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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葉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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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花花的夢想2
樓上這個女兒有點操之過急了,在父母只有一套住房且都健在的情況下來要求分財產是不道德的,且不說財產是父母的,想怎麼分就怎麼分,單說父母都健在且沒有第二套住房的情況下就要分財產是讓父母挺寒心的。我覺得父母可以分兩步走,向兒子和女兒明確下面兩點:
一是在父母未過世之前住房不分給兒女。因父母僅有這一套財產,如果提前分配的話如果兒女不孝父母連住的地方都沒有,這套住房是父母老年生活的一個保障,其實老人家在撫養兒女長大成人後不要將所有財產都分配給子女,將自己的生活寄託在子女身上,老人家身上還是應該保留自己的養老本,這個也是自己的一種底氣,不用什麼都向兒女伸手。
二、向兒女明確父母百年之後房子的分配將按照各人對父母養老的情況進行分配。子女不應該只盯著父母的財產,應該是盡力對父母進行養老,報答父母養育之恩,至於父母的身後財產應尊重父母的安排。其實如果父母不是特別重男輕女或是非常偏心,都會適當公平給予兩個孩子一定的財產。所以作為子女的,做好自己的本分最重要,不應該在父母健在的時候鬧分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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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水84012
我們剛剛開庭審理了一個分家析產的案子。
老太太今年87歲,三個兒女,姑娘是老大,1973年就出嫁了,兩個兒子現在也都已有孫兒了。四世同堂,日子過得很不錯。
老太太家在一個城中村,獨立的院子有400多平方米,開始一大家子就住在這裡,老倆和兩個兒子兩家,後來兩個兒子都在城裡買了樓房,也給他們的孩子結婚成了家,老房子就剩下了老倆兒,2004年,老伴去世,老太太就去了老大家,跟隨老大一起生活,老房子就空了起來,租給一些打工的外來人。
前幾年,城中村拆遷,老房子按標準分給了四套房子,還有80多萬的拆遷補償費。兩個兒子一個人分了兩套房子,老太太跟著老大,老大就多分了幾萬元,共39萬元補償款,老二分了36萬元補償款,老太太自己留了5萬元。
這一切,好像都順風順水,風平浪靜,也沒有什麼,一大家子仍然和和睦睦。事情的起因是,今年2月老太太的大兒子到朋友家喝酒,一命嗚呼了。大兒子的突然離世,打翻了這個家庭的潘多拉盒子,老太太和大兒媳產生了矛盾,後來被老太太的女兒接走了。老太太的二兒子說分家時說好了老太太跟老大,錢都多分了,所以他不管老太太。而老太太和女兒說,老太太是被趕出來了。於是,老太太和女兒把大兒媳、孫女和二兒子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分配拆遷房產和補償款,現在案子還處在調解中。
說實在的,如果老太太大兒子不去世,可能這個家庭啥事也沒有,老太太的大兒子是這個家的主心骨,二兒子當不了家,結果大兒子一出事,後面的麻煩就鬧大了。不管將來調解或判決是什麼結果,從現在看,這個家庭之間的關係肯定是不可能暖和了。女兒就算能分得一些家產,但姐弟們之間的親情,估計再也找不回來了。
其實,老太太可能最大的錯誤是就早早把家分了,而且連一間房子都沒有給自己留,搞得老了老了沒有住的地方了,眼看就要露宿街頭了,幸好有女兒收留。女兒肯定當初也想要點老人的拆遷款,但可能沒好意敢說,畢竟自己都出嫁四十多年了。現在,兒子們都不贍養老人了,讓我來贍養,那我就理所應當要回屬於我的家產。
一步錯,步步錯。老太太在法庭上非常後悔,早知今日,我的房子和補償款一分都不給你們,可如今又有什麼用?分了的還能要回多少?真要回來了,兒女們下一步咋辦?
所以,題主的問題不用我說,你也應該明白了。主動權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才不至於落到上面我所說的老太太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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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晴天145250505
這女兒心醜,我們這裡也有極少數嫁出的女兒回孃家要父母的拆遷款,在農村是男孩為主的。話說回來要是你家(老公)家拆遷姑子回來要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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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雨兒266
既然沒情義可講,就只能講法律了。如果,當地拆遷標準若沒有女兒的事,完全是老兩口名下的房子按平米大小補償,那的確還輪不到女兒過來分,老兩口說了算,百年以後給兒給女他們說了算。反過來若拆遷標準跟人口數有關,女兒嫁出去後沒有遷戶口的話,拆遷補償跟女兒有關,那個人的拆遷款到個人頭上當然是理所應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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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主要根據拆遷補償方式,如果是因為女兒的戶口或者人口得到的安置,那麼因女兒得到的就應該屬於女兒;如果沒有因為女兒多得補償,那麼女兒在拆遷中無法分得財產;
另外,女兒要求平分財產,只能是平分父母的遺產,前提是父母立了遺囑,兄妹平分,或者是沒有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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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名字99423
又不是你兩老死了,你們還活著想給誰給誰!覺得女兒出嫁30年,感情淡了或者封建思想作祟,可以不給女兒任何財產的!我說句公道話,在中國父母分財產一般情況下是由兒子繼承,女兒畢竟嫁外面了,外孫繼承了別人的財產,女兒照樣受益!但是兒子不一樣,孫子去哪兒受益?還不是自己父母給的!不過如果女兒生活艱難的應該一起分配,畢竟都是自己的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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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肯定是不能分,拆遷後還應該是兩老的名字。如果政策允許可以增平方的話,建議付錢增平方,跟兒子各一套。如果經濟不允許,可以讓女兒出錢,寫好協議讓二老住到百年後再給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