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企業應當向原頒發管理機關提出延期申請,否則證書就會失效。
那麼,安許證延期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申請資料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企業應當向原頒發管理機關提出延期申請。
不需要進行重新審查的企業,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表。
(2)建築業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獲准延期之前,“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在有效期之內)影印件(需交驗原件)。
(3)各地頒發管理機關規定的其它申請材料。
需要進行重新審查的企業,在以上材料基礎上,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樣式見附件二);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3、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檔案,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檔案(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檔案(包括企業設定安全管理機構的檔案、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檔案、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6、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影印件);
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影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
10、施工起重機械裝置檢測合格證明;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後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裝置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至第13項統一裝訂成冊。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受理
頒發管理機關對屬於本次延期範圍且申請材料齊全的企業予以受理;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一次告知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企業應及時補正並重新申報;
對不屬於本次延期範圍或者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受理。
審查
對於需要重新審查的企業,頒發管理機關隨機對企業1到2個在建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必要時,可以徵求鐵道、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意見。
對於不需要進行重新審查和經重新審查合格的,准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延期,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可再次提出延期申請。
發證
對於准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的,頒發管理機關通知企業交回全部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並換領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安全生產許可證(簡稱:安許證)是建築施工單位必備的資質證件之一,取得建築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才能進行招投工作,承接相應工程。安許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不延期的就會作廢。
申請安許證需要符合三類安全人員條件,這三類人員是需要經過建築安全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這三類人員分別是企業負責人、企業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企業負責人是A證、專案負責人是B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C證。
1、企業主要負責人(A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等。
2、專案負責人(B證):是指取得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由企業法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負責人等。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專職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築施工企業專案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企業應當向原頒發管理機關提出延期申請,否則證書就會失效。
那麼,安許證延期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申請資料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企業應當向原頒發管理機關提出延期申請。
不需要進行重新審查的企業,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表。
(2)建築業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原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獲准延期之前,“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在有效期之內)影印件(需交驗原件)。
(3)各地頒發管理機關規定的其它申請材料。
需要進行重新審查的企業,在以上材料基礎上,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樣式見附件二);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3、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檔案,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檔案(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檔案(包括企業設定安全管理機構的檔案、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檔案、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6、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影印件);
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影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
10、施工起重機械裝置檢測合格證明;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後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裝置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至第13項統一裝訂成冊。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受理
頒發管理機關對屬於本次延期範圍且申請材料齊全的企業予以受理;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形式一次告知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企業應及時補正並重新申報;
對不屬於本次延期範圍或者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受理。
審查
對於需要重新審查的企業,頒發管理機關隨機對企業1到2個在建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必要時,可以徵求鐵道、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意見。
對於不需要進行重新審查和經重新審查合格的,准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延期,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可再次提出延期申請。
發證
對於准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的,頒發管理機關通知企業交回全部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並換領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安全生產許可證(簡稱:安許證)是建築施工單位必備的資質證件之一,取得建築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才能進行招投工作,承接相應工程。安許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不延期的就會作廢。
申請安許證需要符合三類安全人員條件,這三類人員是需要經過建築安全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這三類人員分別是企業負責人、企業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企業負責人是A證、專案負責人是B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C證。
1、企業主要負責人(A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等。
2、專案負責人(B證):是指取得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由企業法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負責人等。
3、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專職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
2、建築施工企業專案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負責人等。
3、建築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