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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慧擇保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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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曉波頻道
1. 疾病治療水平快速提升,多次賠付重疾相對更好。醫學快速發展,治療手段日趨先進,人們在將來即使罹患重疾,也有很大機會治好並返回工作崗位,那麼就有可能再次罹患重疾。如果只是買了單次賠付重疾,理賠後就很難再買到重疾險了,所以多次賠付重疾相對更加符合時代的發展和現代人的需要。
2. 對於投保年齡比較大的人士,單次賠付重疾更為實用。對於當前年齡已經在50歲左右或以上的投保人士而言,重疾險費率普遍是比較高的。如果能順利承保,說明其身體健康狀況不錯,等到罹患重疾時可能已經六七十歲甚至更大年紀,即使治療手段先進,恐怕也很難撐過一次重疾,投保單次賠付重疾更為實用。
3. 對於預算有要求的朋友,優先做好首次罹患重疾的保障。基本保額相同的情況下,多次賠付重疾較單次賠付重疾的保費可能會高出不少,如果現有預算無法滿足多次賠付重疾的理想保額,則建議先投保單次賠付重疾,將首次罹患重疾的保障做足。抓緊賺錢,以便將來投保多次賠付重疾。
重疾的多次賠付是什麼?
在目前的保險市場上,重疾多次賠付產品形態上大體分為兩類:
— 重疾單次+輕症多次
— 重疾多次+輕症/中症多次
這兩類即在首次“確診合同規定的重疾/輕症”後,在規定的隔期後再次患“重疾/輕症”,就能獲賠一定比例的保險金。
隨著醫療技術的不斷成熟和人們平均壽命的增加,多次賠付的重疾確實具備一定的優勢和市場。
如果之前買過重疾險,那麼已經獲得了賠付,合同也結束了。根據目前的現狀,只要確診過重疾,後續就買不到重疾險了,而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正式解決的這個問題。
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不一定賠多次多次賠付重疾產品並不是指得了多次重疾就一定會賠付,具體賠付標準是有嚴格的條件的,結合目前市場上多次賠付的重疾產品形態,衡量一個多次賠付的重疾產品核心在於以下兩個因素:
1、重疾種類的分組標準
目前市場上多次賠付產品大概有兩類:多次賠付分組和多次賠付不分組。
目前多次賠付不分組的產品比較少,一般都是賠付2次,發生一次重疾賠付後,如果在間隔期後再發生一次重疾,都可獲賠。
另外一種就是重疾分組多次賠付,多數保險公司會根據病理、嚴重程度等將所有病種進行分組,比如同一部位或同種病理的疾病會分在一組,3組,5組,6組都有。
在分組上,其實分多少組並不是關鍵,並不是說分組越多越好,最好的分組是高發疾病被分在不同組,特別是癌症單獨分組的險種,獲得多次賠付的機率是高於其他型別的分組方式。
2、每次重疾賠付的間隔時間
除了以上分組標準外,最為核心的就是每組的間隔時間了。
為了降低賠付率,保險公司在兩次賠付之間加入了嚴格的等待期要求,一般以90天至1年期不等。
如果是針對癌症這種單一疾病的多次賠付,等待期會更長,通常是3-5年期間。所以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間隔時間較短的產品。
●癌症時間間隔:第一次和第二次罹患癌症的時間,有的公司要求必須間隔 5 年,而有的要求間隔 3 年。所以毋庸置疑,要求間隔時間越短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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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與復發:我們知道癌症分為確診、轉移、復發幾種狀態,以招商仁和愛倍至為例,只要堅持 3 年的時間,癌症的轉移和復發也是可以賠付的。而信美人壽i健康癌症復發需要以第一次惡性腫瘤病灶消失為前提。
重疾到底選多次的還是單次的呢?我們用同一家公司的兩種產品為例,30歲男,50萬終身保障,多次賠付的,重疾4組100萬,三次賠付各50、75、125萬,中症20種,兩次各賠付25萬,輕疾35種,三次各賠付15,17.5和20萬,身故50萬,13935萬,20年交。
單次賠付的,重疾100種,50萬。不帶身故,不帶輕疾,5850元,20年交,如果預算6000,多次賠付型產品的首次賠付額度會降為輕疾6萬,中症10萬,重疾20萬。
所以,在預算有限的情況下,選擇多次還是選擇單次,實際是問我們,是希望第一次就賠50萬,還是第一次賠20萬,之後再得重疾再賠。
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在預算允許的範圍,優先選擇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因為癌症治療有一個關鍵的指標叫做五年生存率,目前中國的均值是30.9%,只要能挺過這5年,就意味著很大程度已經接近治癒。隨著醫療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得了重疾後,經過積極的治療,還是能生存很久。所以多次賠付的使用機率也會越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