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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行我素1527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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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福泉
事情一直都是矛盾的,有些矛盾合乎事物發展的規律的,但經過分析處理可以解決,可是有些事出的矛盾是混淆的,簡直像一堆亂麻一樣,沒有頭緒,沒有主次之分,這也合乎規律,一字"亂"。關鍵問題走東的不管走西的,之所以沒正確答覆你才問此事合理不,合理不合理,沒辦法,那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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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從國務院公佈的規定看,2017年年底之前要關停、關閉、搬遷全部的養殖場或養殖小區,有利的淨化水質以及大氣環境,支援進行規模化改造以及規模化建設。中國《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也是如此進行要求的,並且結合《全國畜禽養殖汙染防治“十二五”規劃》來講,全國範圍內的養殖場進行關閉搬遷勢在必行,是不可迴避的問題。2013年國務院規定的《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當中所劃定的範圍主要是在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名勝風景區、城鎮居民區及文化教育科研研究區禁止養殖行業的存在。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對於新建養殖場的選址要給予嚴格的審批,對前期未在禁養區範圍之內的養殖場進行嚴格監管,比如缺失證照的要補辦。一旦劃到禁養區的範圍內要停辦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以及停發相應的動植物養殖補助等資助資金。
這就是我在前邊所講到的全國形式,現在所採取的手段和方式都是合法的,但是到實踐中就變成不合法方式,有很多養殖場直接被停水停電、強制拆除,或者直接強制把養殖的畜牧處理掉,這是一些不合法的行政強制行為,但在現實中是真實存在的。
按照國務院審批以及各個地方所公佈的畜牧養殖環境的落實辦法中所言的內容,我認為在禁養維權的過程中要注意四點問題。
一、首先要考量是否納入禁養範圍。
禁養範圍的確定一般情況下要考量當地的市、縣、區域級人民政府是否有相應的行政命令、紅標頭檔案、抽象性的行政行為劃定禁養區域,從“十二五”規劃和《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要求各個地方制定自己所轄區域內的禁養範圍,比如江蘇所制定的是水源保護地平均一公里半徑範圍內不能存在養殖場,湖南長沙公佈的距離是五百米範圍內不能存在養殖場。各個地方劃定的範圍是不一樣的,但是主要都是劃在水源保護地、風景名勝區等地,這都是禁養的主要範圍。這個規劃的實施辦法作為地方人民政府都要公佈制定實施的。首先要核定區縣人民政府有沒有制定規劃,如果制定了,養殖場是否劃定在禁養範圍內,如果養殖場不符合環境的要求,但要確定是否在對水源保護產生影響的範疇內。
二、從合理性講,是否達到汙染搬遷必要性。
這個問題分兩個角度來講,如果沒有納入禁養範圍,在進行環保關停就要看有沒有搬遷關停的必要性,這是從合理以及部分合法的角度來講。如果納入到禁養的範圍內,這就不是一個重點問題了。我所代理江蘇崑山的禁養案件,我們首先透過查詢資訊公開發現該養殖場並未納入禁養範圍,但是該養殖場確實缺乏對汙染環境處理的相關設施,最後申請增加汙染處理設施,進行二次處理,並且相應的環保部門以及人民政府進行批示,補辦相關證照後還是可以從事養殖工作。
三、具體行政行為的落實。
關停、搬遷、關閉的是具體行政行為一整套的執行程式,從最早下達關停通知就是一個具體行政行為,這可能是一個具體的行政處罰行為。面對一個行政處罰行為,按照中國《行政處罰法》規定以及《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的配套規定來講的話,養殖場有複議和訴訟的權利,對是否應該實施關閉關停納入到法律司法審查的權利。
關閉關停涉及到建築物,按照《行政強制法》第44條規定,在複議、訴訟結束之後如果還是必須要拆除的話才能納入到行政強拆或司法強拆的過程。現在各個地方在落實關閉關停的具體措施上是有出入的,有的地方是斷水斷電後置之不理,只要水電不恢復就不能進行養殖行業,養殖場只能停業。或把畜牧養殖的裝置全部搬遷,把養殖的動物全部賣掉,強制拆除後完全沒有恢復生產的條件。
四、補償依據。
按照《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要給予補償,但是補償在實踐中都是偏低的。按照畜牧養殖的規模來進行補償停產停業損失,對預期利益以及現有的固定資產都沒有考量,這就是雙方的主要矛盾。養殖場的建設是隻能從事養殖行業,一旦關閉關停房屋的利用價值就沒有了。所以拆遷與否,對於養殖企業主來說都是一樣的,按照養殖場的方式建造的房屋不能從事其他行業了。
作為拆遷律師在維權的時候要在這方面進行實際考量,如果確實達到關閉關停以及能夠轉產的話,可以讓當地政府幫助轉產,然後補償一次性停產停業損失的費用。如果達不到轉產的話,就要求當地政府進行回購。北京這邊有很多是這樣案例,政府願意給予一定的補償額度回購企業地上的附著物。即便這不是真正的拆遷,政府回購地也沒有什麼用途,但是作為被關停企業來講這是一種公平合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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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如果補償不合理或是拆遷程式存在違法行為,被徵收人首先不要在協議上面簽字,其次,及時的諮詢律師,透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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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理。為啥不讓農民搞養殖呢?這是祖祖輩輩傳下來的。環境汙染不查大企業。查開養殖戶了。還要臉不?農民養個豬。養個羊,能汙染哪裡去。以後農民喝西北風好了。搞養殖小打小鬧汙染不了那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