附國家直角座標和礦區面積)及礦區範圍批覆檔案
9、有關部門准入證明
10、申請由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的採礦權的,還應報採礦權評估、確認的有關資料
11、環境評價報告、礦山地質環境評價報告
12、礦山地質環境評影響價報告備案表
13、專案立項等批文
14、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五、繳納采礦權使用費
採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範圍的面積逐年繳納;申請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採礦權,除依法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還應當繳納經評估(該評估結果需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如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確認的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採礦權價款。
六、頒發採礦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