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即規劃區為公眾開放的空間,按所有權可分為:政府所有和其他開發商所有。政府所有部分包括公園、廣場和綠地、區內的步行道系統用地和其他公眾可使用的設施(如公交車站,公共停車等);開發商所有部分包括建築退後紅線及底層牆面退後紅線外的部分及建築室內的公眾通道或空間。
公共空間設計原則
為了將購物、居住、休閒、觀景等城市活動有機地融合在一起,並創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空間,特制定如下原則:
1、利用預留的綠化廣場用地,創造大型的開放空間,強調地標性,提高城市的環境品質。
2、組織空間,形成視覺景觀軸線。
3、創造具有傳統地方特色的街道空間,並提供文化表演的活動空間。
4、形成完善、安全、舒適的步行系統,聯絡區內外各街坊和功能區,並以此係統組織展示環境品質的空間序列。
5、運用綠化種植或建築的使用功能,塑造街道的個性。
建築的色彩是城市街坊整體形象統一協調和其空間個性塑造的重要手段,是實質造型中最動人的感官要素,就現代環境設計來說,色彩的運用不僅可以增強其本身表現力,而且對整體環境的氣氛也加強烘托。色彩的調和與對比是決定空間表現和環境氣氛渲染的關鍵,設計對色彩的運用“純度”選擇作原則性的規定和建議,在具體的實施管理中,還需要運用色彩的色階和色調來加以補充說明。
公共空間即規劃區為公眾開放的空間,按所有權可分為:政府所有和其他開發商所有。政府所有部分包括公園、廣場和綠地、區內的步行道系統用地和其他公眾可使用的設施(如公交車站,公共停車等);開發商所有部分包括建築退後紅線及底層牆面退後紅線外的部分及建築室內的公眾通道或空間。
公共空間設計原則
為了將購物、居住、休閒、觀景等城市活動有機地融合在一起,並創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空間,特制定如下原則:
1、利用預留的綠化廣場用地,創造大型的開放空間,強調地標性,提高城市的環境品質。
2、組織空間,形成視覺景觀軸線。
3、創造具有傳統地方特色的街道空間,並提供文化表演的活動空間。
4、形成完善、安全、舒適的步行系統,聯絡區內外各街坊和功能區,並以此係統組織展示環境品質的空間序列。
5、運用綠化種植或建築的使用功能,塑造街道的個性。
建築的色彩是城市街坊整體形象統一協調和其空間個性塑造的重要手段,是實質造型中最動人的感官要素,就現代環境設計來說,色彩的運用不僅可以增強其本身表現力,而且對整體環境的氣氛也加強烘托。色彩的調和與對比是決定空間表現和環境氣氛渲染的關鍵,設計對色彩的運用“純度”選擇作原則性的規定和建議,在具體的實施管理中,還需要運用色彩的色階和色調來加以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