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維修工程工作量的計算方法:
3.2.1
牆壁、地面、平頂及平屋頂的粉刷,每塊破損面積在
1
平方米
以上的按實際丈量計算;每塊在
0.6
至
平方米的按
平方米計算;
每塊在
0.3
0.5
平方米以下
的按
0.25
平方米計算。
3.2.2
門窗油漆按油漆面積附表計算;上下水道油漆以長度計算。
3.2.3
噴刷灰水,不扣除門窗駐其他孔洞面積;牆面需另刷油漆或
106
塗料時,均按實際面積計算。
3.3
工日定額採用小數點後
3
位有效數值(查勘工作單可採用小數
點後
位)
,日產量定額採用小數點後
位有效數值。
3.4
定額中凡是說明“以內”者,均包括本身在內,
“以上”者不
包括本身。
3.5
施工中往返能攜帶的材料,不論遠近,層高,在執行中均不得
另加工時。
3.6
房高以
米(簷口至室內地面)為準,平房超過
米的均
按
1.5
米增加工。樓房按每增高一層,單項定額增加工日
3%
(累計
增加,不得連乘)
。
3.7
分散在沿線區間的房屋或車站扳道房、道口房等整修工程,其
建築面積在
10
平方米以內,使用本定額時,整棟工程的總工日在
個工日以內者,
工日定額乘
1.15
,
5
1.30
3.8
門窗油漆按各種因素增加工時時,增加係數按連乘方法計算,
其他專案不得套用。
3.9
房建維修質量要求,按“房建大維修規則”執行。
3.10
房建維修工作中的“檢修”
、
“中修”
“大修”的劃分:
3.10.1
房建維修的檢、
中、
大修是以構成房屋建築物的單項工程破損
程度和病害輕重情況,需要作何種修程來劃分的。
3.10.2
“檢修”
是指包括檢查在內的對單項工程進行零小修理,一般
不需拆除修理或對非主要構件進行修理和更換,且工作量不大的項
目,如屋面抽換少數破瓦、缺角瓦、整理掉槽瓦、脫節瓦、掃屋面樹
葉;門窗整翹,加釘角鐵、配齊門窗少量五金;牆壁、地面、平頂零
小洞眼裂縫修補等。
3.10.3
“
中修
“是指對需要更換或翻修部分構件且工作量較大的專案,
如屋面翻蓋,門窗更換部分冒頭,邊挺;水溝、地面、平頂剷除重粉
等。
3.10.4
“大修
“是指單項工程需要全部或大部拆除重做或更換大部分
構件的專案,如瓦面拆除重新翻蓋、門窗翻修、牆壁拆除重砌、平頂
拆除重做等。
房建維修工程工作量的計算方法:
3.2.1
牆壁、地面、平頂及平屋頂的粉刷,每塊破損面積在
1
平方米
以上的按實際丈量計算;每塊在
0.6
至
1
平方米的按
1
平方米計算;
每塊在
0.3
至
0.5
平方米的按
0.5
平方米計算;
每塊在
0.3
平方米以下
的按
0.25
平方米計算。
3.2.2
門窗油漆按油漆面積附表計算;上下水道油漆以長度計算。
3.2.3
噴刷灰水,不扣除門窗駐其他孔洞面積;牆面需另刷油漆或
106
塗料時,均按實際面積計算。
3.3
工日定額採用小數點後
3
位有效數值(查勘工作單可採用小數
點後
1
位)
,日產量定額採用小數點後
1
位有效數值。
3.4
定額中凡是說明“以內”者,均包括本身在內,
“以上”者不
包括本身。
3.5
施工中往返能攜帶的材料,不論遠近,層高,在執行中均不得
另加工時。
3.6
房高以
3.5
米(簷口至室內地面)為準,平房超過
3.5
米的均
按
1.5
米增加工。樓房按每增高一層,單項定額增加工日
3%
(累計
增加,不得連乘)
。
3.7
分散在沿線區間的房屋或車站扳道房、道口房等整修工程,其
建築面積在
10
平方米以內,使用本定額時,整棟工程的總工日在
10
個工日以內者,
工日定額乘
1.15
,
5
個工日以內者,
工日定額乘
1.30
。
3.8
門窗油漆按各種因素增加工時時,增加係數按連乘方法計算,
其他專案不得套用。
3.9
房建維修質量要求,按“房建大維修規則”執行。
3.10
房建維修工作中的“檢修”
、
“中修”
、
“大修”的劃分:
3.10.1
房建維修的檢、
中、
大修是以構成房屋建築物的單項工程破損
程度和病害輕重情況,需要作何種修程來劃分的。
3.10.2
“檢修”
是指包括檢查在內的對單項工程進行零小修理,一般
不需拆除修理或對非主要構件進行修理和更換,且工作量不大的項
目,如屋面抽換少數破瓦、缺角瓦、整理掉槽瓦、脫節瓦、掃屋面樹
葉;門窗整翹,加釘角鐵、配齊門窗少量五金;牆壁、地面、平頂零
小洞眼裂縫修補等。
3.10.3
“
中修
“是指對需要更換或翻修部分構件且工作量較大的專案,
如屋面翻蓋,門窗更換部分冒頭,邊挺;水溝、地面、平頂剷除重粉
等。
3.10.4
“大修
“是指單項工程需要全部或大部拆除重做或更換大部分
構件的專案,如瓦面拆除重新翻蓋、門窗翻修、牆壁拆除重砌、平頂
拆除重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