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全款買了一套房給我,我自己拿錢裝修去住。現在我打算跟女朋友結婚了後有點積蓄再開始裝修,但是女朋友說房子要加她的名字。我回去跟爸媽商量了一下,我爸媽不同意。到現在我女朋友也不願意跟我結婚,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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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娶紋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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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波波的一日三餐
哇,這種事情我聽過好多,基本上都是分手。。。
我之前一個同事,也是你這種情況,後來他的媽媽跟女方溝通的,第一,房子是我買給兒子的,不是他自己買的,你有什麼理由要加你的名字,第二,房子要裝修,你出錢嗎?比如房子裝修需要30萬,你出一半我兒子出一半,這房子可以加你的名字,後來我同事跟他女朋友分手了。原因是他女朋友不想出裝修費。
其實這個事情很好溝通,房子是你爸媽買的,這在法律的角度來說,是對子女的贈與,房子也是你爸媽的,名字寫誰真的沒多大用,我也是女的,我爸媽跟我說,如果以後我的男朋友有房子,不要開口去說加名字的事情,房子你沒出一分錢,你有什麼理由要加名字呢?就因為你是他女朋友嗎?錢和情本來就不能混為一談的。
房子如果是貸款買的,女方跟你一起還貸款,那是必須要寫名字,但是現在很多家庭,我所瞭解到的,基本上都是靠父母買房子,這種情況下,真不不好去開口說這些話,加不加名字真的沒所謂,說句不好聽的,就算離婚了,該給你的,還是會給你,現在的婚姻,已經不是非要拿房子來做保障的事情了,因為摻雜的東西太多了。
如果這個房子是你自己買的,你還可以加你女票的名字,但是這錢是你爸媽給你買房子的,這個在法律上也是屬於父母贈與你的,實際上還是你爸媽的,你可以自己百度一下就知道了。
我覺得吧,如果真的愛,也不會因為這個說分就分,如果真的要分手,拿也沒辦法,看能不能溝通吧,
雙手如果都不退讓,就只有涼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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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倆娃嘛記錄生活
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又何必在意房子上有自己的名字呢?這樣有點太物質,你父母擔心,不同意,也可以理解,跟你女朋友商量商量,如果為了房子不加名字而不結婚,個人覺得這場婚不接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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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享雨影視剪輯
你好,我是享雨。
我覺得你們還是分手吧。這個問題太普通了好嗎?可是你都解決不了,以後再遇到其他問題怎麼辦,那你不是要發愁死了。
這個問題從法律上講,寫不寫名字,無所謂呀,因為是你爸媽買的,假如啊,是假如你們以後離婚了,讓你爸媽出示憑證,這個房子你媳婦分不走的,有事沒事多關注一些律師嘛,多多瞭解一些法律知識。
所以其實你的問題,就是溝通不行。你說服不了你女朋友,你也說服不了你爸媽。
你要告訴你爸媽的地方就是這房子,就算加上她的名字,也分不走。
你要告訴你女朋友的就是,你能,你會解決這個問題的。
這並不是說讓你騙他們,有的時候話不能直著說。
不要讓他們雙方對對方產生隔閡,畢竟以後要一起生活的。否則就算現在解決了這個問題,心裡產生了隔閡,早晚有一天還會爆發的,到時候處理起來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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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浪人雜談
你的錢多到哪怕(最壞的打算)日後離婚可以分她半套房子不心疼嗎?
如果是,請隨意。
如果不是,你得想明白,這房子全部的錢都是你家出的,買了就是你家的東西了,她提這個要求本身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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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gxANMINGZHI
帶有條件的愛情觀不純,是和房子結婚還是和人結婚搞明白了沒有呢。有了房子沒有愛情你要嗎?我看只要男方是你非他不嫁的人,兩人彼此認定對方了,房子不寫你的名字也和寫上你的名字是一樣的了,假如你是為了以後過不到一起,分到房子的一部分,那又能彌補什麼呢,除了經濟上的補償還有什麼。再說現在的法律房子寫上你的名字,你沒出錢買,要是離婚的話能不能得到房產的一部分還說不好呢。清醒一下吧。以上只是個人的愚見。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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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把樂帶到家
這樣的女孩早點分手好,且不說她物資,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為何加她的名?與她何干?如果是真的感情,打算百年好合的,就不會再意加不加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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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史哲探微
首先問問自己,她是不是你最終想一起走一輩子的另一半,如果是的話,那就毫不猶豫寫上。夫妻之間度過的日子要遠遠超過,我們與父母待在一起的時間。她講陪伴你渡過很多難熬的、快樂的、瀟灑的時光,還要給你生兒育女,傳宗接待。這其中的價值遠遠不是一套房子可以衡量的。
任何事情都是先有付出,才有回報,用真心才能換來真心。不要因為金錢,而喪失掉我們人性的最本真的一些美。雖然後來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但是真正的付出是可以預防或者挽回很多風險的發生的。自己住一套空嘮嘮的房子滋味不好受,不要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如果你反覆考量之後,還是覺得她跟你不適合,那就散夥就好了,沒那麼多顧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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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縷朝霞54
那就不結婚吧!這種私心雜念太多的女人娶回家也難受!是誰家財產就是誰家的,女方一門心思想趁男女結婚迫切心理獲利,這種婚姻最容易在利益面前解體!願我們周邊的男女雙方都是真情相愛、真心接納對方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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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海有她的珍珠
正確的做飯是你應該主動加上你女朋友名字!這樣做有以下好處
①現行婚姻法,已經規定,不管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婚前哪方購買的就屬於哪方財產!你可以放心寫!
②你主動,你女朋友感動!你們結婚不是奔著一輩子不離婚得嗎?!
何樂而不為!第一條,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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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末世島嶼的天空
不勞而獲,男方父母用一輩子的心血買了房子,女方一分錢不出,還要寫上她的名字,憑啥?這是婚前財產,是男方父母的,不是婚後財產,這種女人不要也罷,太貪心,感覺還沒結婚,就想著要分割男方家的財產,不勞而獲,不是個踏踏實實過日子的女人,小夥子要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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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7581359965138
這樣的問題經常討論,也沒得出一個大家都滿意的結果。加有加的道理,不加有不加的說法。我有一個想法:加可以,簽訂協議,十年以內雙方離婚沒出錢一方不擁有房產權利。主要是避過七年之癢的離婚高風險期。如果這都不籤就考慮重新找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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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查無此人已到月球定居
跟她說:如果她一分錢的彩禮都不要,可以加名字,但要去公證處公證,她必須對你恩愛有加,不給你帶綠帽子,相夫教子,如果感情不忠,讓她淨身出戶,你也要好好珍惜她才好,婚姻感情或者愛情,沒有特別特別公平的,出了問題,總會有麻煩要解決,可是誰也不是為了離婚而結婚的,誰也不會因為房子沒對方名字就不結婚的,你說呢?
宋先生和自己的女朋友戀愛一年了,兩個人已經準備結婚了,在這個時候宋先生在自己父母的幫助之下,全款買了一套婚房,宋先生覺得這可以說是自己和女朋友未來的家了。
對於宋先生來說,他是真心想和自己的女朋友走進婚姻中的,他和女朋友的感情也很深,可是他無法接受在兩個人沒有領取結婚證之前,就把房產證上加女朋友的名字,這是宋先生無法做到的。
就這樣宋先生和女朋友分手了,結束了兩個人的戀愛關係,彼此從此成為了陌生人,其實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在面對自己的婚姻的時候應該做到兩點,這樣才能夠讓自己和愛人順利的走進婚姻中去。
在現在這個時代裡面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那就是一部分女人在面對自己的婚姻的時候,會對自己的愛人提出很苛刻的結婚要求,有的時候這些結婚要求充滿著物質方面的東西,這其實是有些不利的。
因為當女人提出物質方面的要求之後,會讓男人懷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會讓男人懷疑彼此之間是否能夠幸福,那麼最終也許是無法走進婚姻中去的,因此女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不要太看重金錢物質。
就像宋先生的女朋友希望宋先生在全款房子上加自己的名字,這個時候兩個人還沒有結婚,那麼這個要求是很難讓宋先生放心的,宋先生也無法接受,最終兩個人也就不得不分開了。
因此女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不要對自己的愛人提出太苛刻的要求,太苛刻的要求只會讓兩個人的婚姻產生變化,甚至可能導致兩個人的感情破裂,彼此也就無法順利的走進婚姻中,卻無法成為一家人。
在面對自己的婚姻的時候,女人確實是需要一定的安全感的,她需要愛人為自己準備好很多東西,可是並不意味著女人可以隨意的提出一些苛刻的要求,這其實是很讓很多男人無法接受的。
所以筆者建議女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要做到上述兩點,這樣才能夠讓自己的愛人能夠心裡很舒服,另一方面也能夠讓彼此的婚姻能夠順利一些,兩個人可以順利的結婚,結婚之後可以享受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